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0日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是法律规定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也是充满挑战和蕴含机遇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围绕中心,紧贴民生,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依法履职,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谐洪湖,加速全面小康建设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一、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1、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识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联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实际,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创新人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大各项工作,保障科学发展观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推动洪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监督工作
2、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支持企业加快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住房保障、劳动力培训转移、土地整理等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项目年”建设、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部分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化解“普九”债务、扶贫、查禁毒品、档案管理、新农合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报告。
3、抓好对财政预、决算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授权,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09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08年本级财政决算和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洪湖市2008年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0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以及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政府关于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4、依法开展对部分单位的工作评议。
5、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6、开展视察、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对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洪湖片区、春季植树造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交通建设、洪湖湿地、三大园区及三大主体功能区等进行视察,对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检查。
7、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认真落实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乡镇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制度,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的统一,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市水平。
8、办理来信来访。贯彻实施《湖北省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认真接待和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转办、交办工作,加强综合分析,督促“一府两院”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9、注重监督实效。继续抓好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依法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应及时拿出处理意见并狠抓落实,各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并有针对性地组织跟踪检查。2009年,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全国人大有关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决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10、认真完成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11、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方面的重大事项,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适时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四、人[FS:PAGE]事任免工作
1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资格审查、供职发言等制度,坚持和完善被任命干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
五、代表工作
13、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抓好“代表之家”建设,完善代表小组的组织活动方式,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积极推进民生问题的解决。
14、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及时向代表寄送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等资料,通过“洪湖人大信息网站”通报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安排和活动情况。督促“一府两院”向代表寄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工作情况等资料。督促市政府适时举行政情通报会。进一步做好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工作,更多地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检查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条件。
15、着力提高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议案和代表建议,及时整理、交办,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人大议案和重点代表建议实行市政府领导领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制度。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人大议案、代表建议落实率。继续对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代表以及承办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6、坚持抓好对代表的培训提高工作,开展对代表履职情况的调研,探索代表联系选民、接受选民监督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17、继续加强与在我市工作的全国、省、荆州市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支持代表行权履职。
六、自身建设
18、加强学习。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来,做到受教育、收获多、有提高。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监督法和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继续创建学习型机关。
19、深入调研。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之风,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掌握一手材料,切实增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20、搞好宣传。以庆祝法律规定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为契机,举办人大工作研讨会,大力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决议决定、活动以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宣传报道,做好对代表议案和建议落实情况的追踪报道,提高宣传效果。支持党校开设人大制度和人大知识讲座。办好“洪湖人大信息网站”,努力提高《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和《洪湖人大通讯》的编辑水平与质量。
21、加强指导与交流。继续实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联络处制度,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推进将人大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围。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友好县市人大常委会之间的联系与交流。积极参加“三沿”地区人大工作联谊活动,开阔视野,推介洪湖,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不断改进我市人大工作。
22、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完善人大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相关工作程序,提高机关协调运作能力,强化责任,严格绩效考核,注重机关干部道德情操修养,遵纪守法,崇尚实绩,关心机关干部成长,增强机关生机与活力,努力建设和谐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