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4月2日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民政局局长 涂明泽
尊敬的市人大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工作进行评议,这是对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是我们不断强化法制意识、民主意识、公仆意识,进一步依法行政,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有利契机。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民政局党委和全体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真诚欢迎和虚心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去年9月27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我代表民政局汇报了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的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洪湖市民政局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对全市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5条意见与建议。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认为常委会所提审议意见中肯而具体,对我市当前民政工作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我局的工作明确了整改方向。会后,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我局召开了民政系统人大评议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下发了整改实施方案,部署了各单位的整改工作任务,定时定人落实了责任。在全局上下有步骤地开展整改工作的同时,我们充分发挥简报、网络、专栏等媒体作用,调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接受人大评议整改的自觉性和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营造了全员参与人大评议整改工作的良好氛围。整改期间,我局共编印人大评议整改活动专项简报12期,在洪湖民政网上共发表宣传信息11篇,办宣传专栏数期,向有关领导、部门、企业及服务对象发送征求意见函150多份,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网上设置了意见箱,听取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下面,我从两个方面报告工作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整改的各项工作情况
(一)关于认真抓好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陵园新馆布展工程和筹备开馆典礼
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陵园是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2005年被国家纳入“红色旅游”一百个经典景区,是我市发展旅游业的重点项目。前年已由市发改局牵头完成了烈士祠、陈列馆两馆和园区部分道路重建工程。去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着手开展两馆陈列布展工程,主要做了六件事:一是组织专班编写两馆展存大纲;二是邀请党史专家进行评审,先后三次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在洪湖、武汉、北京对展存大纲进行评审,去年10月,两馆展存大纲顺利通过中央党史研究室评审,获省委宣传部同意并报中宣部备案;三是安排专人赴湖南、湖北、贵州等五省28个县市征求意见和征集史料;四是委托省招投标办进行展存布展招标;五是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陵园重建需资金4200万元,第一期“红色旅游”项目国家投入800万元;近五年争取省民政厅支持1000万元;去年争取省财政厅、民政厅、旅游局、林业厅项目资金330万元。经概算建设资金缺口2000万元,为此,我们经多方工作,疏通关系,向国家发改委请求安排陵园二期建设资金,已申报项目资金3000万,待批;六是进行陵园总体规划。请华中科技大学规划设计院对陵园进行总体规划设计,现在总规已完成,部分景区详规正在设计之中。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努力下,新馆落成典礼已被列为湖北省纪念建党九十周年重大活动之一。2月份以来,经过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现场办公,确定陵园开始全馆重建,截止目前,已经完成的项目:纪念碑和贺龙铜像清洗工程;将军墓扩建工程。正在施工的项目:陵园布展工程;停车场建设;游客中心新建;贺龙铜像广场扩建;纪念碑瞻仰广场扩建;陵园水电配套改造工程。规划中的待建项目:青年路以及园内步行道的改造;平台的绿化改造;旅游公厕新建;纪[FS:PAGE]念园区亮化工程;国防教育园新建。需要申报的项目:陵园二期建设工程;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项目。
(二)关于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去年,我局经市政府同意,已投入38万元建立网站,购进了一批硬件设施,并与财政、人社、卫生、城乡中心医院联合联网建立“一站式”服务,“一站式”服务已于去年11月份开通,并向新堤、峰口、汊河等13个乡镇的五保、低保、特困优抚对象发放大病医保救助卡1900张。“一站式”服务主要是将大病救助款直接打到医院帐户,变“病后救助”为“病中救助”,解决了五保、低保、特困优抚对象大病救助不及时的问题。其它7个乡镇将陆续开通。
(三)关于加快城市福利院建设
我市现有人口93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11.8万,占总人口的12.6%,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另外我市还有城镇“三无”对象537人,其中110人在市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我局于2007年建成的夕阳红敬老院入住率已达100%,且等待入院的老人还络绎不绝,为此,我局加快了城市福利院的建设步伐,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减轻我市社会养老负担。去年我局投资150万元将影响城市福利院工程进度的福利养猪场全部拆迁至螺山镇双龙村。规划中的院民大楼目前已顺利竣工,目前进入内部装修阶段。新建的城市福利院总建筑面积达6900平米,设计床位300张,并兼具特殊护理功能,能够有效解决我市城区“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和老年人代养问题,将成为我市民政公益事业的一个标志性建筑和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社会福利院改造升级的一个亮点工程。
(四)关于开展经常性的城乡低保检查工作
