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易贤准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的议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0-22 浏览人次: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人大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市委建议,提请任命易贤准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