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9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 孙惠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7年,我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活动,按照抓质量、强审判,抓规范、强管理,抓责任、强接访,抓作风、强队伍的工作思路,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
2007年,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843件(上期旧存100件),审结849,结案率为90.03%。
一、严厉惩治刑事犯罪。我院认真履行刑事审判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47件240人(上期旧存2件11人),比去年分别上升54.74%、42.01%;审结148件250人,分别上升55.79%、54.32%。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2人。一是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特别是故意伤害、抢劫等犯罪,全年共审结故意伤害、抢劫案件62件109人。二是严厉打击团伙犯罪。全年共审结团伙犯罪案件22件,判处88人。三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全年共审结贪污、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11件15人,惩治了一批危害国家和企业的“蛀虫”。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立面。五是重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全年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40件,民事部分调解38件,调解率95%。通过调解有效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受害人得到安抚和及时救济。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由于我们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保证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全年刑事案件上诉7件,二审全部维持原判。
二、积极化解民事纠纷。我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调节职能,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29件(上期旧存92件),结案633件,结案率为87.79%。一是认真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共审结离婚、赡养、抚育、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46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关系的和谐。二是妥善处理权属纠纷、侵权纠纷案件,全年共审结权属、侵权纠纷案件99件,促进了人际关系的改善。三是认真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全年共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88件,保护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四是认真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积极做好破产企业职工的思想工作,依法保护债权人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利益。
在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中,我们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司法原则,多做调解疏导工作,融法、理、情为一体,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全年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有56.7%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我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涉及治安管理、工商管理、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等行政案件的审理。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6件(上期旧存2件),结案65件,结案率为95.59%。其中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1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8件,被告改变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7件,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48件。
对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我们认真办理。全年共办理涉及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产品质量与安全等非诉行政案件78件,支持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
四、强化案件执行工作。2007年,我院共受理执[FS:PAGE]行案件357件,执行和部分执行263件,执结率为73.67%。一是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在执行工作中,我们积极推行“阳光”执行: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时,通知债权人到执行现场,重大执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二是对重点案件实行重点督办,采取定责任领导、定承办人、定工作目标、定完成时限的“四定措施”限期执结。三是积极参与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将65件未执行案件录入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启动后,拖延执行者将在贷款、投资、出境、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四是开展了以集中执行信用社贷款案件为主要内容的积案清理活动,共执行案件75件,清收陈年贷款90余万元,省高院及荆州中院简报转发了我院的作法。五是注重做好执行和解工作,执行案件和解率达75.29%。
二、提高司法水平,践行为民宗旨
我们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活动,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不仅提高了案件质量,而且大幅度减少了涉讼信访。
一、规范审判执行管理。我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全院审判业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规范民事案件立案管辖和审理的若干规定》,落实统一立案收费制、相关案件报告制、法律文书审签制、重大疑难案件庭务会讨论制、审委会审议监督制等,使业务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制定了《关于执行案件的管理规定》、《关于处理执行案件涉讼信访问题的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使执行工作从立案到执结的各个环节都做到有章可循。建立了审判组织之间法律观点协调机制,不定期地就某种类型的案件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组织相关业务庭室和法庭进行研究和探讨,形成指导性意见,尽最大可能地规范法官对案件的自由裁量,避免不同审判组织就同类或类似案件作出不同甚至相反的裁判。
二、严格案件质量评查。我院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案件流程管理规定》三个规定,建立了更为科学、客观的质量评价体系。我们狠抓质量监管,坚持每案必查,注重查后点评,并每季度通报一次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使案件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三、方便当事人诉讼。我们加强了诉讼风险提示。向当事人发放各类司法服务小册子,引导当事人诉讼。对当事人的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在诉讼过程中,注意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让当事人少等待,少跑路,少花钱。严格执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严格按规定办理退费、减免诉讼费等手续。
四、开展“司法维权企业行”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洪湖市委第六次党代会和六届二次会议精神,把“围绕中心抓审判,围绕发展抓服务”的理念落到实处,我院于8月初开始组织开展了“司法维权企业行”活动,对全市近100家企业进行了走访,听取意见,联系企业实际,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指导企业完善维权机制建设,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对涉企案件,依法从快审理。荆州中院以简报的形式对我院的做法予以了肯定。
五、深化涉讼信访“句号工程”。为了实现不缠访、不越级上访、不出现意外事件的信访目标,我院在坚持“院长接待日”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了专班协调制、领导包案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经常性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涉讼信访“句号工程”,严格信访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尽力为上访户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有效化解了一些不安定因素和陈年积案。2007年我院77件重点信访案件,已妥善处理48件。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整体活力
