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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10-29 浏览人次:

——2010年8月7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审计局局长 余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北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09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现在,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一)收入完成情况

经审计核实:2009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2726万元,占年初计划的104.3%,超收1361万元,同比增长15.5%,分部门完成情况是:国税部门完成14874万元,占同口径计划的100%,同比增长14%;地税部门完成10009万元,占计划的110.8%,超收974万元,同比增长23.9%。财政部门完成7843万元,占计划的105.4%,超收403万元,同比增长9.8%。

2009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570万元,占计划的106.5%,超收1069万元,同比增长17.2%。

财政总收入分项目如下:

1、增值税完成12662万元,占计划的97.25%,增长9.48%。

2、营业税完成6119万元,占计划的119.01%,增长22.58%。

3、企业所得税完成3013万元,占计划的118.68%,增长37.53%。

4、个人所得税完成700万元,占计划的88.66%,下降9.09%。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947万元,占计划的111.41%,增长26.16%。

6、其他工商税收1441万元,占计划的90.91%,增长56.15%。

7、非税收入完成7844万元,占计划的105.42%,增长9.81%,其中行政性收费4322万元,罚没收入2092万元,专项收入554万元,其他收入876万元。

(二)支出完成情况

2009年,市人大批复本级预算支出64873万元,实际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83887万元,剔除上年结转支出3051万元和上级专项项目支出111034万元,当年本级财政支出69802万元,占年初计划的107.6%。

本级财政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支出1269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938万元,教育支出2341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1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17万元,环境保护支出9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34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1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6万元,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6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945万元,国债事务支出3800万元,其他支出9263万元。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09年财政预算资金来源总量7188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7570万元,一般预算调拨收入49310万元(包括税收返还5351万元,转移支付补助43922万元,结算补助37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000万元,调入资金2000万元。

2009年财政预算资金运用总量7238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支出69802万元,上解支出2583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2009年财政决算缺口505万元。与年初人代会报告的收支缺口相比,减少191万元,主要是:

1、审增收入1272万元:体制补助增加1272万元。增加的内容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883万元,粮食风险基金配套转移支付389万元。

2、审减收入1000万元:调入资金减少1000万元。

3、审增支出81万元:结算上交增加81万元,上交增加的原因:一是信用社营业税上交增加了36万元;二是出口退税超基数增量部分县市地方负担5%增加了45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方面

1、应列未列预算收入60.30万元。

(1)社会抚养费25.30万元。非税局社会抚养费上年结转10.21万元,2009年收取社会抚养费挂往来25.30万元,拨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10万元,年末结余挂账25.51万元。

(2)地方发展教育费35万元。地方发[FS:PAGE]展教育费未入国库直接用于解决高中新课改经费。

2、应纳入未纳入基金管理预算收入1984万元。

(1)污水处理费805.53万元。非税局污水处理费上年结转56.34万元,2009年收取749.19万元,本年支付创业水务有限公司787.19万元,付污水处理手续费14.19万元,年末余额4.15万元。

(2)的士有偿使用费153.54万元。非税局的士有偿使用费上年结转30.04万元,2009年收入123.50万元,当年支出129万元,其中:楚天杯经费30万元,市出租汽车管理所18万元,市城市建设执法局32万元,市城市客运管理处10万元,市环卫局20万元,市园林局11万元,转调控基金8万元。年末余额24.54万元挂“代管资金”帐户。

(3)公共维修基金642.93万元。上年结转148.62万元,2009年收取494.31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年末余额642.93万元挂“代管资金”帐户。

(4)配套费286万元。上年结转-0.85万元,2009年收取44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除交国库154万元,未入国库286万元,其中:楚天杯经费20万元,市自来水公司5万元,市城市建设执法局48万元,市规划局86万元,市建设局17.4万元,市城市建设指挥部10万元,市环卫局8万元,市园林局45万元,公安交警6万元,转调控基金36万元。年末余额3.75万元挂“代管资金”帐户。

