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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叶萍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27 浏览人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叶萍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6月2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叶萍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叶萍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辞职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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