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号[总号:164] 2012年6月1日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2年5月30日上午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四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肯定了近年来市水利部门为推进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改善农村人口饮水质量所作的努力,会议分析了当前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意见。会议通过了《关于洪湖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和相应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学伟、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谢守成和18位委员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振彬、市长助理唐忠洪,市人民法院院长李云,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让达,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崔昌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陈祥,新滩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燕窝镇人大主席、副主席,4名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戴刚年 阮学伟 阳德元 黎炎珍 申寿云
谢守成 马 伟 王万洪 王际刚 王诗双
叶培韬 朱正会 刘永军 杨清平 吴永善
吴全元 张群安 周祖山 顾本志 徐开平
谈文莉 董业茂 曾 彧 潘传洪
缺席:吴锦华 叶昌保 刘志祥
关于洪湖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建设情况的
报 告
——2012年5月30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水利局局长 王炎阶
主任,副主任,各位常委: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报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请予审议。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
2006年以来,我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重大机遇,坚持以“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按照“一镇一厂,镇村同网同价,逐步向城乡供水一体化过渡”的建设思路,采取新建、改扩建、管网延伸建设模式,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市农村总人口86.09万人,上级核定有资金计划的人数为52.61万人,其中:纳入“十一五”解决的人数为27.54万人,纳入“十二五”解决的人数为25.07万人,截止2011年,全市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7亿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1.1亿元,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6000万元),共建成乡镇集中供水的中心水厂22处,其中,新建10处,改扩建7处,管网延伸5处,累计解决农村饮水安全49.35万人,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57.3%。
为了到2015年底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全部解决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编制完成了我市“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规划总投资2.92亿元(按人均500元测算),其中,有投资计划25.07万人,资金总额1.17亿元(人均466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1.75亿元。2012年,计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8万人。目前,在中央、省级农村饮水安全资金计划仍未下达的情况下,已经开工建设8处工程,府场水厂新建工程7月份可以通水受益。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第一,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办公室”,强力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07年以来,市政府连续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十件实事予以实施,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市长亲自挂帅,分管市领导主抓,水利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参与配合,乡镇负责协调落实,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第二,科学规划。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FS:PAGE],科学规划,整体推进。从农村居民饮水现状的实际出发,确立符合实际的农村水厂建设模式。一是适度规模,集中供水。适度规模即不小于“万人千吨”,按“一镇一厂”的规划布局,能集中供水的就不分散建厂,能建设规模大的水厂就不建设规模小的水厂,能利用老厂改造的就改扩建,能管网延伸的尽量延伸。二是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统一配置水资源。一个水厂可以实行跨乡镇供水,免收乡镇之间的接口费,节省工程投入。三是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所有水厂建设统一规划,根据资金筹措的情况,分期、分步实施。
第三,规范建设。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严把方案制定、施工组织、施工队伍选择、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督检查等5个关口。在施工组织上,实行行政领导、技术人员负责制,选派技术人员包点包片,监督施工质量。监理人员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理。在施工队伍选择上,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由荆州市和省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在监督检查上,定期进行工程质量、资金的检查、监督,确保水厂建设程序规范、质量合格。
