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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9 浏览人次: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2月27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代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四个机关”建设新要求,不断推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洪湖实践,依法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充分发扬代表主体作用,广泛凝聚代表智慧和力量,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打造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推动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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