(5)城市垃圾处理费专户96万元。2009年收取96万元,转出82.82万元,年末余额13.18万元挂“代管资金”帐户。

3、非税局融通资金310万元,资金安全存在较大隐患。2009年,市非税局共放贷资金1330.31万元,当年回收1020.31万元,逾期未收回310万元,其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90万元,湖北振声股份有限公司20万元,湖北省洪联石化200万元。

4、滞留各项专项资金23325.59万元,其中:经济建设专项20843.59万元,农业专项2482万元。这些专项资金的大量滞留,不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不按规定取得发票178万元。2009年国税局收挂钩经费178万元,一是使用湖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二是使用出头发票。

(二)税收征管方面

2009年市地税局应征未征税费款115.22万元。从随机抽样调查10家应税企业的情况看: 应提未提、应征未征税费款115.22万元。其中:应提未提、历年应征未征税费款14.43万元;应提未提、本年应征未征税费款100.79万元。具体情况是:

(1)德炎水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应提未提、应征未征税费款68.72万元;

(2)洪湖市兴洪纺织有限公司应提未提、应征未征税费46.5万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计生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统计局、市住建局等1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预算编制完整性、合理性进一步增强,预算收支合规性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多数部门单位能够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预算内财政资金日趋规范,违规现象明显减少,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09.96万元。

(1)市民政局挤占民政事业费7.37万元,在民政事业费中列支公用及人员经费7.37万元。

(2)市卫生局挪用历年专款24.49万元。2009年财政拨入经费325.47万元,经费支出349.96万元,支出缺口24.49万元为挪用历年专款。

(3)2009年市交通局挪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弥补机关经费不足。

(4)2009年市水利局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53.1万元,其中:市水利局将省水利厅下拨的水利专项资金50万元拨付给老湾乡政府,用于街道公路拓宽工程建设;市电力排灌站在泵站维修资金中列支局机关招待费3.1万元。

2、乱收费336.61万元。

(1)2009年市卫生[FS:PAGE]局违规收取乡镇卫生院会务费资料费2.07万元。

(2)2009年市人社局乱收费2.18万元。市人社局工资保险科收取有关单位协调费2.18万元。

(3)2009年市交通局无依据收取有关单位招投标费用5万元。

(4)2009年市国土局下属单位乱收费31.88万元。新滩土地管理所收取存量地管理费19.64万元;城东分局收取存量地管理费12.24万元。

(5)2009年市住建局乱收费100.25万元。其中:2009年度收取二级单位9家管理费收入82.25万元;现代公司服务宣传费15万元;顺开代理公司宣传费3万元。

(6)2009年市公安局机关收取捐赠赞助费195.23万元。

3、滥发钱物31.28万元。

(1)2009年市统计局滥发钱物3.29万元。无加班天数和补助标准发放“加班补助”0.66万元;08年责任制奖、综合治理奖、13个月工资奖中含津贴2.63万元。

(2)2009年度市国土局及下属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发放职工补贴6.31万元,其中:国土局支付职工体检费1.68万元;土地整理中心发放职工各种补贴1.86万元;城东分局各种补贴2.77万元。

(3)2009年市地税局无依据发放加班费、补助等21.68万元。

4、超标准列支招待费805.59万元。

其中:市人社局11.02万元;市统计局14.41万元;市检察院20.23万元;市民政局25.36万元;市卫生局28.19万元;市住建局28.81元;市法院31.91万元;市计生局35.21万元;市教育局40.93万元;市交通局42.53万元;市水利局54.88万元;市地税局97.14万元;市财政局系统101.68万元;市国土局系统123.92万元;市公安局系统149.37万元。

5、未按规定取得发票61.91万元。

其中:市计生局1.37万元;市交通局1.54万元;市教育局2.09万元;市建设局2.59万元;市人社局2.86万元;市统计局5.23万元;市法院9万元;市民政局9.91万元;市地税局11.07万元;市公安局系统16.25万元。

6、偷漏税费2.71万元。

2009年市交通局漏提漏缴税金2.71万元。2009年度收取门面租金收入15.49万元,按规定应缴纳税金2.71万元。

7、公款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13.97万元。

(1)2009年市法院支付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电大本科学费0.38万元。

(2)2009年市计生局报销应由机关干部个人负担的职工大病医疗保险0.5万元。

(3)2009年市交通局机关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干部职工大病救助金2.02万元。