第四,强化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全市所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含市级水厂向农村供水的延伸部分)归口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市水利局制定了《乡镇供水站考核评分细则》,组织开展上岗人员培训,水改办与水厂责任人依法签订管理合同,强化供水时间、水质管理,严格执行水价规定,确保已建水厂良性运转和长效受益,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通过近几年来的努力,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农村饮水安全“一镇一厂”的建设模式、农村水厂管网优化设计、水厂制水工艺得到了省饮水办的充分肯定。其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改水人数超计划完成。到2011年,建成集中供水工程22处,解决了农村49.3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超计划完成了15.31万人。
二是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全市按照“一镇一厂、镇村同网,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思路开展农村水厂建设,集中式供水格局基本形成,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血吸虫疫区或缺乏安全饮水水源的农村群众饮水状况得到有效改善,提高了农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是农村水厂长效运行的机制不断健全。全市农村水厂归口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通过开展人员培训、健全水厂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供水水质检测等措施,不断强化农村水厂运行管理,确保已建工程良性运转和长效受益。
四是党的惠民政策日渐深入人心。饮水问题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予以督办推动、狠抓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有效改善了农村群众生活条件,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通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党的惠民政策日渐深入人心。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国家下达的农村饮水安全计划指标不足。我市“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确定给资金计划的人数为52.61万人,因而我市还有33.48万人无资金计划,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有很大难度。
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存在资金缺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行国家补助、地方配套以及群众集资或投劳来完成。群众对解决饮水安全的要求十分迫切,“十二五”期间,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资金压力还很大。现在面临的困难是,一方面,国家“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资金计划还未下达,再加上前期因超计划[FS:PAGE]解决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而垫资的压力,影响了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另一方面,群众自筹资金这部分也难以及时足额到位,部分乡镇主体工程已经建成,管网入户铺设无法实施,使农村饮水安全入户率不高。另外,乡镇配套资金由乡镇管理使用,没有上缴到市财政统一管理,形成了“两本账”,不利于成本核算和工程审计。
三是农村水厂管理体制不顺。由于各种原因,我市农村水厂目前仍然处于“多头管理”、体制不顺的现状,不利于农村水厂规范管理。已经建成或在建的水厂,虽然通过与乡镇签订合同的形式办理产权移交,归口市水利局管理,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水利局对全市农村水厂统一管理难以有效实施。如果部分水厂不按照行业标准进行规范管理,明确管理主体,就会造成水厂经营不善、效益低下,甚至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影响农村水厂长效良性运行,就不能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四、工作建议及打算
“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思路是:科学规划,长江沿线乡镇全部取用长江水;加快建设东荆河白庙、黄家口橡胶坝,沿东荆河乡镇取东荆河水。分三步走:第一步,到2013年建成并完善“一镇一厂”的供水体系,解决30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第二步,到2015年,以管网延伸为主,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全面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第三步,对已建的中心水厂实行对接并网,功能变为加压站,尽可能取用优质水源,达到统一供水,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并推行农村水厂信息化管理。当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更多的项目资金投入。在2003年水利、卫生、发改三部委联合调查确定我市饮水不安全的人数为52.61万人的基础上,争取国家增加安排计划指标,解决水厂建设资金缺口。二是加大农村饮水安全政策宣传,动员群众出资,同时尽可能地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三是加大政府投入,争取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安税作为政府投入,返还到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使用。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加快在建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水厂尽快受益,加强已建水厂运行管理,完善管理机制,确保水厂长效运行。
(三)进一步理顺农村水厂管理体制。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尽快制定洪湖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所有农村饮水工程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实现行业统一管理,建立良性运行机制。
