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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24 浏览人次:

第32号[总号:192] 2015年10月21日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5年9月26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二次会议。

会议听取市委常委朱步洲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市招商局局长万凯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局局长万永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环保局局长杜光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曾彧、王万洪,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邹从爽,农工委副主任刘恒扬所作的调查报告。会议对这两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锦华、阳德元、申寿云、谢守成、叶昌保及17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朱步洲、副市长苏云国,市人民法院院长田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易贤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陈祥,市督查室主任张群,峰口镇、戴家场镇人大副主席和2名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戴刚年 吴锦华 阳德元 申寿云 谢守成

叶昌保 马 伟 王万洪 王际刚 卢圣方

朱正会 刘永军 吴永善 吴全元 张群安

余 星 周祖山 顾本志 徐开平 谈文莉

董业茂 曾 彧 潘传洪

缺席:黎炎珍 叶培韬


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9月25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洪湖市委常委 朱步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请提出意见。

一、我市重点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4年全市重点项目103个(续建项目50个、新增项目53个),其中工业项目70个,现代服务业项目13个,基础设施项目9个,生态环境项目1个,农业水利项目4个,社会发展项目6个,项目总投资512.5亿元,当年计划投资107.7亿元,完成投资93.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87%;建成或投产的项目26个,达到序时进度的项目42个,未达到序时进度的项目31个,未开工的项目4个。

2015年是全市项目建设攻坚年。计划总投资354.6亿元,计划今年投资122.4亿元,截止8月底完成投资51.4亿元,占年度计划的43%。我市81个重点项目(续建项目56个,新增项目25个),投资额过10亿元以上项目6个,分别是洪监高速、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长利玻璃、至尚工业园、洪湖岸边是家乡生态旅游城、特奥训练基地。其中工业项目56个,达到序时进度的项目32个,长利玻璃、一泰科技、惠恒汽部、新锦龙、宗圣劳保、济安堂、汇裕食品、洪乐电缆、华贵水产、中兴能源、泓肽生物、兴华制药等一批投资过亿元的重点工业项目进展顺利,为我市工业经济长远发展增添了强大的后劲。同时,由于受宏观经济影响,我市工业重点项目建设面临着新的问题:企业资金紧缺,发展后劲不足,项目建设进度明显放缓。今年招商引资项目的个数、开工率明显低于去年。重点项目两级分化严重,部分项目进展较慢,未达到序时进度的工业项目有31个,未实质性进展的项目18个。一部分项目如东莞星广包装、冠景彩涂板、雪花秀、鑫隆源石化、石家庄特种电缆、华融益辰肝素钠等项目处于停滞状况。三桥重建、洪湖大道、通港大道、文泉大道、新滩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市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展顺利,但新人民医院、渔民离湖上岸和旅游新城、特奥训练基地等重大民生及旅游工程项目进展缓慢。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领导力度不断增强。近两年来,全市上下集中力量抓重点项目建设。新项目引进和建设的速度和力度[FS:PAGE]比前几年明显提升。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听取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政策,解决问题,狠抓落实。市“四大家”领导亲自检查指导重点工程,多次深入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调研指导和协调检查,每月分园区组织一次重点项目建设督办会议集中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切实为项目单位排忧解难。为快速推进长利玻璃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长利玻璃如期点火试生产,市主要领导多次召开长利玻璃配套工程建设现场督办会,现场梳理、研究解决长利玻璃水、电、路等配套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新滩园区建设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得到了解决。

(二)协调服务不断增强。继续开展签约落地项目保姆式的全程跟踪协调服务。继续实行一个项目由一名市领导挂帅、一名局长负责、一个专班服务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项目建设月督办、季排名、半年拉练、全年结账的调度机制,坚持签约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进度、建设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扩规。各相关部门、单位都加强对项目的督办,均成立了工作专班,坚持一线协调、突出关键环节、密切协作配合、定期督促检查,形成了强大的项目建设工作合力。洪湖开发区、新滩新区、曹市镇、府场镇等单位对今年所有的项目与业主共同制定了建设目标和计划;市发改、国土、规划、环保、财政等部门转变作风,前移服务,会同项目单位研究政策导向,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用地、环境评价、资金筹措等工作,并及时与省市有关部门协调对接,确保新上项目一经敲定、即可上马。市重点办和市督查室对全市重点项目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督办。

(三)行政审批不断提速。加大力度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为重点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了十二部门十四证联办的创新模式,提高了审批效率和办事效率,一批长期困扰重点工程实施的难点问题正在逐步解决软硬件环境正在向好的方面转化。

(四)融资服务不断拓展。抓信贷存贷比,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增强担保公司实力,为企业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同时为企业解决过桥资金2亿元。组织6次银企对接活动,鼓励企业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开展项目业主培训和考察,积极推进股权融资工作。解决企业发展资金,积极帮助蓝天安环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推荐上市辅导券商。今年3月,该公司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

(五)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一是坚持落实专题协调制度。市重点办每月将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上报给市委市政府,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项目联系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上半年共发出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督办通知30份。二是建立检查督办和难点问题交办制度。市重点办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以及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在强化日常检查督查的基础上,把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通过召开交办会、现场协调会的形式,明确责任单位、办理要求和完成时限,并实行跟踪督查,使各部门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得到明显提升,截止目前共召开督办会6次,现场协调会8次。三是建立健全年度考核制度。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坚持每月一通报、季度拉练、半年一小结,、年底总评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根据洪办发[2013]4号文件精神,重点办制定了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和评分机制,结合重点项目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明显。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国家各项宏观政策收紧,我市土地指标总量有限,实体经济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等诸多困难,特别是《湖北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FS:PAGE]发〔2014〕24号)和《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两个文件的相继出台,给我们项目建设带来很大的压力。土地审批和信贷投放成为影响洪湖投资增长的两大负面因素。项目建设因土地指标控制,导致审批节奏缓慢;紧缩的信贷投放致使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将在一段时间内影响我市投资增长。洪湖石化装备产业园、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新区等地大多数工业企业均反映资金紧缺。多数项目建设都受到资金短缺的制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我市石化装备企业现在有近15亿元的货款需要回收,很多企业可以接到订单但是不敢做,既怕生产资金跟不上,又怕交货了拿不到钱。

(二)项目建设环境欠优。一是三大园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道路、通讯、弱电问题、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严重滞后,部分项目落地建设受土地、规划、水电、通信、供气和道路等基础设施不配套的影响;二是部分职能部门在审批资料、程序和时限上还不够优化,有的审批优惠政策还未真正落实到位,甚至有“吃、拿、卡、要、拖等中梗阻现象;三是阻工闹事、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华融益辰肝素钠、济安堂药业、和润电子等项目就遇到村级建筑队强揽工程、强卖材料、多次挂牌转包等情况。

(三)企业自身实力不强。部分项目因市场行情不景气,建设资金短缺,影响了业主的投资信心,投资行为趋于谨慎,导致项目建设停滞不前。很多项目受到资金缺乏的制约,普遍反映融资难。部分项目质效不高,自身实力不强,项目建设资金依赖银行信贷,贷款不到位,导致项目瘫痪、建设停滞。部分去年签约的项目业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的投资计划,至今仍未实质性动工;有的项目虽已开工,但进展缓慢,没有达到阶段性形象进度要求;少数项目因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滞后,开工手续不完善,致使项目不能按期开工或推进缓慢;有的项目业主依赖思想严重,推进项目建设的准备工作不充分,态度不坚定,存在着“一边热一边冷”的现象,目前还有6个项目未实质性开工建设。

四、下一阶段的工作

(一)集中力量开展重点项目“百日会战”活动。为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凝聚项目建设合力,快速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本年度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从9月到12月,集中力量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百日会战”活动。活动对象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53个重点工业项目及今年新签约的部分工业项目。活动目标是为了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速度,确保实现重点工业项目新开工20个,投产20个的目标任务。

为了完成目标任务,我们将深入开展重点项目“三比三促”竞赛活动:一是比服务促责任落实,看谁主动为项目服务的多,解决问题及时。二是比速度促投资进度,看谁的项目形象进度好,投资增长快。责任单位每月底要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拍摄成照片,纵向与上月情况、横向与各项目之间进行比较。三是比贡献促建设成效,看谁的企业建成投产快,缴纳税收多。我们还将在10月中旬组织一次重点项目现场观摩活动,年底组织一次现场考评。

