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新华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10-29 浏览人次:
(2010年8月7日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新华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接受王新华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10年8月7日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新华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接受王新华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