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委会会议
关于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2-19 浏览人次:

——2008年11月27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宋志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就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报告如下:

住房保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在建设和谐洪湖的进程中,我市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住房保障的有关精神,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等方面做了一些具体工作,逐步建立了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的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关于住房保障的内涵

住房保障是政府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要求实现保障。它由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及住房公积金制度3个核心制度构成。

二、各级人民政府对住房保障的基本要求

国务院[2007]24号、鄂政发[2007]42号两个文件,明确规定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廉租住房考核有两个硬指标,一是2007年底人均住房面积8平米以内的保障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二是2010年底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的保障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住房保障方式是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从全国住房保障实践来看,租赁补贴推行后,老百姓把补贴的资金未用到住房消费上,而用于生活上,为此,国家将住房保障方式调整为以实物配租为主。主要工作目标是基本建立满足具有本地特色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使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买得起或租得起住房,逐步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目标。

三、我市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现状

我局成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局后,近两年主要做了9项工作:一是出台了两个文件,即洪政发[2007]23号、洪房发[2007]13号,也就是《洪湖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二是成立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即成立由阮学伟副市长任组长,相关科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三是成立了工作专班,具体由房产局承办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四是摸清了2007年、2008年底数。2007年保障家庭为194户,保障人口496人,保障面积2518m2,按《实施细则》每平米补贴标准是3.4元,全年发放租赁补贴10.09万元。2008年保障家庭为680户,保障人口1666人,保障面积15199.69m2,计划12月份发放租赁补贴62万元;五是建立了纸质与电子档案,实现了电子化住房保障档案;六是争取中央保障资金,专项用于发放租赁补贴资金530万元,已到财政专户。新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150万元,目前未到帐;七是坚持招商引资和危旧房改造的保障实现形式,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在省、荆州、市财政未拨款的情况下,市房产局勒紧裤腰,开辟南河村、益民小区两个廉租住房解危解困基地,共建廉租住房97套,其中南河村49套、益民小区48套,让应保对象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八是编制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争取建设资金的依据。2008年做200套,2009年做200套,2010年做200套,2011年做200套,2012年做200套,在五年内完成。按每套50m2建设,每平米造价1000元计划(含土地),共需筹集资金5000万元;九是今年30套廉租住房正在建设之中。

四、住房保障工作稳步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初步解决低保家庭、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但在工作中仍存在着以下三个突出问题:一是资金尚待落实。根据住房保障政策,保障资金由财政预算、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公积金扣出管理费和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节余作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中央支付、其他捐款五个渠道筹集,目前仅中央补贴资金已到位,其他资金还没有落实;二是机构未建立。能否考虑成立住房保障局,成为房产局局属机构。成为政府直属局后,局机关人员经费渠道一直不畅通,未全额拨款,市政府每年仅拨6万元,且住房保障工作经[FS:PAGE]费也全由我局支付,直接影响了住房保障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三是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未出台,监督、指导、管理缺乏政策支撑,实现住房保障体系不够健全。

五、下段工作打算与建议

我们将认真贯彻省政府42号文件精神,继续把工作做深做实。一是积极向上级政府争取保障资金;二是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加强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三是把危旧房改造和廉租住房建设实现有机结合,达到既解决危房户住用安全目的,又完成了廉租住房建设目标任务。

关于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发言

——2008年11月27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工委主任 徐开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30套廉租住房建设是市人民政府在今年年初市人代会上承诺实施的十件实事之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廉租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年初确定的开展工作监督的重点内容之一。为确保这件实事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锦华同志近期率城环工委就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我们听取了市房产局关于廉租住房建设进展情况的工作汇报,分别召开了我市住房管理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座谈会,街道、社区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了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就廉租住房建设情况作审议发言:

一、存在困难与问题

(一)资金待落实

按政策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城镇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城镇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接受捐赠资金。目前,我市由建设单位垫资的30套廉租住房建设资金预算为200万元,按政策规定,应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实际资金运用状况是: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规定比例提取的16万元已划入财政专户。②2008年拨付了2007年应拨未拨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金10万元。③市政府已应允将2007年向上级争取的150万元廉租住房补助资金用于30套廉租住房的建设支出。