市重点项目办将积极会同电视台和新闻中心统筹协调好重点项目的宣传,组织策划好重点项目系列报道和专题宣传,及时报道项目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对环境不优、服务梗阻等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要进行曝光和跟踪报道。同时,对重点职能部门服务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公开评议,营造抓项目就是抓发展和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盯着项目干的良好舆论氛围。

为了将协调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协调工作规范化、层次化、常态化,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照各项目进度安排表,每月到现场检查一次,一月一通报。同时请市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每月督办协调一次,集中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目前,[FS:PAGE]各重点项目已针对全市目标任务制定了“百日会战”计划,将工期倒排到月、周。现正在组织现场督办和专题宣传,迅速掀起“百日会战”的高潮。

(二)增强重点项目带动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洪湖实际,严格按程序选定重点项目,切实增强重点项目对洪湖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和影响。一是不断完善和充实项目的储备,优化项目质量,清理淘汰一批签约不建设、建设不投产的违约低效项目,并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乡镇意见的基础上,补充调整新项目。严格挑选重点项目,使项目建设滚动循环、接替有序、后劲不减。二是重点围绕汽车零部件、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化工、石化装备和新能源、新材料、纺织服装和电子商务等产业链条,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关联度强、支撑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着力将我市有较大增长潜力而又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的项目纳入国家、省重大产业政策专项扶持范围,增强我市工业经济的集聚效应和产业竞争力。三是紧跟国家和省的重大战略部署,立足洪湖优势,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大项目开发、引进力度,谋划和申报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休闲旅游、健康养老、现代农业和民生工程项目,要全面对接和融入大武汉,配套大武汉,围绕武汉的大产业、大项目和科技资源谋划洪湖的重大项目。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广泛搜集信息,加大产学研结合力度,积极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提高项目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三)进一步在信贷融资上拓宽渠道。继续组织金融部门与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对接,召开银企洽谈会、项目推介会等“窗口会议”,促进银企合作沟通。健全完善担保公司。鼓励和支持民间和行业协会牵头组建贷款担保基金,建立多层次的担保体系,不断充实担保公司的资金实力,提高资信等级,获得银行的认可和信赖;创新企业融资方式,增加金融产品和融资渠道,切实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退二进三”,对新搬迁到园区的企业,支持其盘活已有存量资产,增加对新项目的投入。鼓励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对规模工业企业进行现代化企业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明确权责,向“四板”、“新三板”及主板要资金。增加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的资本金,提高过桥周转资金的使用效率,探索推进股权融资和众筹融资。

(四)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一是做好全程服务,继续推行重点项目包保责任制,项目联审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次性”办结,“一条龙”服务,构筑重点项目的绿色通道,确保入园企业一边报批,一边开工建设,早日实现投产。二是鼓励工业投资。清理和规范税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新工业项目建成投产后,从纳税年度起三年内按年度实现税收额度给予一定奖励。三是开展环境专项整治,坚决制止强买强卖、阻工闹事等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干扰、妨碍项目工程建设以及侵害建设业主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为重点项目建设营造稳定的建设施工环境。


关于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9月25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招商局局长 万 凯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各位报告我市招商引资工作,请提出意见。

一、近两年来的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近两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一号工程”来抓,全市上下高举“大招商、招大商”的旗帜,上下同心,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有效地加快了“工业兴市”战略步伐,推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2014年,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在荆州绩效考核位居第二,在全省排位前进4位。招商局党组织被荆州市委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

总体上看,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呈现四个特点:一是[FS:PAGE]招商项目的数量持续增长。2014年全市共新引进项目61个,同比增长45%,在荆州遥遥领先。今年,在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元至8月,全市共引进了21个项目。二是招商项目的质量提升。去年,引进投资规模过亿元的项目31个,占项目总数的51%;今年已经引进投资规模过亿的项目13个。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项目有:华中地区最大的宗圣劳保用品项目、国内生产塑化剂规模最大的广州新锦龙投资的塑化剂项目、国内知名的汽车部件生产企业江苏恒佳通投资的汽车部件项目、国内知名的汽车部件生产企业广州华骏达投资的汽车部件项目、国内最大的肉制品深加工出口企业苏州和义投资的食品深加工项目、全球最大的纤维地毯生产企业广东琅日地毯投资的地毯项目、上市公司华工科技投资的医药健康产业园项目等。三是招商项目的外向度大幅提高。新引进项目的投资主体中,省外企业和武汉企业明显增多,其中省外企业投资的项目达28个,武汉地区企业投资的项目达22个,已经形成了外地企业占主流的局面,洪湖作为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区位优势逐渐显现。四是招商项目产业集聚效果显著。引进的项目中汽车零部件制造产业类项目达19个,呈爆发式增长之势,我市向“打造中部地区最大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基地”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装备制造类项目达15个,进一步壮大了我市的传统产业版块。医药化工类项目12个,并初步形成产业链条。

两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政策的研究和调整。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体市“四大家”领导的支持下,我们建立了区域招商的大体制。市里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的招商总指挥部,将国内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划分为苏沪、浙南、浙北、粤南、粤北、汉南、汉北、海西、成渝、环渤海等10个重点招商区域,每个区域成立由三名市“四大家”领导挂帅,10家左右单位和部门组成的区域招商指挥部,同时在10个招商区域的重要城市派驻小分队,由全市119家单位和部门编队的区域专班和近30名年轻干部派驻的驻点专班共同组成我市强大的招商阵容,在招商过程中,区域专班招商和小分队驻点招商实行点面互动,相互策应,在招商的重点区域实行拉网式、地毯式的信息搜索,进行“立体式一体化”作战,获取了大量的信息。与此同时,我们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研究调整招商政策,保证了政策的优惠性和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尤其是去年底国发[2014]62号文件出台后,我们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冷静应对,灵活推进,稳定了投资者的情绪,坚定了投资者的信心。

(二)抓招商活动的开展。

一方面积极组织小分队招商活动。我们根据荆州市委的要求,灵活务实安排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的外出小分队招商活动。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硬性要求,协调各分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指挥部成员单位每月外出开展招商活动。很多区域指挥部做到了指挥长每月5天外出招商,成员单位每月10天外出招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呈现全天候、常态化的状态。我们的很多指挥部、驻点组多次在所在区域组织推介活动,参加产业招商对接活动,深入目标企业做工作,思路清晰,精神可佳,效果明显。另一方面积极组织集中签约仪式。组织签约仪式是我们营造氛围、鼓舞士气、检阅成绩的有效形式。去年,我们先后组织了4次集中签约活动。今年,我市于7月24日组织召开全市第一次集中签约仪式,共签约项目16个。

(三)抓招商方式方法的坚持和创新。

一是坚持产业招商。我们围绕确立的汽车零部件、石化装备、农副产品、医药化工等支柱产业,立足新滩新区、洪湖开发区和府场曹市石化装备产业园三大园区现有产业基础优势,进行特色化、差异化产业招商,重点以园区现有骨干企业为龙头,有机整合企业要素[FS:PAGE]资源,围绕延伸产业链条,完善配套产业来招商。我们先后在宁波、温州、武汉、昆山开展了专题的汽车零部件产业招商活动。在张家港开展了医药化工产业招商活动。在厦门、福州、成都开展了农产品加工产业招商活动。二是坚持以商招商。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他们对招商最有发言权,他们提供的信息最准确、最真实、最管用。我们注重发挥已经在洪湖投资的企业的积极性,主动与他们交朋友,号召他们为洪湖招商引资工作作贡献。同时,引导他们与国内外企业开展产品对接、市场对接、结成战略联盟。如我们的市妇联依托惠恒汽部公司介绍,先后引进了5家汽车零部件企业。我们依托一泰科技的介绍,引进了源泰科技项目。我们依托中兴生物柴油项目引进了新锦龙项目。这些项目都比较成功。三是坚持中介委托招商。我们大力依靠各类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商会等,采取市场化的方法进行招商。如与武汉城市圈商会、湖北安徽商会、上海湖北商会、广东洪湖商会、湖北温州商会等中介机构建立代理招商、委托招商的合作关系,实现洪湖与中介招商机构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共同发展。如武汉城市圈商会帮助我们引进了冠景汽车部件及彩涂板项目。四是坚持亲情招商。我们大打亲情牌,充分利用老乡情、战友情、同学情吸引投资。如我们的石家庄特种电缆、乐一食品就是利用战友情引进的。我们的艺庭家具就是利用老乡情引进的。类似的例子还很多。

