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夏志能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就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几年来,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认真履行职能,紧紧围绕开展水生态、水排放、水质量为重点的水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没有良好的水环境,不可能有良好的饮用水环境。为此,我们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大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以生态功能区划分为依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强化环保自身能力建设为抓手,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把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百姓饮水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作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强力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将水环境保护尤其是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让群众喝上干净水”为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充分认识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高标准、高敏感特性,下大力气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一)以加大环保宣传为基础,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2009年至今,我市不断加大环保宣教投入,全方位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一是加大投入,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近年来,利用人大环保执法大检查的契机,对检查全过程中出现的正、反典型进行了跟踪报道;2009年,湖北电视台公共频道“全景湖北”栏目专门录制了纪实专题片,宣传洪湖农村环保工作,洪湖电视台《百姓关注》栏目开辟了“环保热线”专栏节目,每周一期。二是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每年“6.5”期间,我们发放环保资料、编印环保宣传手册、画报、办展报、发手机短信、举办环保专题讲座、召开环保座谈会进行宣传,及时发布洪湖市环境质量公报,环保意识逐步深入人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系列宣传活动,不仅增加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同时公众参与保护水环境的意识日益提高。2010年,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在我市开展了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为77.51%,比荆州市平均值高出7.2个百分点。
(二)以加强基础工作为重点,努力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饮用水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明确要求,围绕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保障城乡人民饮用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2009年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特别强调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2009年以来,环保部门共出动监察、监测人员600余人次,认真调查监测了21个城镇和14个自然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建立起乡镇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从环境禀赋、污染状况、环境监管、环境风险等方面综合评估乡镇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逐步实施我市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布制度,努力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为重点,着力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FS:PAGE]人居环境是当前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我们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切实保障一方环境平安。
一是加大饮用水安全监管和水源地监测频率,努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居民的饮水安全,我局依法加大对饮用水安全监管和水源地监测频率。每月对地表水集中取水点水质进行常规监测,每年共获得有效数据400多个,确保取水安全。二是加大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力度,确保市民饮水安全。我市城区陵园、老闸水厂是城区及周边滨湖办事处、小港管理区、螺山部分群众约30万人的饮水水源,是我市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之一,对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2009年,我局对陵园水厂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内的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治,并督促相关单位设立永久性饮用水源地保护警示牌。老闸水厂处于内荆河排污口下游,严重影响城区部分市民的饮水安全,为保证市民饮水质量,我们加大老闸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完成了内荆河老闸水厂取水口搬迁工作,目前改造工程已经初见成效。三是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近年来,我们连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突出重点、严肃法纪、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执法力度。峰口镇白庙塑料加工厂离白庙自来水厂仅一河之隔,加工厂所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向自来水厂取水口,群众反映强烈。2009年5月,我局依法申请市政府对该厂进行强制关闭。黄家口镇永胜陶粒厂地处东荆河外滩,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严重影响东荆河水质并危害黄家口镇居民饮水安全。2009年,市政府组织环保、监察、公安等部门和当地政府,对该厂依法进行强制关闭,黄家口镇及周边群众三万人的饮水安全得到保障。2010年上半年,我局监察执法人员在巡查的过程中,发现龙口镇镇区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50米以内,有一个很大的临时垃圾填埋场,我们督促龙口镇政府组织力量将临时垃圾填埋厂的垃圾进行清运,并恢复植被。
三年来,通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配合市人大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活动以及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300多家,清理整治违法排污口15个,申请市政府关停违法企业10家。环保专项执法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基本得到遏制,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恢复,群众饮水安全基本得到保障。
