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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物价局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0-17 浏览人次:

——2008年9月27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物价局工作评议调查指导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炎珍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指导组赴市物价局开展了一系列评议调查指导工作。调查指导组围绕市物价局履行法定行政职责的情况展开了调查,先后分别召开了市物价局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干部走访座谈会;邀请我市省、荆州市和洪湖市人大代表及服务部门、社区、乡镇负责人代表等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物价局实施检查、处罚、服务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意见;随机抽查市物价局近两年来制发的审批文件和处罚案卷,检查其实施的抽象行政行为是否依法规范;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发放“问卷调查函”600多份;在文化广场成功举办了价格政策宣传咨询活动。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物价局工作评议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年市物价局作为受评单位,由于领导重视,干部职工齐心协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了边查边改,推动了市物价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思想观念方面:能围绕全市“工业兴市”战略,依法履行价格监督管理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服务部门提出一些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在依法行政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价格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一是对收费单位进行了年度审验;二是对定调价实施了成本监审,并充分考虑了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合理制定相应价格。如化肥价格、中医院自制药品价格等;三是组织人员定期对市场价格进行监测,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四是依法开展了企业改制中资产变现的价格评估、涉案物品的指认证工作,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国家税收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整治行政事业性乱收费方面:市物价局严格贯彻国家费收改革和有关文件精神,清理取消和降低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要求有收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在收费处设置专栏,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内容、对象、举报电话等。在企业推行“两证两卡一书”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他们还保证了举报电话12358的畅通,同时开通了网上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并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复”,及时疏导矛盾和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经过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乱收费现象有所遏制,收费行为逐步规范。

在市场价格监督方面:严格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部分重要的居民生活必需品及服务价格进行干预,实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制度,进行成本监审和核对进销差率,控制主要商品涨幅。同时在重要节假日和价格异常波动期间,加大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密度,打击市场价格行为中的囤积居奇、串通合谋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全市价格总水平由前期快速上升到现在的逐步放缓。

在价格行政执法方面:推行了检查、审理、处理、决定“四分离”制度,价格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形成了监督管理机制。对价格违规案件的审理,审理委员会每月审理一次,增强了案件处理的透明度,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通过调查,尚未发现明显的违规现象,也未发现行政纠纷、行政诉讼的情况。

在转变职能方面:推行了服务承诺制。在办理价格行政事务中,严格实行时效规定。推行了政务公开和首问负责制及局长接访日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强化服务意识,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二、调查的情况

调查组在分别召开的座谈会上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大家认为近年来,市物价局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服务工业兴[FS:PAGE]市战略,履行法定职责,在监测市场物价总水平,监管权限内的商品与服务价格,干预市场价格,清理整顿乱涨价、乱收费,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等方面作了大量的、有成效的工作,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方面所作的工作也得到代表的好评。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和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制定、调整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不够广泛,考虑群众承受能力不够充分。定调价的信息传递渠道不畅,大众知晓度不高。

2、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化肥、农药、种籽、煤炭、主要副食品价格和教育、医疗等部门的收费监督不够到位。

3、乡镇农村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工作还比较薄弱。

4、执法过程中存在“重处罚、轻管理”的现象,在立案、取证、询问、记录、调查终结、处罚告知、处罚决定等工作环节也需进一步规范。

5、检查、处罚及机关内部各方面的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整改的主要措施

物价工作直接面对老百姓,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物价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市物价局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条进行边查边改,并按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到岗、落实到人,限期整改,真抓实干,务求取得实效,全力打造“五心”工程。

1、高度重视物价宣传工作,做到物价政策透明暖民心。针对代表反映的对价格政策和物价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他们加大了对物价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市文化广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价费政策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宣传和解答群众提出的涉及生产生活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并当场解决了几宗价格矛盾和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他们利用电视、物价网站等媒体宣传,在社区和主要乡镇悬挂价费政策公示牌等形式,广泛宣传《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国家现行价格政策、物价工作职责及“12358”免费价格投诉电话等内容。让“12358”投诉电话深入人心。