(四)抓招商工作的督办和考核。

一是严格过程督办。全市实行分级督办,指挥部重点负责对区域指挥部招商工作督办,区域指挥部负责对各自成员单位招商督办,同时招商引资指挥部对区域指挥部实行一季一督办,区域指挥部对成员单位、驻点组实行一月一督办。去年以来,对区域招商工作进行了6次督办,对驻点招商进行了16次督办。二是严格考核。市委、市政府已经明确规定:对年度内引进的优质工业项目,被评为招商引资工作突出贡献的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奖励10至30万元。对在招商引资一线工作积极主动且实绩显著的领导干部要提拔重用,对一般干部要优先提拔。对完不成招商任务的区域指挥部予以通报。对一年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区办和市直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负责人进行组织谈话,一年半完不成任务的离岗招商。重奖有功之臣,重罚庸碌之辈,增强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责任感,充分调动全社会热心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去年,市委市政府对有突出贡献的妇联奖励了30万元,对在招商一线表现突出的5名干部进行了提拔重用。同时对10多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三是强化项目过程管理。一方面坚持项目信息月研判。市招商引资指挥部每月对招商项目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整理,拟定需要重点跟踪项目,明确跟进措施,使信息的跟进做到有的放失;一方面坚持项目准入评审制。凡拟引进的项目必须要审定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组织考察,必须经市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才能正式签约落户。防止问题项目落户,防止招商引资决策风险。两年来,市委市政府已经召开9次会议,专题讨论了相关招商项目。

(五)抓招商基础性工作的完善和创新。

两年来,我们不断强化招商引资的基础性工作,比如招商项目编制、招商宣传片改版、招商画册印制、招商微信公众号的建立等,这些工作对我们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都起到了积极的辅助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两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围绕招商引资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

一是从去年底至今年5月这半年间,我市招商引资因国发〔2014〕62号文的“威力”一度陷入“半停滞”状态,虽然该文件被叫停,国发25号文发布之后的招商局面有所好转,但影响仍然十分深远;二是受我国经济整体下行影响,当前企业投资的意愿不强,企业及客商来考察的多,但实际愿意投资的[FS:PAGE]少,尤其是我们以往签订的项目因为经济形势的变化,放慢了投资的速度,减少了投资的规模,有的甚至取消了投资的计划;三是信息量不足,信息来源和渠道有限,特别是有价值的招商信息少;四是引进的项目投资规模不大,层次和质量不优,大项目好项目不多,尤其是缺乏对市域经济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的大项目;五是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严重滞后,影响了项目的落地和建设,导致签约项目落地慢,建设进度不快;六是招商环境仍然不是很优,软环境建设还有待加强,还有些部门喜欢搬条条、守框框,不放权。尤其是建筑领域地霸、沙霸、行霸等问题仍然较突出;七是全市招商引资氛围减弱,干部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下降。

三、几点建议和请求

一是请求继续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当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投资者的信心普遍不足,我市招商引资工作面临的压力大,挑战多。越是在困难的时候,我们越需要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我们恳请人大的各位领导继续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继续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一号工程”不动摇,继续把优质的人力、物力、财力向招商引资工作倾斜,继续为招商引资工作鼓与呼。

二是请求加快园区平台建设。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加快完善园区的水、电、路、气、管网、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尤其是要加大与武汉开发区的对接力度,完善相关设施。

三是请求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改善环境无止境。我们建议人大要加大对一些关键的行政审批部门的评议力度,督促他们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时间、优质服务。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招商引资工作关系到洪湖的未来。我们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同志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振奋精神,克难奋进,发挥好“尖刀班”、“主力军”的作用,千方百计引进一批投资强度高、产出效益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高的项目,为推动洪湖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关于洪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

报 告

——2015年9月25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洪湖市农业局局长 万永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各位领导和委员报告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强力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抓手,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放心消费、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源头,加强监管,强化执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很大提升。根据2012—2015年省农业厅和荆州市农业局对我市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和我市开展的农产品例行监测结果,我市蔬菜平均综合合格率在98%以上,比2011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畜产品中“瘦肉精”以及磺胺类药物等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总体达97%以上,居荆州市前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得到加强,目前,市农业局、市水产局、市畜牧兽医局都分别成立了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其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是2010年5月投资近500万元建成的湖北省第一批县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配备有农残快速检测仪32台套,采样检测车一台,主要承担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任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是2008年成立的,承担全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检验检疫任务。

二、主要做法与成绩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FS:PAGE]法规,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监管检测体系,狠抓专项整治、强化投入品监管、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认定认证、严格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走在了荆州各县市区前列。2012年、2013年、2014年我市分别被荆州市表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先进县市,市农业局被荆州市表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朱祝娟分别参加全省、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大比武,荣获个人一等奖、优秀选手奖,并被省总工会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被省人社厅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市农业局、市水产局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机构和人员,明确了局属有关单位的监管职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明确监管责任,建立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 原则,市政府每年组织召开会议与各乡镇区办政府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监管工作责任。同时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还与农资经营户、规模种养基地和农产品经营企业分别签订了农资质量承诺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强化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农产品生产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责任。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归口协调、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一是会议宣传。每年都要召开会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活动宣传。组织开展农资经营户培训、“3.15”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同时还结合“三万”活动、送法律知识送农业科技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送到田间地头。三是巡回宣传。结合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利用宣传车采取语音播放的形式在全市各乡镇巡回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市场准入制度和禁限用农药名单,深受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好评。四是媒体宣传。《农村新报》、《荆州日报》、洪湖电视台、各级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多次宣传报道我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近两年来,我们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15万余份,开展培训18场次。

(三)加强源头治理,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扎实开展以农资打假保春耕、夏季农药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保秋播、蔬菜农药残留问题整治、“瘦肉精”问题整治等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近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510人次,执法车辆940台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720个,立案查处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案件33起,其中种子案件15起、农药16起、兽药1起、肥料1起,所涉案件无一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是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制定并完善了水稻、棉花、油菜、蔬菜、畜禽等19项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创建省级和荆州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各1个,洪湖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3个。三是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化服务。通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FS:PAGE],采用“明白纸”、“简本标准”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农民普及技术知识。积极推广“统防统治”、“综合防治”等多种专业化服务模式,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以及生物农药为主的高效低毒农药等生态栽培技术。大力推行统一供种供苗、统一供肥供药、统一技术规程、统一质量检测等服务,严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关。

(四)加强品牌建设,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一是开展“三品一标”[1]认定认证。突出加强品牌建设,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个,认定认证无公害农产品82个、绿色食品20个、有机食品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3个,“三品一标”总数达108个,居荆州各县市区前列。通过认定认证和示范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二是加强生产基地监管。坚持每季度对全市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展1次例行检查,督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标准化生产,自觉规范用药行为,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同时还现场抽样检测蔬菜农药残留。在加强生产过程监管的同时,我们还积极为农产品生产者搞好销售服务。2012年4月份广东“毒韭菜”事件发生后,各地加强了市场准入检测,导致我市大同湖韭菜基地的农产品检测周期长,积压严重,我们积极与省农安办、武汉市农业局沟通联系,寻求解决销售途径,另一方面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基地现场办公,变市场检测为田头检测,免费为农户检测韭菜128个批次,出具检测报告和产地证明,将农户损失降低到了最低程度,深受当地政府和菜农的赞誉。三是推行产地准出制度。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三品”生产基地为重点,逐步推行建立以标准化生产记录、产品质量自检和出具产地证明、检验检测证明以及包装标识为门槛的产地准出制度。