(4)2009年市检察院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水电费2.41万元。2009年旧宿舍电费支出3.87万元,收取个人电费1.46万元,欠收个人电费2.41万元。

(5)2009年市卫生局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电费8.66万元。

8、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4.89万元。

(1)2009年市地税局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1.03万元。单位购置的考勤机、手机屏蔽器等办公设备未办理政府采购。

(2)2009年市国土局城东分局采购办公桌中,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1.48万元。

(3)2009年市卫生局水电改造维修费2.38万元未纳入政府采购。

9、超部门预算188.25万元。

(1)2009年市民政局超预算支出65.39万元。年初安排局机关预算支出340.27万元,实际支出405.66万元,超预算支出65.39万元。

(2)2009年市住建局超预算支出122.86万元。2009年度市人大批复住建局预算支出272.99万元,决算反映支出395.85万元,超预算支出122.86万元。

10、乱列支出25.84万元。

(1)2009年市国土局城东分局报销维修工程承包人的营业税0.53万元。

(2)2009年市卫生局乱开支2.76万元。

(3)2009年市法院列支费用3万元。

(4)2009年市水利局列支费用4万元。

(5)2009年市地税局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支出7.68万元。

(6)2009年市教育局在收取中考生考试费用中列支无关费用7.87万元。2009年市教育局收取中考生考试费用63.51万元,支出59.63万元,账面结余3.88万元。[FS:PAGE]审计查明:支付与中考无关费用7.87万元。

11、公款旅游1.58万元。

(1)2009年度市计生局账面列支荆州国际旅行社吉林考察费0.58万元。

(2)2009年教育局列支干部北京、青岛旅游费用1万元。

12、其他事项181.20万元。

(1)2009年市住建局办理超预算拨款4.30万元。2009年拨荻障口村修建通村公路款4万元;局机关2009年8月18号付荆州四运会赞助费用0.3万元。

(2)2009年市交通局18.44万元。未纳入单位预、决算收支,直接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18.44万元,不能真实反映当年收支规模,造成预算执行不真实。

(3)2009年度市人社局办理无预算或超预算拨款42.5万元。2009年度人社局将财政部门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二级单位纳入预算内拨款金额42.5万元。

(4)2009年度市国土局及下属单位应收未收土地款115.96万元。2009年度国土局应收未收胡某17万元;土地交易中心应收未收土地款98.96万元,其中:市井力水产食品有限公司50万元,禾美农25.96万元(以上土地已于2004年、2006年办理土地证手续),博林教育中心23万元(未办土地证)。

三、政府采购业务的审计情况:

在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中,市审计局延伸审计了市政府采购办和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情况。2009年,全市实现政府采购1039次,资金1.03亿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金额3310万元,部门分散采购金额7001万元。货物类4573万元(集中采购金额2275万元,部门分散采购金额2298万元);工程类4171万元(集中采购金额214万元,部门分散采购金额3957万元);服务类1567万元(集中采购金额821万元,部门分散采购金额746万元)。共实施大型公开招标66次,中标金额1235万元;竞争性谈判2次,中标金额188万元;实施邀请招标2次,中标金额245万元;小额询价采购957次,中标金额8541万元;单一来源12次,中标金额102万元。大多数部门和单位的大宗物品购置都纳入了政府采购序列。但按规范操作、有效管理、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政府采购计划性不强。200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561万元,占全年实际采购金额35%,有6751万元的采购资金未实行部门预算。如:市职业学院预算8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02.93万元;卫生局预算45.1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7.44万元;文化局预算54.9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08.5万元。

(二)部门分散采购量过大。政府采购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分散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政府集中采购。2009年有431次,2600万元应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而实施了部门分散采购,占全年部门集中采购金额7000.5万元的37%。如:土地调查测量采购其他服务50万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会议费采购40万元;革命历史博物馆购土地286万元等实施了部门分散采购。

