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总号:226] 2023年3月15日
目录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1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 2
关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0
政府工作报告 林继军12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洪湖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37
关于洪湖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市发改局38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洪湖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54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洪湖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58
关于洪湖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59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洪湖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78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82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刘同民83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98
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郭 鹏99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18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朱 野119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 132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联名提出各项选举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 136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137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项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 138
2022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 139
2023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 141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144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公告(第一号) 145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公告(第二号) 146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公告(第三号) 147
关于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 148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 167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168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的审查报告 169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 170
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171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72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173
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的说明 174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175
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76
魏朝东同志在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193
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纪要 199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1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洪湖市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洪湖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 213
关于洪湖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16
关于洪湖市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25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30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法官职务的议案 231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官职务的议案 232
供职报告 宋远虎233
(2022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听取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对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8.听取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9.选举事项;
10.其他。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日 程(2022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12月24日(星期六)
代表报到
时 间:12月24日上午9:30前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
代表视察
时 间:12月24日上午10:00
出发地点:洪湖国际大酒店门前集中乘车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
时 间:12月24日下午2: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警示教育
时 间:12月24日下午,专题辅导结束后(约4: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内 容: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
“两会”党员大会
时 间:12月24日下午,警示教育结束后(约5: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
会议内容:
1.宣读市委关于成立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临时党委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政协市九届二次会议临时党委的通知;
2.市委书记魏朝东讲话。
召集人会议
时 间:12月24日晚上6: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大会筹备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委组织部部长,乡镇区街道负责人
会议内容:
1.乡镇区街道负责人报告代表到会情况;
2.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并作说明;
3.通报大会议程(草案)和大会日程(草案);
4.通报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名单(草案)并作说明;
5.提出大会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
6.提出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7.提出纪律要求及会议注意事项。
预备会议
时 间:12月24日晚上,召集人会议结束后(约7:0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大会议厅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
1.表决关于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
2.表决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3.表决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草案);
4.表决大会议程(草案);
5.表决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时 间:12月24日晚上,预备会议结束后(约7: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人选
会议内容:
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2.表决大会日程(草案);
3.表决代表联名提出各项选举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4.表决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5.表决选举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6.表决市委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7.表决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8.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12月25日(星期日)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时 间:12月25日上午9: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听取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2:30 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选举办法(草案)、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讨论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和市委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代表联名推荐各项选举候选人。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时 间:12月25日晚上7: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的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审议选举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3.听取各代表团酝酿市委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和代表联名推荐各项选举候选人的情况汇报。表决各项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4.听取各代表团审议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和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以上两个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5.听取各代表团讨论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情况汇报,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请各代表团分团投票表决;
6.表决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12月26日(星期一)
第二次全体会议
时 间:12月26日上午9: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1.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听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选举办法(草案);