(五)加强农产品监测,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一是加强例行抽检。自2011年对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仓储单位和配送中心销售的新鲜蔬菜和猪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以来,我们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对城区农产品经营企业实行动态化监测。在各农产品经营企业开展每日自检的基础上,我们坚持每个星期对农贸市场抽检3次以上,每月对新村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百仓储、隆客多超市、富迪超市等抽检1次,抽样的品种和数量严格执行省农业厅的有关规定。二是督促市场自检。严格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城区各农产品经营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初步建立以建购销台账、查证验票、自律性检测以及检测结果公示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准入制度,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三是接受上级抽检。积极配合荆州市农业局对我市开展例行监测,每年监测4次,抽检产品涉及种植业、畜禽产品和水产品。通过各级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六)加强基础建设,全力创建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在今年3月25日召开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上,我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22个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之一。为做好创建工作,市政府非常重视。一是召开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明确了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经费保障、办公场所等事项,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支持市农业局投资100万元对农产品检测机构进行搬迁升级;三是投资600多万元推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挂牌成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目前我市的曹市、万全、黄家口3个乡镇已相继开工;四是创建工作专班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工作目标,制定任务清单,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目[FS:PAGE]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目前,市、乡两级没有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都是由乡镇农技服务中心的“以钱养事”人员负责协助监管,且人手少,任务重,专业知识不强,大部分工作只是应付上级检查,难以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还不够。虽然我们进行了大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但还有少数部分生产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注重眼前利益,盲目追求产量。部分消费者过于注重农产品外形色泽,忽视质量安全。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不力。经费不足是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执法、检验检测等工作经费普遍得不到保障,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运行相适应的经费保障体系亟待建立。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以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依托农民阳光工程培训,对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标准化生产力度。健全农业标准体系,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来组织和带动广大农民实施标准化生产。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加大认定农产品基地建设和管理,发挥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民按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

(三)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按照《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的规定,加大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认定认证、执法监管等经费的保障力度,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工作顺利开展。

(四)进一步加大监管体系建设力度。依托乡镇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建设,探索设置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建立农产品生产管理全过程、检验检测全覆盖、监督管理全方位的监管机制,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五)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品和市场整治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联合执法,加大曝光力度,从源头上堵死违禁品的使用,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的全覆盖,不断开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在以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将一如继往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而不懈努力。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名词解释:

[1]“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的重要认证标志。“三品”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一标”是指农产品地理标志。


关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2015年9月25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曾 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守成的带领下,农工委组织荆州、洪湖两级人大代表于9月15号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实地察[FS:PAGE]看了新搬迁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到城区农贸市场、农药种籽批发市场、渔业肥料批发门市等地了解农产品市场管理、农业生产投入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征求基层检测人员、经销商、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听取了市农业局的情况介绍。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强化责任,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全市未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居民农产品食用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坚持政府主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有效。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每年都与乡镇签订责任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点考核内容,农业部门与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每年利用“3.15”、送科技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邀请媒体跟踪报道农产品安全执法过程,定期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和检测数据,组织科技示范户、农资产品经营户、农产品生产企业、流通渠道经营者开展“一对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选派优秀技术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级各种技能比赛,营造了全社会齐抓共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日常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数明显提升。近三年来,荆州市农业局对我市蔬菜、食用菌、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8.8%,其中种植业产品合格率为100%。今年我市农产品质检部门每周对城区农贸市场抽检5次,每月对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仓储单位、配送中心和乡镇农产品生产基地抽检1次,总体合格率为99.6%。加强对生猪等畜产品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保证了居民吃上放心菜、放心肉。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指标保持在较高水平。

(三)整体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工作,覆盖全市的监管体系初步建成。今年我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22个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县市之一,市政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责任,组建专班,投入资金,理顺体系,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我市在去年投资近500万元建成省内一流的检验检测实验体系的基础上,今年又对办公场所进行了整体搬迁升级,整合了畜牧、渔药等执法检验检测人员力量,落实了机构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检测中心、乡镇站等多网络体系筑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关口。严格落实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今年前8个月,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9%,畜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率均达100%,全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动植物疫情。

(四)严格依法查处,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农业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农时农业生产特点主动安排,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联合行动,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农资、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蔬菜农药残留、违规使用饲料添加剂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已立案查处伪劣农资、兽药、农药、肥料等案件5起,无一起案件提起行政复议,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全力打造品牌,农业标准化生产迈出可喜步伐。积极开展各类农产品生产标准的制定,农业部门先后制定并完善了水稻、棉花、油菜等19项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创建省级和荆州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各1个,兴办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3个。以优质稻、油菜、蔬菜等产业为重点,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面积200万亩,全市认定认证无公害农[FS:PAGE]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共107个,居荆州各县市区前列。通过示范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二、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但是目前存在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广大干部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之甚少,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自我识别能力不足等诸多困难。重产量,忽视品质;重色泽外观,忽视质量安全;重眼前利益,无视长期危害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生产者片面追求用药施肥短期效果,导致部分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长期过量使用化肥致使一些优势农产品品质退化。

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大,品牌不响,效益不高的问题在我市普遍存在。我市的蔬菜种植面积不足,对城镇居民的保障率不足30%,导致菜园子少、菜篮子空、菜价居高不下等问题也不容忽视,外地菜多,检测任务重也增加了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难度。

(二)没有形成权威统一科学协调的监管体制,检验检测检疫综合平台有待建设。

目前,农业(畜牧)、水产、安监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都有各自的管理职能,有机构无实力;有检测办法,缺检疫经费;抽样送检难度大周期长等困难和矛盾普遍存在。对农渔药等批发经营单位执法时工商、安监等部门联合协调方面需要加强。对采取去毛、泡制、加工等手段制作农产品时违规使用、添加化学药品和化学制剂的监测监管、种鱼引进等病菌检疫等方面存在着盲点和不足。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虽已建成,但技术力量、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难以有效开展质量检测。该站只有4名工作人员,只能保障对城区农贸市场的初级农产品的定性检验检测工作和城区的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的抽样工作,对城区、乡镇的小型农贸市场没有能力全面覆盖。目前每年开展定性检测任务2000个,共需经费10万元。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专业培训、媒体宣传、科技下乡、法律讲座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以创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为契机,建立全覆盖、高效权威的综合监管体系。建议市政府健全机构,加大投入,创建品牌,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将初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农渔药、饲料、动物屠宰、市场准入、产地准出等检验检测检疫功能整合起来,人才集中使用,设备集中管理,费用统一保障,监管全面覆盖,检测科学高效。同时,相关监管职能部门要将禁用、限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作为监管重点,充分利用例行检测、抽样检测、定点检测、送样检测等多种手段,开展“打假”、“打禁”活动,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行为,确保农业经济稳定,确保城乡居民安全消费各类农产品。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保障经费投入。建议市政府将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认定认证、监督管理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工作顺利开展。农业等职能部门也要千方百计争取项目,筹措资金,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 议 意 见

(2015年9月25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FS:PAGE]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局局长万永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狠抓源头治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逐步提高,监管工作体系逐步健全,监测能力逐步增强,确保了全市农产品质量总体稳定、安全、放心。

会议指出,我市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也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不顺;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高;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不力。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执法和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经费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人员工资、样品检测经费、运行经费等实际问题,确保正常运行。

二、加强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尽快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队伍,成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整合种植业农产品检测、土壤肥料检测、农业环境监测等职能,组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同时,依托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切实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发挥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作用。

三、加大创建力度,确保成功创建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政府及农业、水产、畜牧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确保我市2016年成功命名为“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

情况的报告

——2015年9月25日在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杜光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2014年1月22日由省十二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们立足洪湖水资源丰富的市情和水污染防治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压力更大的实情,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以《条例》贯彻落实为抓手,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认真开展水污染防治,切实加强水环境保护,各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全市主要河流的水质现状

我市主要河流除南沿长江、北依东荆河外,境内还有大小河渠113条,总长度达900公里,千亩以上的湖泊21个。且湖泊河流之间河网交织,长江内河湖泊相互贯通,水系非常发达,水量丰沛,地表水资源为19.10亿立方米。洪湖湖泊水域面积348平方公里,水体质量整体处于Ⅲ类—Ⅳ类水质标准,洪湖湿地周边水体特别是四湖总干渠、螺山干渠、内荆河等水体污染日益严重,水质变差,通常只能达到Ⅴ类,有些时段处于劣Ⅴ类,水华现象年年发生。内荆河(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新滩断面水质也只达到Ⅳ类标准,境内长江段和东荆河水体质量整体处于Ⅲ类水质标准。