2007年是我院确定的“作风建设年”。为了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纪律严、作风实的法官队伍,我院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法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为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我们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FS:PAGE]动,出台了《洪湖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洪湖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岗位职责、各项管理措施之中,形成了法治理念教育与法院实际工作的良好互动。针对队伍中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我院制定了《洪湖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对纪律作风建设进行了认真部署,并狠抓落实,使队伍的总体面貌有所改观。
二是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按照《洪湖市人民法院建设学习型机关实施方案》,我院组建了12个学习小组,鼓励全院干警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研讨活动。一年来,我们先后选送52名法官参加了法官轮训、105名法官参加了全国法院组织的轮训考试、15名法官参加了省法官学院组织的短期培训;组织了2次全院性的集中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法律实务研究和论文评选竞赛活动,有11篇论文推荐到省市参评。为了应对法官断层问题,保持法院的发展后劲,我院突出了对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的培训,成立了青年干警培训班。按照长期性、实效性和综合性的原则,制定了青年干警中期培训计划,确定了28个课题,选定了20名辅导员,从政治理论、道德修养、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写作知识等方面进行了培训。2007年9月,市委在我院召开了学习型机关建设现场会,推广了我院加强青年干警培训的做法。2007年,我院又有3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三是严格实行目标管理。我院完善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将单位和个人都作为考评对象,使考评工作更加具体,更加深化。我们还按上级要求,建立了“执法档案”,将单位和个人的工作情况、考核情况、奖惩情况等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从而进一步健全了对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评价体系,推动了司法规范化建设。
四是加大争先创优力度。我们把培养高素质队伍,提供高质量服务,争当高层次先进作为目标,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一年来,全院干警紧盯工作目标,全力做好工作,形成了上下同心,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我院大同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评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院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法院”,被荆州中院评为“先进法院”,被洪湖市委评为“2007年度建设学习型机关先进单位”、“2007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大同法庭庭长张红被荆州市评为 “感动荆州2007年度人物”、被洪湖市授予“道德之星——感动洪湖2007年度人物”特别奖。
四、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一年来,我院始终把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巨大动力,以此推动和改进工作。为此,我院制定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制度》,把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联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内容进行了规范。2007年11月底,我院就队伍建设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院队伍建设的意见。对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我院认真办理,及时回复。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监督个案执行。为了加强与人大代表的工作联系,便于接受监督,我院于7月底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向各位代表作了书面报告,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院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廉政监督员,对我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正是因为有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法院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在此,我谨代表洪湖市人民法院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有的案件质量不高,裁判[FS:PAGE]不当;有的案件办案周期长,超过法定审理期限;有的案件执行不力,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保障。二是有的干警政治素质不高,大局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不牢,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较差,缺乏进取精神。三是科学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诉讼收费标准大幅下调后的经费保障压力和日益突出的人员结构性矛盾,以及单位与单位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工作强度与发展水平不平衡等问题,如何创新方法,寻求突破,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对于以上问题,我院将紧紧依靠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2008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并切实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服务宗旨,努力在加强基础工作上取得新进展,在狠抓制度落实上取得新成效,全面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为新洪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审判实践。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认清服务发展是人民法院的神圣使命和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把落实十七大精神与推进法院工作结合起来,找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着力点,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维护稳定观、群众利益观和司法权威观,聚精会神抓好审判工作,带好法官队伍,提升司法能力,改善法院形象。
(二)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构建和谐洪湖提供司法保障。把握工作重点,使审判工作更好地贴近社会需要。一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切实做好各类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妥善审理行政案件。三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以落实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强化执行公开,完善执行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立案、审判、执行、再审等各个环节方便当事人的工作。坚持统一立案收费,完善诉讼风险告知,加强诉讼指导,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坚持公开审判,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提高诉讼效率;继续加大涉讼信访源头治理力度,建立诉讼信访预防机制。
(四)着力推进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司法水平。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着力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组议事规则,保持班子的团结和统一;抓好廉政制度落实,以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为主题,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加大法院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把法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精诚团结,克难奋进,为建议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的新洪湖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