(四)进一步优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环境。电力部门在水厂建设期间要给予政策倾斜。土地部门要按照上级政策要求,为水厂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卫生、税务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水厂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全方位搞好配合。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公共财产、设施管理,坚决打击破坏农村饮水安全设施的违法行为,确保农村水厂安全运行。
主任,副主任,各位常委,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建管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关于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2012年5月30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朱正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员2012年工作要点的安排,5月3日、5月15日、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人大代表深入到市水利局、龙口、乌林、曹市等部门和乡镇,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实地察看了龙口镇中心水厂、乌林镇中心水厂、石码头水厂、曹市镇中心水厂,走访了部分群众,并听取了市水利局及龙口[FS:PAGE]、曹市等16个乡镇政府的工作汇报,与乡镇分管领导、村民代表及水厂负责人座谈,探讨尽快解决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办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
1、“十一五”工程建设情况
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从2006年开始启动,几年来,我市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截止2010年,国家共下达我市10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计划人数27.54万人,总投资1.1亿元,其中:中央省级投资8588万元,地方配套713万元,新增和改造供水能力4.14万吨/天,解决20个集镇289个村的饮水安全问题,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41.35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48.03%。
2、2011-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情况
2011和2012年计划共建设饮水安全工程14处,解决13.6万人,分别是黄家口水厂2.2万人、石码头水厂1.92万人、新滩北州水厂1.1万人、府场中心水厂0.42万人、戴市管网延伸0.28万人、螺山管网延伸0.3万人、万全管网延伸1.2万人、龙口管网延伸2.48万人、老湾管网延伸0.57万人、大沙管网延伸0.68万人、大同管网延伸0.81万人、滨湖原种场管网延伸0.2万人、小港管网延伸1.05万人。
目前完工的有新滩北州水厂、万全管网延伸、龙口管网延伸、老湾管网延伸、大沙管网延伸、大同管网延伸、滨湖原种场管网延伸等7处工程。在建的有7处工程,其中:黄家口中心水厂主管网铺设完成,剩6个村正在入户,厂区主体工程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正在进行,完成总工程量的80%;府场中心水厂厂区建设、管网铺设正在进行,预计7月份建成通水。工程完工后我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将达到63.83%。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管理情况
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均成立了管理机构,确定专管人员负责水厂及管网的日常管理、运行、维修及水费的收取工作,市水利局每季度委托市疾控中心对各水厂的供水水质进行监督性检查、检测。总体运营情况良好,水量、水质基本能满足用户要求,大部分用户对水厂服务的满意程度较高。
4、“十二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的目标与任务
洪湖市“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基本思路是:在布局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一镇一厂、镇村同网,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在饮水水源上,长江沿线乡镇全部饮用长江水;对中西部乡镇暂用地下水过渡,再用曹市水厂、府场水厂以及待建的峰口水厂供水,力争实现长江水源和东荆河水源全覆盖。
在技术线路上,走一延二建三改的技术线路,即尽可能利用已建成的水厂进行管网延伸;对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区域新建较大规模的水厂;对有一定软硬件基础、水源条件较好,部分工程有待更新改造与续建配套的水厂进行合理改造。
“十二五”规划采取分三步走的建设思路。第一步:科学编制规划,做到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到2013年建成并完善“一镇一厂”的格局,各乡镇建立供水体系,解决24万人的饮水问题,使农村人口安全饮水率达92%;第二步:到2015年,全市在“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以管网延伸为主,全部解决我市的农村饮水不安全的问题,实现“村村通”;第三步:到“十二五”末,对已建的中心水厂实行对接并网,达到统一供水,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取用优质水源。
二、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自200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工作,紧紧抓住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重大机遇,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战略目标,按照“标准化建设、规模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的总体思路,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积极探索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模式,为保障农村的饮水安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基本上形成了“一镇一厂、镇村同网”的[FS:PAGE]集中式供水格局,为今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十一五”期间和“十二五”初,我市共新增和改善供水制水能力4.74万吨/天,累积解决了47.3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同时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累了经验。