(三) 政府采购方式单一。政府采购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标、竞标、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5种方式,其中公开招标应当是政府采购的主要形式,而我市的政府采购是以询价方式为主,询价采购比重偏大。2009年小额询价采购957次,中标金额8541万元,询价采购次数占政府采购的92%,询价采购金额占政府采购的83%。

(四) 政府采购监管不严。不少采购业务存在先采购后办手续,“以办代管”的现象,使政府采购流于形式。新农村建设项目和扩内需项目绝大多数未实施政府采购。

(五) 政府采购招投标体系不健全。公开招标采购额占总采购额的比重偏小,借询价规避招标。少数单位存在“划整为零”申报计划,规避招投标采购现象,或者改变采购方式和项目,选择的政府采购方式不符合规定,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009年应实施公开招标的项目有20个,金额2947万元,实施了其他方式采购。其中:竞争性谈判1次,金额183万元,邀请招标2次,金额[FS:PAGE]245万元,询价制17次,金额2519万元。如:万全镇郑道湖小学学生食堂维修53.96万元;滨湖办事处公路水管改造采购138.70万元;农业局建筑水泥采购390万元均实施询价制,未实施公开招标。

四、审计评价

2009年,财税部门在财政增收难度大,受金融危机冲击造成经济增长减速等因素影响和政策减收因素多,实行结构性减税的情况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促发展”为重点,积极应对各种困难的严峻挑战,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培植财源,全力支持项目建设,狠抓收入征管,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同时,在审计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经济结构不够合理,财源基础还不够稳固;2009年,在洪湖地区生产总值中,三大产业的比重是38:24:33,第一产业所占比重最高,洪湖仍然属于典型的农业县市。由于缺乏支柱产业和主体税源,依靠项目建设支撑的税收增长既不稳定也很难持久,财政收入存在增速不快、质量不高的状况。在荆州市各县市区中,我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总量居倒数第三,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居倒数第二。在全省县域经济评比中,我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全省居第55位,其中税收收入占比为55.48%,在全省排列第61位。现阶段,我市财政运转主要是依靠上级补助来维持。

二是政策性刚性支出多,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目前我市公务员津补贴水平居荆州市各县市区倒数第二,近年来,随着物价上涨,以及国家普遍提高中低阶层收入水平,干部教师要求提高工资水平的呼声强烈,此外,各种民生支出保障,无论是城乡低保、抚恤救助,还是医疗卫生、社会养老,无论是新农村建设,还是公益事业发展,都离不开财力支撑,地方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

三是历史性政府债务还很沉重。目前,我市由政府直接承担的债务,包括世行贷款、国债转贷、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扩内需债券以及城市建设贷款等,已达4.05亿元,现在全面进入偿债期,每年仅支付的利息超过千万元,对地方财政平稳运行造成很大影响。

四是财政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比如:部门预算编审还不够精细;国库资金安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特别是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政府采购的计划性不强,覆盖面不大;财政资金整合工作推进较慢;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没有实现对接等,此外,专项资金的项目支出虽已明确至项目,但一些项目名称比较模糊笼统,且部分项目未能明确到具体的用款单位。

五、审计意见:

针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想方设法培植财源。依托政府融资平台、财政担保平台和园区服务平台,重点对地方财政贡献大、税收增长潜力大、农业产业带动大、提供就业范围大的企业,在担保贷款、贴息贷款、政策减免和资金扶持上予以倾斜,培植和壮大骨干财源。

(二)要拓宽渠道积极增收。加大政府土地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的管理力度,提高政府组织收入的能力,增强财政自身“造血”功能。

(三)要创新观念深化改革。一是要强化部门预算的编审。二是要强化国库资金管理,全面清理归并财政专户,完善预算执行牵制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要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要加强政府采购行为的管理。要按照“公开、透明、有序”的要求,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约束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堵塞管理漏洞。

(四)要强化专项资金管理。财政和各个主管部门应进一步严格项目申报、审核、批准程序,加强项目库建设,推进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到专项资金的监管当中,减少分配环节,改[FS:PAGE]革多头管理、多渠道分配的现行体制,防止资金投向分散和重复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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