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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将洪湖市2017年第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决议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06 浏览人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将洪湖市2017年第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

决 议

(2017年8月22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洪湖市2017年第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洪湖市2017年第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会议决定,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将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全额逐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2017年8月22日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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