我局采取多项措施,在全省城乡低保核查的基础上,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严查违纪违规人员,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规范管理。今年,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并以洪民字[2011]17号文下发《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加强动态管理的通知》。一是积极督促各乡镇(街道办)认真做好低保名单公示;二是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群众的低保举报,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三是开展低保年度检查工作实施步骤、要求,使低保对象做到有出有入,真正使城乡低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建立以民政牵头,公安、住建、劳动、交通等部门相互配合的信息比对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五)关于民政社会服务和救助水平提高的问题
主抓三个方面:一是加强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的建设。民政部、民政厅对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的建设非常重视,每年组织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社工师”培训和考试,我市民政系统中青年干部职工1/3以上人员参加了这一培训考试,社工人才队伍后继有人;二是严格绩效考评。加大“双评”力度,严格奖惩兑现;三是用足用活政策。争取省厅不断加大对我市的资金投入,不断增强我市综合保障能力。从今年1月起,将全市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20元,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年人平提高300元,全市五保集中、分散供养补助标准分别达到2100元和1600元。与此同时,根据物价涨幅,适时定量发放低保对象物价补贴。
(六)关于巩固和深化殡葬改革成果及公墓的建设与管理。
我市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和文明城市建设的需要,实行城区在殡仪馆集中办理丧事以来,除城区周边的少数几个行政村外,集中治丧率每年都达到100%。为不断巩固和深化殡葬改革成果,我们一是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二是开辟多渠道的服务项目,尽量满足社会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三是不断投入资金完善殡仪馆硬件设施设备,努力改善治丧服务环境;四是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素质教育,提高服务[FS:PAGE]质量,维护行业形象。整改期间,我们除在殡仪馆各醒目位置公布各项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外,还在各悼念厅设置了殡葬服务指南,指导群众按需消费,明白消费。另外继续实行殡葬救助,减免“三无”对象、低保对象丧葬费用。
公墓建设与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整改期间,我们围绕省级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的要求,巩固专项治理阶段性成果,加快公墓绿化步伐,深化殡葬改革制度,进一步促进我市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强化跟踪监督,确保整治到位。一是对乱埋滥葬的行为开展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二是积极推行生态葬法,加快生态公墓建设,在公墓管理处设置树葬、草坪葬等绿色葬法的咨询服务处,并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引导生态葬法;三是加大丧葬用品市场整顿力度,从源头上遏止超规格、超标准墓碑墓料生产。同时,在专项治理成果基础上,在殡仪馆、公墓管理处、乌林故园等公共场所加大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殡葬的社会风尚,深化殡葬改革力度。座落于新堤殡仪馆内的中心城区骨灰堂将于今年内建成启用。
(七)关于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
民政基层基础建设是民政工作的坚实基础,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进程中,基层民政组织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政业务的拓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与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显露,基层民政组织机构薄弱、工作人员少、经费不足的现象极大地阻碍了民政事业的发展。为此,我局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为契机,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力促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的出台,去年12月22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洪发[2010]15号)。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这在我市民政工作史上是第一次。15号文件内涵丰富,出台来之不易。我们决心用足、用好政策,找准落实的突破口,重点解决好三个难点问题:一是加强乡镇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解决好长期制约和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的问题;二是解决好乡镇民政办的工作经费。“各镇(乡、办事处、管理区)建立相应的经费投入增长机制,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三是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落实15号文件,要以项目为载体,实行项目化运作,这也是我们这两年实施“民政项目建设年”的重要经验。我们将进一步增强项目意识,积极提建议、拿方案、列项目,争取把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减灾救灾体系、城乡社区、农村福利院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作为民生建设的重要项目列入规划,进入省民政厅项目库,促使民政工作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二、去年工作情况及今年工作思路
2010年是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一年,有三件大事将进入我市民政发展史册。一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这在全省和我市民政工作史上是第一次。二是乡镇民政办在撤销6年之后重新恢复。在配备2名公务员专职从事民政工作的基础上,采取“以钱养事”的方式,按照乡镇人口规模分别设1-3个民政公益性服务工作岗位。三是烈士陵园展存大纲获省委宣传部同意,并报中宣部备案。陵园二期建设项目已上报国家发改委纳入国家投资计划。一年来,省厅和荆州市局就城乡低保专项清察、因灾倒房重建和“难点村”治理工作先后4次在我市召开了现场会,全局上下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绩,代表湖北省接受了全国人大对老龄工作的视察,迎接了全省双拥模范城验收,代表荆州市接受了全省倒房重建验收和“难点村”治理工作验收,均获上级好评。