二、近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发力抓宣教。《条例》颁布后,为全面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和有利条件,我们以“三个发力”进行大力宣传、广泛普及。一是抢抓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发力宣教。在“3·22”世界水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纪念日,市环保、水利、湿地等部门纷纷组织干[FS:PAGE]部职工走出机关、走上街头,重点在市文化广场以开展“向污染宣战”万人签名、制作专题宣传展版、发放专题宣传资料等形式,面对面地向市民宣传水污染防治政策法规,普及水环境保护知识。二是借助媒体网络平台,综合发力宣教。市环保局除利用自身在仙洪、汉洪公路沿线建设的7块大型户外T型广告牌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相关内容外,还通过电视、广播、手机报、移动短信、纸质报等媒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条例》的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及相关条款等。同时,在洪湖电视台、洪湖环保网开设专栏,借助洪湖人民广播电台“周六民生热线”等以答记者问、答听众问等形式对《条例》进行解读式宣传,让社会大众对《条例》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三是面向重点对象群体,精准发力宣教。作为《条例》的执法主体,市环保局一方面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在系统内相互启发学、互相交流学,另一方面分期分批选派系统干部职工赴上级环保部门专题学,确保干部职工执行《条例》胸有成竹、不偏不离。面向全市青年干部、乡局级干部,市政府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全市青年干部培训班、乡局级干部培训班上,将水环境保护列为重要授课内容,以此提升干部守法护法、惜水护水意识和贯彻执行力。面向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市环保局开展《条例》宣讲进园区、进社区、进厂区、进校区“进四区”活动,同时,在市双语学校、市实验小学每月开设一节“环保课”,切实让环保从娃娃抓起。通过全面发力抓宣教、抓学习、抓普及,从而为《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执法抓监管。针对近年来我市水污染问题频现的严峻形势,市环保局依照《条例》,以“四大行动”狠抓水环境监察和水污染执法。一是开展“零点行动”。根据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于去年7月1日零点开始,采取“三不”(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三直”(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播曝光)方式,在全市开展水环境执法“零点行动”,重点对14家有废水排放企业进行突击执法检查。其中,对违反《条例》的晨光实业、老曹家水产两家企业分别处以10万元、2万元罚款,并督促晨光实业投资90万元、老曹家水产投资20万元上马治污设施。通过抓典型,产生了强大的执法效应。二是开展园区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洪湖经济开发区水污染突出、下游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市环保局组织监察、监测人员深入开发区各企业开展污染源调查,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后,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洪湖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染专题整治活动的通知》,在该区展开了近8个月“持久战”和“攻坚战”。在会同开发区管委会召集该区33家涉及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宣讲政策、亮明态度后,该局对无反应、无行动的15家问题企业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书。对环境污染严重、社会反响强烈、限期治理无望的荆州天翔纸业依法关停。通过高密度、高强度的执法监管,开发区未上治污设施的企业如楚江红生物投资250万元上马治污设施,洪湖浪投资500万元建设1000吨治污设施,已上治污设施的企业如井力水产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目前,洪湖经济开发区水体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三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我市共有养鸡、养猪等大小养殖场62家,大都依河而建,其产生的废水大多未作有效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河道,导致水体污染发臭。为此,市环保局报请市环委会出台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市62家养殖场进行调查摸底和环保执法。其中,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要求限期补办,对曹市镇向东村等12家畜禽养殖场进行了立案调查,对乌林一家养猪场给予了2万元处罚。市畜牧局还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对部分养殖场采取雨污分流,建沼气池等办法对禽粪进行无害化处理,起到了一定成效。[FS:PAGE]与此同时,市环保局对浙江诸暨千足珍珠有限公司在螺山镇的6000亩养殖基地,主动加大监管力度,对其采用鸡粪投肥严重污染水体的行为,依照《条例》处以了30万元罚款,并指导该公司改变养殖方式,采用生物投肥,减少水体污染。四是开展饮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饮用水源地饮水安全和洪湖大湖生态安全,市环保局先后对地处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渔人码头”、“洪湖渔港”两家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水上餐厅,依法予以关停。其中,“洪湖渔港”已经营16年之久,且其家庭有瘫痪多年的卧床病人,虽然情况特殊、问题实际,市环保局依然以法不容情的姿态,报请市政府,联合供电、供水、港务等部门,积极稳妥地关停了这一多年来应关停但未能关停的危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污染源。

(三)标本兼治抓治理。依照《条例》,我们以“标本兼治、预防为主”为原则,狠抓水污染的预防治理,防患于未然。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业废水源头管控。为从源头上控制工业污染特别是废水污染,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建立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部门联动机制。市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评严格做到“四个不批”,即对危及饮用水源安全的一律不批,对临近大湖有污水排放的一律不批,对地处自然保护区的一律不批,对无水环境容量、无污水排放指标的一律不批。与此同时,加大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对经检查发现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环保要求的,一律责令拆除设施并恢复原状,对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而未履行“三同时”验收手续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对拒不停止建设或生产的,一律公开曝光,并由有关部门采取断电、断水、停贷、吊销相关许可证件等措施处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项目。二是进一步加强大湖水环境治理。市政府按照上级要求,会同荆州湿地局先后拆除湖区围网,积极引导大湖渔民上岸居住、转型就业,逐步减少渔民生产生活给水体带来污染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实施洪湖湖泊生态保护保护项目。投资近5000万元对洪湖金湾片实施湖底清淤、生态修复和生态护坡工程。累计清挖底泥70万立方,种植水草(含沉水植物和浮水植物)11850平方,生态护坡2240米长,栽植树木648株,实现了水有草、坡有形、岸有树的目标,极大地改善了该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城区和乡村水污染治理。为扩大城市污水收集能力,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城东污水收集管网,并对城西部分污水管网进行了升级改造,特别是对直排城区内荆河的多个排污口进行了截污改道,减轻了内荆河的污染负荷。同时,投资近2000万元,启动了望江渠综合整治和雨污分流工程,重点完善该渠附近的污水收集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全面改善望江渠及与之相连的丰收渠的水环境状况。与此同时,还建立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了对城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通过环保监管水质监测,住建管水量核定,财政管资金拨付,保障了污水处理厂的稳定正常运行。目前,我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由最初的不足2万吨增加到3.5万吨。在乡村,市环保部门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为依托,围绕“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这一目标,在34个重点村庄建设了人工湿地型污水处理站和污水收集管网,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了有效处理。同时,市政府以一年一度的“农田水利建设大比武”为载体,对淤塞严重、村民呼声较高的乡村河流进行了清理和疏浚,极大改善了村庄环境,切实保障了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四)健全机制抓联动。为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有力度、有强度、有硬度,真正做到坚实落地,市环保局报请市政府成立了由发改、农业、水利、公安等31个市直单位部门和21个乡镇区办为成员单位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市环委会通[FS:PAGE]过建立议事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制订环保信息互通、环保违法行为联合查处、环保违法案件移送等4项制度,切实让水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由环保部门“单兵作战”、“单打独斗”变为由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这种大环保格局的构建和形成及其制度化、机制化建设,有力推进了我市《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其它环保工作的大提质、大提速、大提效。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工业污染居高不下。目前,较为突出的有两块:一块是曹市、府场石化产业园,该园区共有100多家石化设备制造企业,其中相当一部分企业生产产生的危废、固废、酸洗液等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至乡镇下水道,进而流入附近河渠,造成附近河渠水环境日益严峻。另一块是洪湖经济开发区,该园区共有30余家企业,其中仅有5家建有治污设施,其他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水直排厂外。在此情况下,要使园区五七渠和下游电排河河水变清,压力非常大。同时,受环保执法手段的限制,少数企业因利益驱使设法逃避监管,偷排暗放污水行为时有发生,给全市工业污染减排也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二)农业面源污染、乡镇生活污染日益突出。受传统种植模式的影响,农村不合理施用化肥、农药的现象依然十分普遍,导致农业面源污染呈加重趋势。同时,随着乡镇人口的集聚和增多,乡镇生活污染日益突出。受资金的制约,我市21个乡镇区办仅有9个乡镇建设了污水处理厂。同时,因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进水十分有限以及运行经费不足等问题,9个乡镇污水处理困难。

(三)上游客水对洪湖大湖污染不断加深。洪湖大湖是四湖流域的水袋子,四湖流域大量的生产生活废水及一些废弃物经四湖总干渠最终流入大湖,给大湖水质带来较大的污染。监测数据表明,上游流入大湖的水质有时达到五类甚至劣五类,近年来,因此而导致的大湖或汉沙河“水华”现象,一年比一年频繁。2009年以前是每年发生一次,现在是每年发生至少2次。2013年,甚至出现数十头上游丢弃的病死猪流入大湖,在市有关部门及时打捞和无害化处置的情况下,才未造成水体污染和疫病传播。

(四)部分业主和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亟待深化提高。工业兴市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主战略。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取得良好效应的同时,也使少数企业以政府保护自居,以交税作贡献自誉,无视环保法律,缺失环保责任,自身的环境污染问题不愿解决,应缴的排污费不愿缴纳,有的甚至公然对抗环保执法监管,负面影响十分严重。与此同时,部分业主和群众对水环境保护缺乏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依然认为,洪湖水多,江河自净能力强,污染再大点也无妨,导致“得水独厚,待水太薄”。