2、探索了一条适合我市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新思路,新模式。
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一是在规划上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布实施”的策略,尽量做到“一镇一厂”扩大供水规模,压缩了“十一五”规划中的34处集中供水工程,在一个乡镇内管网能延伸的尽量延伸;二是打破地域界限,发挥行业管理优势,不仅免收了乡镇与乡镇之间的接口、搭水费,同时避免了各方矛盾;三是按“一镇一厂”全覆盖的规划布局,根据财力和资金筹措力度、分期实施,暂不能实施的留有管网预留口及后期延伸的供水能力,避免了今后的重复建设。这样不仅节约工程投资,同时也利于运营的管理。四是在投资体制上打破单纯的“国家投资、地方配套”的投资模式。龙口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率先采用了“国家投资、用户配套、租赁业主垫资”的投资融资模式,大大地加快工程建设步伐,目前龙口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实现了全镇覆盖。
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设资金不足:我市农村人口有86.09万人需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但国家三部门(卫生、发改、水利)在2003年调查的基础上只承认52.61万人,尚有33.48万人无资金计划,再加之在2008年前,洪湖未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上报资金每人只有306元,所以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地方自筹压力较大。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村村通”有一定困难。
2、工程建设发展不平衡。长江沿线发展较快,如龙口镇基本上实现了全覆盖,而中、西部发展较慢,覆盖率最低的黄家口镇普及率仅为45%。
3、少数乡镇对工程的变更随意较大,不按设计部门设计方案实施,工程规划设计与实际施工脱节。如乌林镇中心水厂由于擅自变更取水设备,导致取水与制水设备不匹配,影响了供水能力的正常发挥;又如曹市中心水厂未按规划设计施工,随意加大管网口径,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加重地方负担。
4、宣传工作力度不够。部分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重要性、急迫性认识不够,导致诸多问题的产生,如建设用地协调困难;供水管网易遭破坏,水源水质保护措施缺失;工程管理粗放,供水管网已铺到存户,但用水量少、水费收缴困难等。
5、部分饮用水源存在不安全诸多隐患。在取水口附近违法设置个别排污口,违章建设污染水环境的生产设施,堆放固体废弃物等现象较为普通。如在新滩中心水厂取水口上游,湖北奥信畜禽有限公司就违法建设有一个年产能力1亿只的养鸭基地。基地未采取任何水污染防治措施。
6、部分水厂对水源污染后应急机制不够完善。
四、几点建议
1、规范管理、建章立制、规范操作,建议立即出台《洪湖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和保护实施办法》。
2、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资金筹措和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一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强化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鼓励社会投资、捐资、租赁业主垫资,同时要认真落实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有关土地征用、税收、电价等相关减免优惠政策。
3、要进一步加强科学规划,扩大成果。要坚持因地制宜,集中供水,降低成本的工作思路,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与镇村布局规划、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的协调衔接。科学规划,要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性质,确保安全饮水工程的用地指标。
4、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保障运营。积极探索工程管理的新机制、新思路,邀请用水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全程参与管理,做到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资金[FS:PAGE]使用透明高效。健全工程维护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等管理制度,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并长期发挥效益。特别是做好项目管网的管护工作,要设立明显标志,有效降低管网受损率,减少运营成本。
5、加强工程项目规划设计的审查、施工监理及资金运行的审计工作。
6、适时开展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关闭对水源保护区有严重影响的排污口,拆除污染水体的违章建筑,防止水体污染及水源枯竭。
7、国家投资尽量向工程投资较大的边远地区的村庄(如螺山的杨柴湖村等)以及特困户、五保户等特殊群众倾斜,确保他们也能吃上清洁、安全的水。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2012年5月30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水利局局长王炎阶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水利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为改善农村人口的生活条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尽管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由于受资金不足和历史欠帐太多等原因,特别是新的管理模式与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的制约,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筹资力度,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做到安全饮水全覆盖,确保“十二五”期末全面解决我市8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要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投资,落实地方配套资金,鼓励社会投资、捐资、垫资等方式,切实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的管理力度,理顺管理体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符合标准要求。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施工、全程监理、严格验收的原则,认真做到严格设计审查,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标准进材,严格程序施工,切实保证工程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把好事做好,让群众满意。