2、坚持人以为本,控制价格涨幅,做到价格决策安民心。针对代表反映的对市场价格监管不够的问题,他们对市场价格动态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并相应采取了一些对策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如对洪湖浪米业、太禾米业、隆鑫油脂等12家生产企业和隆客多、富迪等6家经营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进行成本监审,核对进销差率,控制重要商品价格的涨幅。

二是严把价格成本监审关,慎重出台价格调整政策。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坚持以人为本,首先报请市领导批示,再进行成本审核,然后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考虑消费者的实际承受能力,制定适宜价格和标准报上级部门审批。如他们在对全市乡镇自来水价格调查摸底的情况下,对大沙湖管理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召开了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居民、企业和经营者的意见,制定了合理的价格,力争做到消费者、政府、经营者三满意。对地产肥价格进行成本监审,兼顾了农民和企业利益,等等。

三是加强市场监测、巡查密度。指定专人坚持日常价格监测,按时向上级部门、市政府相关领导报送市场动态信息,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参考依据。在重大节假日和价格异动期间加强巡查密度。如对石油公司下属10个加油站及六合农资销售单位发放提醒告诫书,搞好明码标价,诚信守法。又如今年教师节期间,峰口镇三小寄宿学校申请安装天然气,赛洛公司要按4万元收取材料、安装及报装费。在峰口镇相关部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物价局多次到赛洛公司协调,对其材料费等进行成本监审,最后以1.3万元的价格予以报装。今年元到8月份全市CPI上涨8.4%,低[FS:PAGE]于荆州市平均水平。

四是畅通价格举报投诉途径。充分发挥价格举报中心和“12358”免费价格投诉电话作用,推行局长接访日制度,认真接待受理群众来电来访,强化“有报必查、有查必复”的工作责任,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化解矛盾和纠纷,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如今年7月,针对有关市场煤炭价格上涨过快的反映,物价局调来了市煤炭行业办和配煤中心负责人,尔后又迅速组成专班,开展了对煤炭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还走访调查了周边县市的煤炭价格情况,为煤炭生产企业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尽量降低销售价格、降低批发门槛,允许低收入家庭直接到厂进货,减少送煤等中间环节费用,降低使用成本等,取得了较好效果。

3、大力治理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价格政策,做到依法管价舒民心。针对代表反映的治理乱收费、乱涨价效果不明显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治:一是严把收费审核关。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和省级物价、财政部门文件依据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给办理《收费许可证》。对于有一定弹性的收费标准,要结合我市实际,原则上执行下限标准;二是严把收费年审关。在市财政局配合下,对全市167个行政事业单位和40个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进行年度审验。三是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四是继续推行涉企收费“两证两卡一书”制度。五是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今年共立案22起,受理价格举报23件,调解10件,宣传解释8件,查处清退5件,举报回复率为100%。

4、积极依靠社会力量实行全方位价格监管,做到服务基层聚民心。市物价局积极主动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先后自筹资金10多万元,开通了物价门户网站;印制了2万多份宣传资料;在城区12家社区和主要乡镇成立了价格监督站;制作安装了50多个“价费政策公示牌”;结合秋季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落实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各大医院推行药品价格公示制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尤其是在市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的配合下,对城镇低保户和特困家庭实行了电价、水价优惠政策,每年共为低保户节约水电费50余万元,社会反响较好。

5、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做到提升形象得民心。针对机关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市物价局以干部队伍建设为抓手,坚持每月二个星期五下午学习培训活动,强化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交流,以适应新形势下物价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重新制定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八不准”规定。

五、建议

1、进一步加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物价政策宣传力度,拓宽信息渠道,提高全社会对物价工作的知晓度,提高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监督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识。

2、进一步树立“服务工业兴市,支持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增强监测力量,及时反馈市场价格信息,强化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规范市场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3、继续做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药、副农、水电、煤、气等价格的监管,强化成本核算,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4、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对乡镇物价工作的业务指导,注重物价干部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同时,要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呼吁,争取对基层物价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解决基层困难。

5、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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