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委会会议
关于《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09 浏览人次:

——2011年5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洪湖市司法局局长 王全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2010年11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洪湖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报告》,并提作出了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审议意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和具体办法,并成立了整改专班,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整改责任。截止目前,根据审议意见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普法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现在,我受市政府委托,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针对人大常委会要求我市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的审议意见,市普法依法治市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必须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我们及时召开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情况,制定措施,强化督查、指导和协调。市领导带队督查,在全市的会议上多次强调“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五五”普法工作与年度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同检查、结硬帐。市政府重视并保障普法工作经费。三是认真抓好查漏补缺。为了迎接省、荆州市检查验收工作,我们认真抓好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回头望工作,对照验收标准重新检查,缺什么,补什么。针对部分单位资料整理不全、阵地建设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及时和单位领导进行沟通,明确责任,提高认识,投入资金,调配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限期达标,为我市启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0年,我市顺利地通过省、荆州市的多次检查验收,均受到上级检查组的好评。今年2月,我市作为县市(区)被荆州市上报,表彰为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二、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普法形式,普法依法治理活力不断增强

针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讲究方法,丰富载体,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活力的审议意见,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在“五五”普法的后期工作中,主要从以下方面予以了改进:一是与现代传媒技术相结合。开展以法律为主题的“短信竞赛”、“摄影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多种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形式普法。二是与文艺宣传相结合。创作法律宣传歌曲,制作法律知识彩铃,编写法律顺口溜,表演小品、快板、相声等文艺宣传形式,扩大普法教育面。三是与文化广场相结合。广场是百姓日常生活聚集之地,开展法律文化广场,进行普法宣传,表演法律节目,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免费法律咨询,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四是与普法阵地相结合。我们根据荆州市要求,在社区开展了“133”建设,在农村开展了“134”建设,即一个法律服务站,三支队伍,即人民调解员队伍、义务兼职法制副主任队伍、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4个阵地,即法制宣传栏,村(居)民法制学校,农家(居民)法制书屋、农村法制广播,逐步形成了一个覆盖面广的普法宣传服务体系,方便村(居)民单位用法,很受村(居)民欢迎。

三、紧抓重点,深入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得到提升

针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普法工作应抓住重点的审议意见,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为抓手,进一[FS:PAGE]步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普法内容上,做到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问题,突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教育,如《物权法》的宣传、新修订《刑法》的宣传、《劳动合同法》的宣传等;在普法对象上,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只有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执法才能推动其他普法对象的普法,普法的效果才能更加显著。为此,我们狠抓了以下几个环节:一是针对发生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如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二是结合重大活动、节假日开展法制宣传。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做到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三是针对新法出台时机开展法制宣传。每一部新法出台都是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与公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我们抓住时机宣传,做到出一部法律宣传一部法律,逐步完善普法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我们抓住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市镇村三级联动,收到了较好效果。

四、总结经验,探索创新,谋划并开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人大审议旨在推动工作,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提出了“六五”普法要创新突破的审议意见。目前,虽然上级“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没有正式启动,但我们已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提上了工作日程,积极谋划“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务求有一个良好的开局。一是认真总结经验。我们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本地“六五”普依法治理工作,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活动的通知,收到了各地、各部门研究文章40多篇,质量很高,针对性很强;二是明确谋划思路。我们认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体现时代性就是要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尤其是“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把握规律性,就是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要认真总结25年来普法工作经验,尤其是“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提高针对性,就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区域的情况和特点,确定相应的学习宣传内容,采取相应的宣传方式;注重可操作性,就是要加强检查、考核、评估、表彰激励等制度建设,为规划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障。三是提前安排部署。虽然上级“六五”普法规划还没有正式出台,我们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将“六五”普法工作纳入了2011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市政府的工作任务进行安排;主要普法工作细化到全市各地、各部门2011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为正式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作了基础性准备。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作为议题,安排听取市政府《洪湖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促进,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上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具有洪湖特色的“六五”普法规划。在已取得“五五”普法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加措施,更加扎实地健全完善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努力把“六五”普法工作抓得更具体、更实在、更有成效,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工作任务。
友情链接: 全国人大信息网 / 湖北人大信息网 / 荆州人大信息网 / 洪湖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