(四)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着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通知》的文件精神,国家财政逐年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在全国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近年来,我们抓住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1.5亿多元,按照项目要求大力开展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积极推广清洁种植、清水养殖模式,全力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和国家级生态镇、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了国家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和原湖北省省委书记罗清泉的充分肯定。在开展中央农村环保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我们注重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截止目前,建立人工湿地处理生活污水15处、建立生活污水处理站40余处,铺设污水管道12000多米,日处理污水能力4500余吨,设立饮用水水源地防护栏20000余米、警示牌200多个、拆除排污口40余处。实践证明,这些设施投入,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水环境,得到了上级领导高度肯定和当地群众的赞扬。同时,中央农村环保[FS:PAGE]专项资金的注入,对加快我市广大农村地区污水的收集与处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群众的饮水安全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五)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核心,提升环保自身能力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处理环境信访能力建设,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2009年,我们筹资10多万元,成立了洪湖市“12369”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开通了“12369”环保热线电话,并制定了坐席值班制度、信访办理和回复制度、应急值勤制度等,实行了案件受理、转办督办、结案回复一体化工作机制,确保了受理中心工作规范运行和“12369”环保热线的畅通。受理中心成立以来,每年受理环境信访件约三百起,调处回复率100%,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增强了环保部门的公信力。二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为环境监管提供依据。近年来,通过争取上级能力建设项目资金,对监测分析仪器进行了补充,配备了部分监测装备,建设了原子吸收实验室,并投资260多万元建设了大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和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时掌握大湖水质和城区空气质量状况,为环境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大大提高了环境执法应急反应能力,全面加强了环境现场监察工作,充分发挥了环境监测“前哨”和“耳目”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饮用水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尽管我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局部形势不容乐观,据市环境监测站对洪湖大湖、老闸河、四湖总干渠、石码头电排河等几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河渠超标断面近30%,我市局部河段水质恶化的趋势没有完全遏制。
二是饮用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企业超标排放工业废水还未得到有效遏制。有些企业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兴建了水处理设施,但有些企业自身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和监管约束不力,导致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此外,公众的自身环保危机意识不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中还存在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餐饮、游泳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由于方方面面的因素,地下水的水质也难以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依然滞后。大量高浓度有机生活污水直接外排,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增加,生活污水在排放总量上已超过工业污水,成为主要污染源,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到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四分之三以上,加上农业、渔业的大面积面源污染以及集中养殖企业废水的直接排放,成为水污染防治的突出问题。由于洪湖地处四湖水系末端,上游客水对我市大湖水质污染十分严重,四湖流域瞿家湾段过去曾多次发生“水华”事件,过度养殖和外来有害生物的大量繁殖超过了水体的自净能力,导致水体恶化。此外,由于中心集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滞后以及农民的传统陋习,加重了沟渠乃至流域水体污染,这些都导致了我市部分地区农民饮水问题依然严峻。
四是资金投入不够,饮用水质量改善速度缓慢。我局监测设备和监管手段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不能全面了解水源地水质情况,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能进行全面的监测。国家规定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必检项目29个,由于经费不足,我市只能检测20项。目前,各地正在建设的安全饮水工程,因经费不足导致建设进度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宣教力度,实行饮用水水源水质公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努力普及和提高全社会的水资源忧患意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意识、节水意识等。实行饮用水水源水质定期公告制度,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接受群众监督,促进群众参与保护饮用水水源。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管力度。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FS:PAGE]境综合整治活动。第一、加大现场执法力度,重点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排污行为,禁止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体排放废水,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餐饮、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一律拆除或搬迁;第二、建立环保、水利、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联动机制,对新建水厂取水口的选址要进行严格环评把关,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扩建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第三、严格总量控制,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排污单位,从而减轻对水体的污染。
三是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实行污染集中控制和处理。一方面通过争取环保项目,支持各乡镇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另一方面要大力促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中区域进行污水集中处理,把治理污染的着眼点从单个企业扩大到企业组团,既节约企业治理成本,又减少政府监管成本,提高污水的处理效率。
四是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保队伍执法水平。第一,要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政治成熟、作风扎实、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执法文明、服务高效、勤政廉洁的环保队伍,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第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监测硬件投入,在大湖建2-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便更加全面准确及时的掌握大湖水质状况。要完善环保信息平台,向社会及时发布环境信息。要加大执法设备和环境应急设备的投入,提高环境监察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为洪湖的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民生问题的改善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