(二)用地无保障

建设用地一直以来是困扰廉租住房建设的仅次于资金问题的第二大问题。目前,我市30套廉租住房的建设用地乃房产局的自有土地。形成这种局面的因素,我们认为主要是制度性缺陷所致。长期以来,各级政策性文件关于用地问题缺乏刚性规定。从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到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都没有提及用地问题,2007年《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虽然原则明确了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采用政府划拨土地的方式解决,但规定比较抽象。从各地实践看,对于廉租住房建设划拨用地划不划,划多少,划在什么地方,往往取决于各地政府的重视程度。

资金、土地是困扰廉租住房建设的两个核心问题,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好,今后进一步发展扩大廉租住房建设的规划就会悬空。

(三)供求不平衡

据调查,至2007年9月底,我市人均住房面积在8m2以下的住房保障户为194户,其中,无房户为165户。截止今年9月底,我市人均住房面积在8㎡以下的住房保障户为1666户,其中,无房户为680户。从这组数据看,一方面无房户在暴增,另一方面廉租住房建设的数量显得杯水车薪,微不足道。今年尚在建设之中的30套廉租住房与去年上报争取补助资金的97套廉租住房之和也不过区区百套,缺口达553套,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从某种意义上讲,目前廉租住房建设的象征意义要远远大于其实际意义,要改变这种状况,市政府还需加大投资,加快廉租住房的建设步伐。

(四)管理需完善

廉租住房建设难,管理更难。目前,建设之中的廉租住房尚未交付使用,不会[FS:PAGE]产生实际的管理问题。但我们发现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洪房发《关于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一些地方还要进一步研究,严格细化,要做到易于操作,便于管理。一是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规定过于狭窄,能够享受到廉租住房政策的面还相对较小,仅是“双困家庭”才有入住资格。二是入住后关于收入、住房动态管理的规定过于简单。在操作程序上,廉租住房申请由民政部门核实申请人的经济情况,房管部门核实住房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民政部门只能核查申请人是否领过“双证”,无法查实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及经济往来情况,房管部门只核查落实房产面积,没有建立对已转让、赠与等房产进行管理的制度。三是关于退租的强制执行难。要防止入住难,退出更难,形成廉租住房世袭制,形成新一族的住房“八旗子弟”。

二、建议与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廉租住房建设是把党的民生政策落到实处的需要;是深化城镇住房改革、建立健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保障制度的需要;是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建设和谐洪湖的需要。市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的业绩来设计,作为惠民工程来实施,切实抓实抓好。

(二)行动上要强化措施

1、明确预算,落实土地。市政府要确保廉租住房建设的长效性,要按政策规定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廉租住房建设用地。

2、强化监管,阳光操作。廉租住房建设一要严格按工程招投标的程序进行;二要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实行专款专用;三要严格审查入住对象的资格,确保廉租住房分配的公平、公开、公正。

3、部门互动,强化管理。市政府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审核、退出及动态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的科技水平,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廉租住房管理信息平台,强化部门协调配合,逐步与民政救助、房地产交易、医疗卫生、公安户籍、银行个人账户以及工商等信息管理统一,实现资源共享,及时掌握、了解实情,完善住房腾退,货币补贴,租金核减等动态管理机制,提高管理实效。

4、抢抓时间,加快建设。30套廉租住房是我市开始筹建的第一批廉租住房,这是一件爱民、惠民的好事。我们希望,必须把好事办好,尤其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上,一定要狠抓不懈。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配合、紧密协作,为廉租住房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廉租住房建设承办单位要强化时间意识,一定要抢抓时间,土建工程力争在春节前完工,建成优质、一流的廉租住房工程,让困难群众早日住上舒心、放心的政策房,圆满完成市政府今年年初向全市人民作出的承诺。
友情链接: 全国人大信息网 / 湖北人大信息网 / 荆州人大信息网 / 洪湖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