(五)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环保部门是专业性很强的部门,目前,全系统没有一名环保专业院校毕业的工作人员,大多是退伍转业人员或者中专(高中)毕业人员,特别是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且存在青黄不接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环保事业的发展。

上述问题,有的是因体制机制原因或跨流域带来的,我们将恳请上级协调解决。有的则是我市自身需要解决的,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下段工作打算

(一)一如既往抓宣教,进一步提高全民水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各级中心学习小组广泛宣讲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水环境保护意识,切实改变一些地方或部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眼前发展、轻长远发展,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的思想。进一步开展“保护母亲河,珍爱水资源”等主题宣传活动,扩大环保受众面、提高环保影响力,让社会大众不断增强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多[FS:PAGE]箭齐发抓治理,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一是积极探索市场化的水污染防治之路。创造条件,鼓励工业企业通过第三方——专业化污水处理公司开展污水治理。二是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投入。采取多种措施,筹集污染治理资金,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水环境问题。积极申报水污染防治项目,争取上级投入,逐步解决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问题。三是稳步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引导农民开展配方施肥,发展绿色农业。继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断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三)重拳出击抓执法,进一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法院、公安、电力、环保等部门联动机制,强有力地开展违法排污问题的整治。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坚决查处肆意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

(四)从严从实抓队伍,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环保部门的队伍建设、装备建设。不断完善监督执法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增强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水平。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水污染防治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以本次人大专题视察为新动力和新起点,认真研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扎实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为建设生态洪湖、美丽洪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2015年9月25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上

城区调研组组长 邹从爽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7月底,市人大副主任阳德元带队,对我市城区水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实地察看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陵园水厂、长江一号酒店、城市污水处理厂、井力水产、中兴能源、德炎水产等单位,了解我市污水排放处理情况;听取了住建、环保、洪湖经济开发区、新堤办事处等部门和区办的汇报,初步摸清了我市城区水污染防治基本情况,看到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找出了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了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一、城区水污染治理基本情况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情况

城区居民生活饮用水主要由老闸水厂和陵园水厂两座水厂供水,取水水源均为长江地表水。老闸水厂取水点原来在老闸出口下游100米范围内,陵园水厂取水点在新堤排水闸出口与长江交汇处下游100米范围内。2004年,市自来水公司在市环保局的指导下,在水源保护区边界设有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两座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都有排水口,其中老闸水厂原取水口上游100米范围内为新堤老闸排水口,陵园水厂取水口上游300米范围内为新堤排水闸排水口。2010年,老闸水厂取水口上移至新堤老闸上游150米,保障了枯水季节老闸取水点水源安全。新堤排水闸开闸期间,陵园水厂取水口取水以湖水为主,源水中藻类、微生物增加,陵园水厂制水工艺对处理这类源水有一定的难度。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

1.工业水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情况。城区工业水污染主要发生于洪湖经济开发区以及德炎水产等企业。根据现场实地查看情况,德炎水产污水处理设施已投入运行,尾水排入市政管道;园区涉水企业13家,主要是水产、化工及汽配等项目。近年来,市环保局加大对园区企业的监管力度,已督促井力水产、中医院中药制剂、双马科技、华诚世纪等4家企业建成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和改扩建4家,分别为晨光实业、中兴能源、楚江红、汇裕食品。其余5家企业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基本上直接排放到沟渠中。

2.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洪湖市水污染防治工程于1996年开始筹划,1998年批准立项并列入[FS:PAGE]国家投资计划,2003年10月第一期工程竣工投入运行。该工程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日处理能力7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总投资近1.4亿,其中国债7700万。采用A2/O氧化沟处理工艺。二是23平方公里的管网收集系统。由于运营资金不足,洪湖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自验收后基本处于停运状态。为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应有功效,2005年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天津创业环保集团,采取TOT方式特许经营洪湖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三十年,引进城市建设资金5050万元,同时引进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

3.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天津创业环保集团在我市成立专门运营公司(创业水务公司),自2006年4月1日正式进驻洪湖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对设备设施进行盘点和维修,于6月正式投入运营。2009年完成水下推进器的改造、自控系统的升级及新增尾水在线监测系统;2011年完成自控系统再次升级;2014年3月完成自控系统和脱泥车间改造;2014年12月完成尾水消毒项目。2006年至2014年,日均处理污水量由1.6万立方米增加到3.28万立方米。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多次受到上级住建、环保部门的好评。市住建局监管进水水量及运行情况,并每天进行现场监察。市环保局监管出水水质,在出水口处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检测数据每半小时上传到网上更新一次,不定期对出水水质进行现场取样检测。正因为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国家环保部在线监测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我市才能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争取专项资金7000多万元,建设污水收集配套管网49公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51%提高至80%,超过75%的国家标准。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我市污水处理工作迈入了良性循环发展轨道。

(三)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1.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情况。2009年9月,我市在荆州市率先实施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城区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全部推向市场。目前,城区清扫保洁面积225万平方米,日清运生活垃圾160吨左右,核定年作业经费730万元(其中清扫保洁560万元,垃圾清运170万元)。

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运营情况。投资6923万元(其中世行贷款475.7万美元),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主要包括填埋库区土建工程、收运填埋设备、渗滤液处理系统、老垃圾场封场及道路桥涵等4个部分。该项目位于螺山镇新联村,占地170亩,设计工艺为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日处理垃圾258吨,使用年限13年。该项目于2010年8月开工,目前除老垃圾场封场正在刹尾外,其他工程全部竣工,于2015年6月投入运营,运营时间在全省5个同类世行贷款项目中位居第一。

从2013年至2015年5月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库区土建工程完工后,严格按照世行和国家的有关标准,对运来的生活垃圾进行分区填埋、覆盖,在此期间因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未建成,产生的渗滤液由提升泵提升至调节池后直接排放至污水收集管网,之后进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未经处理的垃圾渗滤液含有高浓度的有害物质(氨、氮、COD等),直接排放导致城市污水处理厂氧化沟菌种不适应,生物处理系统遭到破坏,影响污水处理达标排放。2015年6月初起,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完工并投入运行后,处理工艺流程为渗滤液提升井→调节池→两级反渗透→清水池,处理后的渗滤液,经环保部门验收后安全排放至城市污水收集管网。

二、城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尽管近年来我市城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主客观多方面原因,主要存在四个方面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集中式饮水水源保护区存在法律禁止的建设项目和经营活动。按照相关规定,地表水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不小于1000米,下游不小于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二级保护区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FS:PAGE]上游边界向上游包括汇入的上游支流延伸不得小于2000米,下游侧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不得小于200米。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老闸水厂取水点水源保护区有老闸排放口、停靠船舶、可能污染水源的酒店及居民生活区。陵园水厂取水点水源保护区内有排水闸排放口、停靠船舶、砂厂、码头、采沙船等。

(二)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完善,城西生活污水没进入管网。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城西污水绝大部分没能通过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主要通过爱国渠进入望江渠然后汇入丰收渠,导致丰收渠经常发黑发臭。同时城市污水没能实现雨污分流,每逢雨季,大量雨水流入污水收集管网,跑冒问题严

重,导致大量污水进入城区望江渠、丰收渠、百里长渠等沟渠,

破坏水环境。

(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生活污水,近几年,经常出现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直接排放至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对这类水无法处理,因而将这类企业进水口站闸死,拒绝工业污水进入该厂污水处理系统,致使工业污水直接排放到沟渠内。另外,因开发区部分企业排污管道与市政排污管道落差达1米左右,企业污水无法排入市政管网内。

(四)污水处理厂排放尾水大肠杆菌超标。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消毒设施投入近400万元,已于去年底竣工,但因运行经费未落实,导致消毒设施无法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厂排出的尾水还存在大肠杆菌超标的问题。

(五)环卫设施简陋不满足环保要求。如目前内荆河两岸有7座简易中转房,堆放的垃圾产生的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渗透至内荆河,污染水体。

(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出路不畅加重园区渍涝。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进入茅兴沟,经由汪沟泵站提排入内荆河,如遇大雨,汪沟泵站既要排雨水,又要排污水处理厂尾水,加大了排涝负担。同时,园区建设中大量对地面实行硬化,将明渠改成暗沟,减少了蓄水面积,增加了雨水汇流量,进一步加重渍涝。

