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 年 9月 28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谈文莉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今年的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意见建议 69 件。 8 月 2 — 4 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寿云同志的带领下,市人大代工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成工作专班对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办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从检查情况看,市政府及其各承办单位对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市政府办为加大代表建议的落实力度,一是继续实行市长领办制度;二是在 5 月 6 日召开专门的“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的培训工作会议,请人大、政协办专工委进行办理知识培训,会上常务副市长对今年的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落实代表建议起了积极作用。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后也迅速成立专班,明确办理目标,制定措施,强化责任,注重协调,使整个办理工作井然有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到目前为止 69 件意见、建议已全部答复完毕。实现了在规定时间内办复率 100% 。从征询代表意见来看,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69 件,占 100% ,已经得到落实的建议 21 件,占 30% ,已列入规划或者创造条件争取上级部门立项解决的 38 件,占 56% 。因地方财力限制或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只能解释说明的 10 件,占 14% ,总体上看,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及多数承办部门都能在有限的时间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主要表现在: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交办会后,多数承办单位都能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坚持我国两大政治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的高度,充分认识承办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认真地做好承办工作,推进了部门工作的发展。如市财政局承办的 25 号《关于将洪湖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我市特校现有学生 95 人, 2008 年该校学生生活费统一按照全市寄宿生享受的生活补贴标准每生每日 3 元,因物价上涨因素,学生生活十分困难。为此,市财政局关注弱势群体,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克服困难从市级预算资金中解决 10 万元,增加学生的生活补贴。学生生活标准由 3 元增加到了每生每日 7.73 元,基本满足了学生的生活费用。为落实该建议市财政局已将特校学生生活补贴费用 19 万元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并表示将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调整教育支出结构,确保特校的正常运转。
二、把握机遇,落实建议
今年代表提出的 69 件建议中,由市水利局承办的有 20 件(主办 15 件,协办 5 件),从内容上看,代表建议涉及到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泵站升级改造、四湖流域治理、水利基础设施建议等,几乎涵盖了水利工作的各个方面。市水利局在办理工作中紧紧抓住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强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重大历史机遇,加大资金争取和项目申报的力度,通过灌区改造、中小河流治理、水利血防等项目,使代表的建议逐步得到落实。如 36 号胡学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乌林镇北堤泵站配套设施的建议》,该泵站因配套设施不完善,近几年一直不能正常排灌,市水利局积极与洪湖市长江河道局联系,已争取到项目,在项目资金未到帐的情况下,垫资 20 多万元,逐步完善了泵站配套设施,争取年内完工受益。如 37 号《关于改造新堤电排站并增容的建议》。目前我市新堤城区西片总承雨面积 [FS:PAGE] 13.4 平方公里,原有排涝流量 9.9m3/s ,新堤泵站 3 台机组中,有一台苏Ⅱ型泵,已运行近 40 年,故障频发影响城区排涝。市水利局利用隔北灌区改造的机会,统筹设备调配,从隔北灌区改造的泵站中调剂出一台 155 千瓦的 900ZLB — 125 水泵,更换新堤站原有的苏Ⅱ型泵,改造后,新堤城区总排水流量达到了 10m3/s 以上,基本达到城区排水标准。
三、关注热点,重点落实
市公安局主办的 8 号《关于加强城区禁放鞭炮管理工作的建议》,近几年来,随着北京、上海、武汉等城市实行“禁改限”措施,洪湖城区少数市民也开始随意燃放烟花炮竹,噪音和烟尘污染给城区正常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群众反响强烈,要求市政府坚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坚决在城区禁放鞭炮,还人民群众安静的生活。收到建议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组织召开禁鞭工作专题研究会议,成立了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一是广泛宣传,大造声势。以电视报纸等媒介为载体,公布举报电话,刊播《洪湖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的函告》。二是加强巡查,依法行政。在今年城区禁鞭专项行动中,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鞭炮行为 2 起,查获销售烟花炮竹网点 32 家,抓获 4 人,处罚 4 人,使城区燃放烟花炮竹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得到市民的好评。又如市教育局主办的 48 号《关于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建议》,该建议反映了群众对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的问题,市教育局收到建议后,站在维护社会稳定高度,从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急群众之所急,把学生安全出行当做一个紧急课题进行立项研究,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部门,在借鉴其他县市有关校车管理工作的经验和认真调查研究我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出台了《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及校车安全管理的意见》(洪政发〔 2011 〕 9 号)文件,切实加强了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有计划地在全市开展校车及学生车辆试点工作,确保了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问题。
意见建议的办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代表的期望和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少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在办理过程中讲客观因素多,深入调查研究,与代表联系沟通少,存在片面追求代表满意率的现象。二是落实代表建议的力度有待加强。有的承办单位虽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了代表,但落实建议的力度不够,特别是代表多次提出的建议,承办单位答复时都是已经列入规划,但长时间看不到解决问题的成效。三是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建议落实难。如涉及村级公路建议,农田水利改造项目的建议这都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但由于地方政府缺少必要的资金投入,致使配套项目资金无法到位,影响了建议的落实。
为了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把办理工作全面抓落实,建议在后段工作中着重抓好如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办理工作不仅要让代表满意,更重要的是代表的建议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要进一步加大会办件的办理力度。建议市政府办公室将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建议集中起来,由市政府把相关承办单位找拢来,制定具体的办理方案。加大协调力度,从而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将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四是建议市政府设立办理代表建议的专项经费,解决一些花钱少效果好的建议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