三、进一步探索饮水安全运行的新模式新机制,确保建得成,管理好,用得起,长受益。一是政府应加紧制定《洪湖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与管理办法》,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尽快理顺饮水安全运行管理的各种关系,切实改变目前存在的杂乱无序的运行现状。三是组建统一管理农村饮水安全的水务机构,并落实好编制、人员经费。四是加强水质监测,尽快组建水质检测中心,保障供水质量。
四、搞好协调与督办,认真落实国家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确保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用地指标、征地费减免、电价优惠、管网接口费减免、税收减免与返还等政策的贯彻落实。
五、科学选址,加强保护,完善应急管理预案。要科学选择饮用水源地,并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采取坚决措施,关闭水源地保护区有严重影响的排污口,拆除污染水体的违章建筑,防止水体污染及水源枯竭。
洪监高速公路项目近期工作情况汇报
——2012年5月30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唐忠洪
洪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作为市七届人大会议议案,市政府高度重视,正在加紧办理。项目建设的详细情况已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进行了报告,下面我主要就项目建设的近期工作情况从两个方面作如下汇报:
一、近期工作进展
1、征地拆迁工作
自3月30日荆州市在洪湖召开洪监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动员大会后,我市于3月31日就启动了征地拆迁第一阶段的挖沟放线、勘界埋桩、实物调查工作。为了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市政府又于4月7日召开征地拆迁工作会议[FS:PAGE],并与各乡镇区办、国土部门签订了工作责任状,要求在6月20日前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由于全市上下的高度统一,倾力配合,4月25日前我市就提前完成了征地拆迁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随后,我们进行了实物调查的登统工作,截止5月22日,洪湖市协调指挥部与项目公司完成了拆迁数量的核实、拆迁补偿资金的锁定工作。与此同时,市指挥部制定出台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地拆迁奖励办法》等相关文件,并于5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启动了全市征地拆迁工作。
2、施工图设计评审工作
施工图的设计评审是保证项目能否按期开工的重要节点,因为该项工作的进展决定和影响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快慢。从目前情况来看,东分块低路堤改成高架桥方案后,项目公司要求在设计方案上将高架桥30米T粱变更为25米箱粱,虽然这两种方案都符合部颁标准要求,但由于初步设计已经批复,此变更须报交通运输部审批,因此又延缓了施工图设计评审的时间。目前该变更设计方案已于5月28日报省厅,5月29日送部,可望近期批复。
3、招投标工作
该项目的招投标已采用资格预审且获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并报部备案。截止5月22日资格预审工作已完成,项目共分5个标段(土建3个标、交安机电1个标、施工监理1个标),涉及单位27家。待施工图设计评审后发放标书,争取6月20日前完成所有招投标程序。
4、项目融资工作
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工程概算88.26亿元,较项目核准估算的70.65亿元增加了近18亿元的投资。根据近期项目公司与贷款银行的磋商结果,银行只承诺按70.65亿元规模的60%予以贷款,其余28.26亿元加上增加概算的17.61亿元,项目公司实际需要资本金45.87亿元,自筹资金占总概算的52%.要顺利推进项目建设,资金问题成为核心问题,尤其是目前征地资金需3.5亿元,如资金不到位,国土部门就无法开展工作。为此,荆州已督促项目公司在银行贷款未落实的情况下,先自筹资金1.02亿元,以解决先付50%的征地资金问题。
5、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根据投资人的要求,在税费减免、加油站建设和商住用地等方面提供相关优惠政策,且由总部派出工作专班进驻荆州、洪湖进行督办落实。为落实荆州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洪湖市政府已成立优惠政策落实专班,主要配合公司负责落实税费减免和在洪湖连接线两侧700亩开发用地问题,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一步完善落实之中。
二、下步工作安排
5月22日,作为荆州市委分管洪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作的幸敬华同志再次到洪湖调研该项目进展情况,并于当晚在洪湖宾馆召开项目督办会,对下步工作作了部署安排,再次强调原定6月28日开工目标不能动摇,其具体目标为6月28日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且施工队进场。为了切实保证此目标的完成,在6月份我们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快推进,一气呵成,大战一个月,力争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
2、召开电力、移动、电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同时启动杆管线迁移的调查工作。
3、督促配合项目公司按时按要求完成资金筹措、施工图设计评审和招投标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4号(2012)[总号:164]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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