三、进一步做好城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对水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全市各级干部的教育,树立抓水污染防治就是优化发展环境、就是打造宜居城市、就是提升区域竞争力的思想认识,切实负起责任,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节水意识、减污意识和环保守法意识,将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贯穿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要加强对广大市民的宣传教育,使群众都来关心、理解、支持和监督水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强大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完善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常抓不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共同把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定期向社会通报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要落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要与之衔接,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布局等都要与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相适应。要严格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不突破总量控制指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使城区水环境明显改善。

(四)加快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要将水污染防治资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并逐年增加。同时,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运用市场化的手段,为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一是建设雨水收集管网,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直接排入沟渠。二是工业园区企业要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并按要求投入运行,[FS:PAGE]尾水达标排放进入污水处理厂。三是解决污水处理厂尾水消毒设施运行经费和环卫设备设施简陋、不足等问题。

(五)提升水污染防治的执法水平。要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和案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要实行挂牌督办。要提升水质监测能力,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确保人员到位、装备到位、经费到位,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组织保障。R


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2015年9月25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上

乡镇调研组成员 王万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推动《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强化全社会的水环境保护意识,促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安排,城环工委自5月下旬起先后到部分乡镇区办进行了调研。8月16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寿云带领调研组,先后赴新滩、曹市、府场、峰口、乌林、滨湖等地就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相关乡镇区办的情况汇报,对饮用水源地保护、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部分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及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在推进工业化的同时,水污染已经成为困扰和制约发展的重要因素,水污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参与下,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正有序开展。

(一)加强引导,宣传工作有广度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在抓《条例》的贯彻落实上,市政府及市环保部门始终坚持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一是重要时点抓宣传。在“3·22”世界水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纪念日,市环保、水利、湿地等部门纷纷组织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在市文化广场以开展“向污染宣战”万人签名、制作专题宣传展版、发放专题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宣传水污染防治政策法规,普及水环境保护知识。另外,市环保局在仙洪、汉洪公路沿线建设的7块大型户外T型广告牌,还制作了一批《条例》有关的宣传图文、手册,对全市20处宣传长廊内容进行更新,到各村各户下发《条例》宣传手册1.5万余份,确保了宣传工作深度大、范围广。二是形式多样促实效。市环保局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手机报、移动短信、纸质报等媒体全方位宣传《条例》的相关条款。同时,借助洪湖人民广播电台“周六民生热线”等以答记者问、答听众问等形式对《条例》进行解读式宣传,让社会大众对《条例》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三是针对重点抓培训。市环保局作为《条例》的执法主体,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深入系统全面学习;分期分批选派干部职工赴上级环保部门专题学习;同时开展“四进”活动,即宣讲进园区、进社区、进厂区、进校区,并在市双语学校、市实验小学每月开设一节“环保课”,让环保教育从娃娃抓起。通过全面抓宣教、抓学习、抓普及,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齐抓共管,协同配合有力度

为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市政府成立了由环保、发改、农业、水利、公安等31个市直单位部门和21个乡镇区办为成员单位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市环委会成立后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了全体会议,就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上,市政府分别与市水利局、市畜牧局签订了《2015年度湖泊水资源保护工作责任书》和《2015年度畜牧规模养殖污染综合防治责任书》,会议通过了建立议事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制订环保信息互通、环保违法行为联合查处、环保违法案件移送等4项制度。完善了工作制度,明确了责任[FS:PAGE]分工,为推进我市《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其它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三)狠抓重点,严查监管有深度

近年来,我市水污染问题形势严峻,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坚持监管工作常抓不懈。狠抓了工业污染重点问题。为从源头上控制工业污染特别是废水污染,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建立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部门联动机制。一是针对洪湖经济开发区水污染突出、周边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市环保局组织监察和监测人员深入开发区各企业开展污染源调查,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后,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洪湖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染专题整治活动的通知》,关停了对环境污染严重、社会反响强烈、限期治理无望的荆州天翔纸业。通过执法监管,要求中兴能源(湖北)有限公司和湖北楚江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投资500万元和250万元建设上马污水处理设施,三是强化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监管,如井力水产公司目前按要求做到了治污设施运转正常,污水基本能做到达标排放。紧扣了其他产业普遍问题。针对我市养鸡、养猪等大小62家养殖场依河而建,直接将废水未作任何处理排入河道的问题,积极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市环保局报请市环委会出台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市62家养殖场进行调查摸底和环保执法。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要求限期补办,对曹市镇向东村等12家畜禽养殖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进行了处罚。二是先后对地处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渔人码头”、“洪湖渔港”两家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水上餐厅,依法予以关停。

(四)积极整合,项目实施有效果

1、推进实施了洪湖湖泊生态保护保护项目。投资近5000万元对洪湖金湾片实施湖底清淤、生态修复和生态护坡工程,极大地改善了该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2、市环保部门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为依托,围绕“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这一目标,在34个重点村庄建设了人工湿地型污水处理站和污水收集管网,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了有效处理。按照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选择具备条件的项目村,已建设潜流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23座、单户型简易人工湿地350座、管网6.4万米。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后,每天可收集处理污水3100吨,受益人口达到11.5万人。按照实现全村覆盖的要求,每4-5家农户配备一个垃圾池,共建垃圾池6270个、建垃圾中转站及垃圾填埋场31座、配备垃圾清运车108辆。垃圾收集系统建立后,基本按照“户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模式运行,每天可收集处理垃圾36.9吨,受益人口达到23.3万人。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宣传工作深度不够。在《条例》宣传方面,还有“漏洞与死角”;一些“重发展、轻环保”、“有了问题再治理”的落后观念依然存在;部分单位与乡镇负责人对《条例》的贯彻落实在思想上还不够重视。

(二)水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我市拥有丰富水资源,长期以来,人们对水少有忧患意识,对水资源、水环境保护意识差,工业企业偷排偷放废水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企业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不强,遵守和执行《条例》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环保队伍素质不高。在水资源、水环境保护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的形势下,我市环保队伍中依然存在政策不熟、业务不精的现象。

三、建议

“水是生命之源”,也是发展之根本,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很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为扎实推进《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我们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要做好《条例》“面”的宣传,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条例》,切实调动社会各界积极[FS:PAGE]性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好《条例》“点”的宣传,主要是加强对市乡两级主要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水环境保护意识,切实改变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眼前发展、轻长远发展,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的思想。

(二)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为切实让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应当建立由“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彻底改变环保部门以往“单兵作战”、“单打独斗”的局面,构建大环保共监管格局的形成。

(三)注重环保队伍培养。加强环保系统的队伍建设、装备建设;不断完善监督执法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增强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水平。


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2015年9月25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上

大湖调研组组长 刘恒扬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调研工作的统一安排,洪湖大湖水污染防治法检查调研组在委托瞿家湾、沙口、滨湖、螺山镇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8月18日,由常委会副主任谢守成带队的执法检查组,针对大湖管理现状、水产养殖现状、湿地保护情况、主要污染源情况等方面的检查内容,采取实地查看现场、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先后深入螺山等地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调研。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汉沙河上游客水水质情况(瞿家湾与监利交汇段面)、沿湖排污及水质情况、瞿家湾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沙口段内荆河水花生污染情况、沿湖排污及水质情况、沙口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螺山菜牛屠宰场、畜禽养猪场、珍蛛养殖场污染防治状况、沿湖排污及水质情况、滨湖段沿湖排污及水质现状等。检查组专题召开环保局、湿地局、四湖局、滨湖等有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综合吸纳了各乡镇人大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对沿湖大湖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现将检查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湖基本概况

洪湖水域现有面积348平方公里,平均水深1.35米,是长江中下游地区湖群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浅水湖泊湿地系统,承接了来自荆门、潜江、监利等上游及洪湖周边地区共1.0375万平方公里的汇水,在汛期承担着160亿立方米的超额分洪任务,是武汉重要的防洪安全屏障。大湖周边涉及洪湖和监利共13个乡镇127个村、408个组,以湖为生的渔民2万人。洪湖又是重要的水产种养基地,水产养殖面积达14万多亩,水产品年产量达10万余吨,产值过亿元,在全国湖泊中名列第二位。作为老区,其秀丽的湖区风光和丰富的革命故事,洪湖成为享誉国内外的旅游胜地。除此之外,洪湖在航运、交通、净化环境、调节气候、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洪湖湿地还是“世界濒危物种的主要栖息之一”,已被列入《中国重要湿地名录》。然而,近些年来由于人口急剧增加,社会快速发展,沿湖群众对湖泊无节制的开垦和侵占,使洪湖湿地生态环境被破坏,水质污染、调蓄功能下降、水体生态恶化日趋严重,保护和修复洪湖水生态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