去年,我们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承办市政府承诺的实事。①[FS:PAGE]农村低保再扩面5000人;②高标准进行螺山、老湾、黄家口等5所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③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一是公墓入园道路建设。二是城区乱建坟墓问题。在城区建中心骨灰堂。三是峰口、燕窝殡仪馆污染问题。引进环保火化炉2座,春节前已投入使用。
去年,城乡低保更加规范。我们与监察局、财政局联手开展全市“阳光低保专项清理监督行动”,历时4个月,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1158人,省民政厅在我市召开了低保清理监察工作现场会。截止12月份,全市享受低保救助47495人,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750万元,大病救助753人次271万元;临时救助597人次83.6万元。城市定救1058人,25万元;福彩、慈善助学63人13.5万元。全市接受慈善定向捐赠356万元,发放物价补贴269.3万元。
去年,全力开展救灾救济工作。7月8日灾情发生后,我局在第一时间组成22个工作组,分赴全市20个乡镇区办开展核灾、救灾工作,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5174人,及时发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47万元,与此同时,积极上报灾情,争取领导支持,省厅先后拨付救灾资金902万元,居全省县市之首。我市558户灾民住房因灾倒房重建,9月底全部竣工。8月19日,荆州市政府在我市召开了因灾倒房重建现场会。8月30日,在全省因灾倒房重建工作会上,洪湖市政府介绍了作法和经验。在此次抗灾救灾工作中,我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洪湖市防汛救灾模范单位”称号。
去年,积极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一是扎实开展“九大建设、五大表彰”活动;二是高规格召开了全市双拥创建推进会;三是实行优抚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四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确保优抚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年发放优抚资金1385万元;五是认真组织春节、“八一”期间慰问活动,慰问“两参人员”和特困优抚对象1800人次;六是退伍安置工作全部到位,去年货币安置89人,发放资金120万元。
去年,我们以强化服务为核心,搞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一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确保全国婚登示范窗口单位形象。二是强化殡葬服务,实施殡葬救助。去年,实行殡葬救助935名,减免“三无”对象和低保对象丧葬费29.5万元。三是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管并重的方针,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四是严格申报审批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区划工作。五是规范收养登记,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六是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去年为全市60岁以上老龄人办理《老龄证》1086人;对全市93名95岁以上老龄人发放生活和保健补助。去年,我市代表全省接受了全国人大老龄工作视察。七是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提供更加人性化、规范化的救助服务。去年,共接收流浪乞讨人员286人次,外送5人次。9月10日武汉城市圈救助管理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协作会在我市召开。
去年,在完善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管理机制上更进一步。我们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18个“难点村”的集中整治,“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全市“难点村”治理工作,5月份代表荆州市接受了省委督查组检查,12月上旬,荆州市委、市政府在洪湖召开了全市“难点村”治理工作现场会。与此同时,在中心城区积极创建园林和大兴2个示范社区,推广公共服务站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打造社区建设示范品牌。
去年,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涉军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全年我们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680件,严格按上级要求和相关程序予以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信访工作被荆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基层单位”称号。
2011年工作思路:
一是做到“五个突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突出跨越发展;突出民生共享;突出服务转型;突出创新开放;突出统筹兼顾。
二是强化“五个服务”,建设服务型民政。完善困[FS:PAGE]难群众、受灾群众的救助服务;健全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群体的福利服务;强化优抚安置对象的保障服务;推进全体居民共享的社区服务;加强适应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区划地名公共服务。
三是建设“五大体系”,改善社会服务基础条件: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五年规划看头年。党和政府对民政部门委以重任,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寄予厚望,我们将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此次人大评议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民生发展机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更加蓬勃的朝气、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增强发展动力,提高工作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为建设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的新洪湖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