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朱思洪、李远才同志法官职务的议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2-19 浏览人次:
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对法官职务任免的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
朱思洪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李远才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院长:孙惠波
200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