二、生态环境现状

当前洪湖湿地从整体上来说,生态环境遭到较严重的破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水体污染较为严重。水体富营养化趋势明显,水体水质难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水质要求,总体处于Ⅲ类,局部水体呈现出Ⅳ类,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部分水质达到Ⅱ类。但洪湖湿地周边水体特别是四湖总干渠、螺山干渠、内荆河及汉沙河等水体污染日益严重,水质变差,通常只能达到Ⅴ类,有些时段处于劣Ⅴ类,水华现象连年发生。

2[FS:PAGE]、生物多样性急剧减少。洪湖是华中地区重要的水禽栖息地,鱼类、底栖动物资源一直十分丰富,由于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野生动物急剧减少。据科考统计,洪湖栖息的水禽已由167种减少到40余种,短嘴天鹅、赤嘴三替鸭、白头颈尾鸭、白鹳、灰鹤、鸳鸯、中华沙秋鸭等珍稀鸟类从上世纪开始均未发现,鸿雁、兰雁等雁属鸟类已由上世纪60年代的丰富物种变为现在的少见物种;洪湖的天然鱼类品种由74种减少到50余种,且种群趋于单一化;洪湖的水生植物品种由472种下降到现在只有98种;水草覆盖面积由98.6%下降为零星水域有水草,一些经济价值较高的水草如黄丝草、轮叶黑藻、金于藻等产量锐减。

3、面积萎缩,调蓄能力下降。上世纪50年代,洪湖生态面积为114万亩,目前只有53.3万亩,且有效调蓄容积仅有6—12亿立方米,调蓄能力较50年前减少一半还多。

三、污染及生态破坏的原因

洪湖湿地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的因素主要为上游客水污染、沿湖农业污染、工业污染、沿岸居民生活污染和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所导致:

1、上游客水污染。洪湖每年承纳上游及周边的客水达11.3亿立方米,这些客水中有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据测算每年由这些客水携带入湖的污染为氨氮达2000吨,总磷达200吨,化学需氧量达30000吨。

2、种植业污染。沿湖乡镇共有耕地面积20.6万亩,每年施用氮肥约2万吨,磷肥约1.5万吨,复合肥5000吨,每年进入洪湖及周边水体的纯氮达2200吨、总磷达250吨。

3、养殖业污染。沿湖乡镇共有养殖水面18.5万亩,每年水产品总产约10万吨,年废水排放量达8000万立方米,化学需氧量达4000吨/年,氨氮达400吨/年,总磷达80吨/年。

4、畜禽养殖污染。沿湖乡镇畜禽养殖业较为发达,除蔡家河原种厂养猪厂、新闸养鸡厂、瞿家湾华子龙畜禽养殖公司等养殖大户外,周边乡镇圈养、散养的畜禽数量也比较多。据统计,沿湖乡镇肉牛养殖数量达4280头、生猪12万头、鸡鸭等禽类达150万只,年废水排放量达到400万吨、化学需氧量约5000吨、氨氮约700 吨。

5、生活污水排放。沿湖城镇人口总数为27万人,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576万吨,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达6884吨/年,氨氮排放达344吨/年。这些生活污水,除少量经有效处理外,其余污水全部直排洪湖及周边水域。生活垃圾污染也十分严重,乡镇垃圾填埋场比较简陋,存在二次污染风险。城区的生活垃圾除少部份填埋外,大部份还是露天存放,最主要垃圾场位于洪湖围堤25+800处,垃圾经雨水冲洗流入新堤排水闸引河,势必污染洪湖水体。

6、围栏养殖污染。近些年来,洪湖湿地进行了有效地规模化拆围,虽然围栏养殖面积减少了近70%,但围栏面积仍有14万多亩,经测算每年养殖入湖饵料的总氮、总磷分别达到1680吨和840吨。更重要的是,这些围栏均分布在湖岸水陆交替的浅水区,而在天然湖泊中这些区域是水生植物,底栖生物及鱼类重要的生长、繁殖场所,它对于水质的净化,生态环境的修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现这类区域被长期大量地占用,将大大地减弱湖泊的生态功能。

7、过度利用导致生态失衡。近年来我市河蟹养殖业迅猛发展,不合理的养殖模式导致水草和螺蚌等资源的过度消耗。据调查,每年因养蟹消耗的黄丝草、轮叶黑藻、金于藻达1万吨,螺蚌达8000吨。而所需要的水草70%来自洪湖,30%来自洪湖周边河渠和水塘(螺蚌60%来自湖南等地,其余40%来自洪湖及周边河流)。过度的采集利用,导致水草及螺蚌资源濒临灭绝,生态失衡现象突显。

8、外来生物污染。洪湖常年长时间持续高水位,使湖内的水生植物光合作用不足,水中溶解氧减少,水体自净能力减弱。水花生和水葫芦的大量繁殖,在有些地段绵延几公里,既造成河道堵塞,腐烂后又加剧水体污染。

四、有关建议

大湖湿地是[FS:PAGE]洪湖最大的资源,当前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严重阻碍了洪湖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保护大湖,再现鱼米之乡自然风光,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洪湖大湖具备防洪调蓄、湿地生态、水产养殖、旅游航运、环境保护等多种职能,要建设好和保护好洪湖,仅靠哪一个部门的力量是完全不够的,只有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齐抓共管,才能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

2、环保部门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洪湖水污染防治的综合协调和监管职能,加强水质监测,维护生态功能,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同时要加强对沿湖乡镇的环境监管力度:一是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对沿湖乡镇的新扩改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同时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对通过提标升级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但在洪湖流域内没有环境容量的企业,由政府引导,向沿江(特别新滩开发区)有序转移。二是淘汰落后的产业,对洪湖周边乡镇等未经环境影响审批、污染严重、不能达标的企业实行关停。三是加强环境执法,对重点污染企业要严格执法,对经整治确实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限期关停并转(如螺山珍珠养殖场限制关停)。

3、退田还湖。要进一步实施大湖拆围工程,加大水政执法力度,清除河渠围养、捕捞等拦水设施,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将洪湖面积逐步恢复到60万亩。

4、加强湖泊河道管理。要进一步严格控制在大湖和周边河道内采集水草、打捞螺蚌。对河面水花生及飘浮杂物等要强化责任,采取属地管理措强力推进,还湖泊、河流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同时要进一步推进洪湖湿地的生态修复工程,包括环湖生态林,四湖总干渠、内荆河清淤和生态湿地的建设等。

5、防治农村生活污染。农村生活污染的防治应以全面展开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结合“一建三改”、村镇建设、农村住宅规划等,以进一步完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环保基础设施为重点,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农村节能技术、生态农业技术等,实现农户家居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的生态保护模式,改善人居环境,防治生活污染。同时要加快沿湖城镇生活污水的治理步伐。沙口、瞿家湾镇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工程,确保运行负荷能够达到70%以上;滨湖、螺山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尽快纳入建设规划。

6、筹划防治客水污染途径。对于上游客水污染的防治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实施河湖分家工程,解决径流污染问题,在总干渠南堤洪湖入口处建大型涵闸,主汛期开闸调蓄,其它时间上游客水直接通过总干渠内荆河排放长江。第二,呼吁省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洪湖上游污染源治理的力度,确保入湖河流的水质达标进入洪湖断面。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5年9月25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局长杜光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明确责任,理顺关系。一是明确市环保局为《条例》的执法主体,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负主责。二是明确各乡镇区办及相关单位就环境工作的预防、治理、保护的责任及关系。

二、开展污染源调查,完善环保监控设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涉水污染单位或个人按所属行业分类,按污染危险、危害程度分级登表造册,责成对已经建成污水防治设施的排污单位其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单独安装计量电表,实现对环保设施进行的多方位监控。并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建立环[FS:PAGE]保联合执法机制。对需关停的违法企业,市政府应协调供水、供电单位密切配合,支持环保执法,严格实施应关停企业的断电、停水工作。

四、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饮用水源地,要研究保护对策与措施,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市政府及环保部门要对照《条例》认真自查,对未落实或执行不到位的条款,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落实到位。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2号(2015)[总号:192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共印3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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