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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0-17 浏览人次:

——2008年9月27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洪湖市农业局局长 王其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自2006年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按照洪湖市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一手强化质量监管,一手强化宣传培训,实行监督与指导并重,增强全程监管能力,切实推动长效机制建设,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了一些工作。

一、前阶段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市政府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多次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由农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4位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200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08年又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和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责任,市农业局还与各二级单位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基本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二)整合力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头绪多、任务重。为了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自2007年以来,我们又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和拉过街横幅、印宣传标语、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公众参与。一是年初举办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和农资经营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知识专题培训,与市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合法经营承诺书,教育他们自觉抵制销售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二是2007年4月6日在市文化广场举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宣传展览,制作展牌6个,拉条幅20条,印发宣传资料1.5万份,共出动宣传车45台次,编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手册》2000册,随后印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单1万余份,拉过街横幅2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360条,宣传网络覆盖了城区及各乡镇区办。二是分季节在城区、峰口、汊河等地设立曝光台、咨询点,并公布举报电话,还与电视台联合开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专栏,跟踪报道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及时曝光,使全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三) 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壮大无公害生产规模

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们在全市大力推广了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和频振式杀虫灯,严禁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的使用。截止到9月底,我市有效使用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标志共53个,其中绿色食品25个、无公害农产品18个,制定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10个。

(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假劣农资打击力度

为了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我们围绕“送安全农资下乡”活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了对我市农业投入品管理的前伸后移,全程监控。一是实行农业投入品准入制度。对全市销售的主要种子、农药、肥料全部实行申报准入制度,确保我市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二是举办460户农资经营户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并与他们签订了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责任状。三是建立农资产品经营诚信档案,实行农产品质量追究制度。重点对种子、农药经营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建档。四是对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和留样保存。五是组织执法人员对农资产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拉网式的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60人次,出动车辆135台次,专项执法检查8批次,对[FS:PAGE]全市460家农资经营门店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抽检种子75个品种,农药32个品种,肥料11个品种,查获假劣农资3.4吨,已立案查处7起违法案件,目前已全部结案。六是开展牲猪食品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了以兽药(渔药)、饲料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了“孔雀石绿”、“呋喃唑酮”等违禁药品和饲料添加剂的查处力度,对全市兽(渔)药经营户180家、33家饲料厂、45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2个菜牛屠宰场、31个集贸市场、4家禽类加工厂、6个大型生猪及菜牛交易所实行不间断监控,出动执法人员456人次,车辆122台次,收缴假劣过期药品45件;对无耳标、无检疫标识的猪、牛、羊不收购不宰杀,集中焚烧无害化病死生猪301头、禽类612只。至目前为止,我市市场上未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等违禁药品。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建设,完善市场监测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我局拟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局,已报市编委待批。与此同时,加强了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的设施建设,已经国家立项投入400多万元购置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仪器。目前农贸市场和“隆客多”超市购置了蔬菜残留农药速测仪,畜牧局购置了畜产品检测仪,并且要求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大型超市也要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制定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信息发布制度,使全市上下逐步形成完整的检验检测体系,以促进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管。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目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职责不够明确。有些地方没有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重点,有的没有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有的没有预算专项经费,致使这一工作有名无实。二是检验检测体系不够完善。市农产品检验检测站目前检测仪器较少,检测范围太小,监测能力不强,绝大部分农产品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尚未按法律要求建立检测室,没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农、畜产品初加工过程中添加剂、防腐剂、保鲜剂无检测设备、无检测标准,因而无法依法开展例行监测。三是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表现在滥用或不当使用农业投入品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非法使用高毒农药、饲料添加剂、生长激素的现象还屡禁不止,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和假冒无公害农产品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农业生产产地环境污染严重,给农产品质量埋下了较多安全隐患。四是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不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以及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和个人,部门、企业依法履职不够到位,诸如源头治理、市场建设、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工作没有一个很好的协作机制,工作联动性不强。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基础条件达不到质量安全的要求。由于基础设施落后,我市蔬菜销售“有市无场”的状况十分突出,城区街道马路市场现象也十分严重,加上又没有专门的质量安全检验设备和机构,因而不能进行有效管理。

三、下段工作打算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农业产业化发展、事关农业提质增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农业的中心工作。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健全各项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这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11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这是一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的措施对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教育,新闻媒体开办宣传专栏,对法[FS:PAGE]律、法规进行宣传,对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件跟踪报道。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质量安全意识,营造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氛围。

(二)依法保证工作经费

要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完善经费投入机制,确保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例行监测、农产品质量监管、生产技术培训、生产基地建设等工作的正常经费,同时要求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也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别要积极探索依法筹集产业发展基地的公共设施、公共环境、公共管理所必须的经费。

(三)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源头监控

生产环节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要抓好源头监管,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产地环境保护,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严格预防和控制工业“三废”,城市生活垃圾、农业投入品和农业废弃物产生的污染。二是抓好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管,认真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有害化学物质行为,保证安全放心农资的供应。三是抓好生产过程控制,加快推行产地准出制度,指导农产品种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面依法建立生产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和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技术推广部门要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要求,指导生产者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确保产品稳定和安全可靠。四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我市名特优农产品从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到产品品质、加工包装等一系列地方标准和生产加工技术规程,逐步形成以国家农业标准为主,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互协调配套,能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等各个环节需要的农业标准体系。集中力量抓好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以优质稻、优质油、优质蔬菜、优质水产、优质畜禽等产业为重点,创建一批有标准化生产基地,有规范化生产技术,有龙头企业带动,产地和产品通过质量安全认证,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做大做强一批名牌农产品。

(四)依法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

强化监测,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努力构建以市级检测中心为龙头,乡级检测站为骨干,基地、市场、超市、大型农产品消费单位速测站为基础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范围与监督力度,以生产基地、企业、市场和超市为重点,将监测品种扩大到蔬菜、大米、生猪等农产品。定期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杜绝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进入市场,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依法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

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是确保农产品安全的关键环节。今年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对蔬菜、生猪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要重点抓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推行工作,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有毒有害农产品销毁、市场经营档案、佩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卡”、农产品安全报告制度,决不能让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市场准入范围和准入品种。同时,要加大农贸市场建设力度,根据城市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建设城区农贸市场,加大现有市场的改造力度,加快“农改超”进程,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和非法交易市场,确保对农产品交易进行依法监管,保障农产品的消费安全。

(六)依法加大执法力度

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生产、经营和非法使用有毒有害物质[FS:PAGE]的违法分子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推动市场准入制的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开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是一项系统工程,覆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涉及标准、质量、认证、监督等各个领域,我们将继续深入持久宣传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认真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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