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举行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7-12 浏览人次: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列席人员:
经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06年7月28日上午8时,在市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举行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会期1天。会议建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2006年上半年全市经济工作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议我市《土地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3、其它有关事项。
请市人民政府市长幸敬华、副市长鲁良才,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德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明洪列席会议;
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2006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