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7 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 陈安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的要求,市政府责成我局对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后,市政府对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十分重视,市长蒋鸿、常务副市长鲁良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和办法,部署整改工作。市政府以洪政办发[2007]44号文下发了《关于200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通报》,通报了查明问题的详实数据,对各预算单位提出了严格的整改意见。同时,市政府督办室分别对每个单位下达了整改督办通知,就审计反映的问题逐个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和处理办法,规定了整改时限和标准。为了切实落实好整改,市人大财工委、政府督办室、市审计局组成检查组,从8月13日至8月21日,到16家单位采取“学、听、看”的方式进行检查和督办,即学人大文件、听一把手汇报整改情况、看整改后的账目和凭证。我局按市人大和市政府要求成立了整改专班,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任务,反复督办落实。各被审单位一把手直接到会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第六届3次会议后,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有些单位及时召开了整改会议,制订了相关整改措施;有的单位纠正审计反映的问题,把整改落实到实处;同时,每个单位针对整改情况上报了专题整改报告。其具体整改结果是:
一、已整改或初步整改的事项
1、关于滞拨预算资金13360万元的问题。由于我市市级财政对上级补助资金依赖程度较高,上级专项资金一般到位较晚,市财政与预算单位往往要跨年结算。审计后市财政局已于2007年6月前基本分期拨付到位。
2、关于预算外专户融通资金当年未收回的541.23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07年7月前收回2006年当年未收回的学校和部分乡镇借用资金207万元;市国土资源局借资334.23万元,系代天冠生物能源公司上缴办理征地手续费用,按市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其费用应由政府承担,因此、政府将从出让金返回收入中解决此借资。
3、关于市地税局应征未征税费165.93万元的问题。市地税局已于2007年将湖北长江石化公司所欠所得税、个人收入所得税165.93万元全额征收入库。
4、关于市地税局税款罚没收入入库5.56万元的问题。审计后,该局已作调账处理,将罚没收入缴入金库。
5、部分单位对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予以了纠正。市民政局机关已于本年5月用二级单位收入归还了挪用的28.19万元民政事业费;市教育局已于本年6月用勤工俭学经费归还了挪用的31万元教育事业费。
6、市教育局、农业局已纠正违规收费问题。审计后,市教育局已将违规收取的11万元退还给勤办;市农业局已将8.25万元资料费全额清退给相关企事业单位。
7、关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问题,大多数单位已按要求更换到位。这些单位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万元、市民政局1.65万元、市卫生局0.35万元、市发展和改革局3.15万元、市建设局13.26万元、市广播电视局60万元、市水利局10.76万元、市教育局1.83万元、市地税系统4.96万元、市财政系统29.34万元、市农业局11.28万元。但市法院26.57万元、市公安局系统5.42万元因与原开票单位联系不上无法更换票据。
8、关于漏提漏缴税费的问题。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已分别将应缴的个人所得税0.7万元和0.48万元计提待缴,市广播电视局漏缴的税费5.1万元,市地税局正在催缴之中。
9、关于公款列支应由个人支付费用的问题。3家单位已全部清退。其中: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清退帮困资金0.86万元、市发展和改革局清退超范围发放的电话费0.53万元、市广播电视局清退应缴个人所得税0.8万元。
10、关于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的问题。审计后[FS:PAGE]各单位分别向市政府采购办补办了政府采购手续。其中:市卫生局2.26万元、国土资源局2.45万元、市教育局10.51万元、市农业局33.55万元,市地税系统11.54万元。
11、关于违规集资的问题。市建设局已于本年6月全额清退了22万元集资款;市广播电视局对集资余款223.8万元已开始清退。
12、反映存在的其他个别问题有些已得到整改。(1)市卫生局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用于弥补医院的医疗成本资金6万元用于发放各医院院长综合目标考核奖,于8月份之前用局机关其他资金已归还。(2)市地税局留存在税收过渡帐户中税款、规费81.83万元未及时入库问题,该局在审计后已全额入库。(3)市地税局税款罚没收入作罚没收入入库5.56万元的问题,该局已作调账处理,按应缴级次缴入金库。
二、目前难以整改到位的事项
1、关于应转未转预算收入和应纳未纳基金管理预算收入的问题。反映2006年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在“代管资金”科目中直接收、支各项预算资金184.36万元。市财政局已将结余款62.2万元于今年上半年缴入国库;已支付的预算资金和基金收入因已拨付相关单位使用,现难以整改。对此,市财政通过体制创新,从制度上加强预算外收入管理。今年,市财政局将市预算外管理局实行职能转化,更名为“非税收入管理局”,对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首先全部缴入预算外待结算专户,然后根椐资金性质,对上述应缴预算和应纳基金管理的收入项目,包括社会抚养费、的士拍卖费、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和污水处理费,直接缴入国库。
2、市水利局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179.81万元,已于本年6月用后期项目经费予以归还,但形成了新的挪用,而该局原挪用的资金已用于经费支出,现阶段难以用自有资金解决。
3、关于违规收费的问题,大多数单位难以整改到位。市广播电视局收取的网络服务费16.9万元已上缴荆州市广播电视局,无法退还。市卫生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公安系统、发展和改革局5家单位违规收费已全部用于机关经费支出,现无资金归位。
4、关于滥发钱物的问题。过去,各单位因经济状况不同,发放又无统一标准,并且滥发钱物中大多为发放给干部职工的补助和物资,原已发放到个人的现难以追回。目前,市政府正在酝酿出台《关于规范洪湖市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的通知》和《关于严肃洪湖市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纪律的通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发钱发物的管理,待文件正式出台后,滥发钱物的问题将得到根本遏制。
5、关于超标准列支招待费的问题,目前仍是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现阶段很难彻底解决。招待费现行的政策标准偏低,各单位来往接待又必不可少。为此,大多数单位针对滥发钱物和招待费过高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措施,严格控制、降低支出。市财政局修订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并修订和完善了《关于2007年经费控制指标的通知》,对全局重大决策和大额支出进行事前分析监督,对机关各科室日常支出实行监控,从制度上减少问题发生。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实行人头经费总额包干,计划支付、节余下转、超支不补的原则,并按月张榜公布来遏制招待费过高的问题。市民政局、市法院、国土资源局规定除接待上级领导外,其他接待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严格控制用烟、礼品赠送的范围和数量。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局重新修定了《机关管理办法》,采取领导招待费包干,限定进餐标准的办法压缩招待费。市地税局将招待费实行定项定额定单位预算,做到无预算不得列支,有预算不得超额列支。市公安局重新修定《财务管理规定》,取消了接待中的签单,规定招待费单据三天内结清。各单位通过加强措施,控制和降低招待费支出。
加强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整改和完善是一项长期工作。下段,我们将继续加强整改工作,对没有整[FS:PAGE]改到位或分段整改的单位进一步进行督促整改;对目前难以整改到位的事项,将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措施,建章建制,遏制和减少问题的产生并将后期整改情况上报人大财经委。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财经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