5.表决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
6.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
7.表决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下午2:30分团对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封存满意测评票和表决票,送大会议案组,由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计票。
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酝酿、讨论各项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
时 间:12月26日下午3:0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二楼666会议室
参加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志雄、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成员、部分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讨论通过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结果报告。
代表议案处理协调工作会议
时 间:12月26日下午3:0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二楼205会议室
参加人员:议案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
会议内容:讨论大会议案审查报告。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时 间:12月26日晚上7: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各项正式选举候选人情况汇报,表决各项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选举;
3.表决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4.听取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投票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结果报告;
5.表决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报告(草案),印发代表;
6.表决大会议案审查报告(草案),印发代表;
7.表决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12月27日(星期二)
第三次全体会议
时 间:12月27日上午8: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
1.宣布选举注意事项;
2.表决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3.大会选举。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时 间:12月27日上午,计票工作完成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6会议室
参会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选举总监票人
会议内容:
听取选举结果的报告。
闭幕会
时 间:12月27日上午,主席团第四次会议结束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1.宣布选举结果;
2.宪法宣誓;
3.宣布对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测评和投票表决市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的结果;
4.表决关于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表彰2022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优秀建议提出人暨人大工作先进单位;
6.市委书记魏朝东致闭幕词。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2月27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林继军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2022年工作情况,客观分析了洪湖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短板,系统明确地提出了2023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工作安排,既符合上级精神,又契合洪湖实际,是一个求真务实、实事求是,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市人民政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团结依靠全市人民,深入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始终凝聚“三命”共识、聚力“四大会战”、开展“八大竞赛”,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城乡品质显著提升、民生福祉不断增进、自身建设全面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向好、稳中有进”良好态势,较好完成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洪湖高质量发展重要一年。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荆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线,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改善民生,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立足大荆州,融入大武汉,推动“四化同步”,奋进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新征程。
会议强调,做好2023年的政府工作,要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洪湖县域经济发展硬实力;要坚定不移筑牢水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文物安全底线,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要坚定不移抓改革”增民利、“补短板”惠民生、“强保障”暖民心、“善治理”保民安,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市人民政府要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群众更加满意的人民政府。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洪湖加快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推进洪湖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
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12月25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政府市长林继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在风险挑战中向难求成,2022年工作极不平凡
这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始终凝聚“三命”共识[1]、聚力“四大会战”[2]、开展“八大竞赛”[3],着力营造“三个环境”[4],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较好完成了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交出了一份厚重提气的年度答卷。
让我们倍感振奋的是,一项项经济指标运行平稳、稳中向好。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0亿元、增长6.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0.3亿元、增长12%。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6.1亿元、增长6%。完成财政总收入18.4亿元、增长8.1%。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亿元、增长6.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8587元、22729元,分别增长6.7%、8.6%。是近年来洪湖稳经济增长力度最大、措施最硬、成效最好的一年。“争先进位”成为全市干部最自觉的行动。
让我们倍受鼓舞的是,一批批产业项目落户洪湖、加快实施。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05个,合同引资额520亿元,入库入统亿元以上项目48个,投产38个,创历史新高。投资120亿元的长利玻璃光伏发电与装备制造、投资52亿元的华电光伏发电、投资30亿元的水产科学城、投资10亿元的安井预制菜生产基地、投资10亿元的嘉德新能源等60个工业项目“当年签约、当年开工”。工业投资增长49.3%,技改投资增长66.7%。“工业优先”成为全市上下最广泛的共识。
让我们倍添动力的是,一个个难点堵点攻坚处置、有效破解。国土空间“三区三线”[5]方案获自然资源部批复,确定110.53万亩耕地、101.5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合理划定70.7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本轮调整争取发展空间位居荆州前列。清理问题项目闲置土地718.6亩,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22个;扎实开展“三清一治”[6],共处理问题合同2167份,清理可经营性固定资产1636项,累计化解村级债务3.9亿元,增加村集体收入2153万元。“克难攻坚”成为全市工作最真实的写照。
让我们倍觉欣慰的是,一件件民生实事如期完成、温暖人心。累计投入民生资金15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备受关注的江北东高速正式通车,武松高速洪湖段开工建设;逸群实验学校、城市防洪排涝一期、健康监测驿站等民生项目建成运行。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办结民生实事2906件,获得群众点赞。科学蓄水、调水、引水、管水、用水应对超历史极值旱灾,成功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票决的8件民生实事全部完成。“幸福笑脸”成为全市人民最生动的表情。
各位代表!今年,洪湖疫情防控经历了自2020年以来最复杂、最严峻、最艰难的时刻。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广大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以及全体市民,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2022年,我们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既经历了风雨,又见证了彩虹,更收获了希望。
一年来,我们致力调结构、促转型,产业体系更加完善。
工业经济提质提效。15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72亿元、增长35%,增幅居荆州第一;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21亿元、增长35.6%。工业用电量8.23亿千瓦时、增长14.4%,增幅居荆州第三。完成工业入库税金10.5亿元、增长38.8%,增幅居荆州第一,其中:一泰科技税收过3亿元、成为省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远春石化税收突破5000万元,长江石化、新宏业、昌发容器、威弘鞋业、新锦龙、力拓装备、瑞邦石化7家骨干企业税收过千万元。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3家。新滩经合区化工园区获批全省首批成熟化工园区。工业经济综合排名居荆州第一方阵。
现代农业向优向好。建设高标准农田7.25万亩,完成粮食播种144.2万亩,粮食总产量达64.5万吨,稳居全省前十。水产品总产量达43.1万吨,居全国县市区第一,小龙虾、螃蟹产量稳居全国前列,实现渔业产值105.9亿元。新增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荆州市级重点龙头企业5家,成为省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市。完成农产品加工产值110亿元、增长42.6%,获评全国农产品生产贡献力百强县。“洪湖莲藕”入选国家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
商贸文旅出新出彩。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45家。大力发展“电商+直播”,全年网上零售额达33.3亿元、增长20.3%,华贵食品成为全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环湖绿道一期基本完工,洪湖湿地生态旅游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悦兮半岛荣获中国文旅总评榜“最受欢迎温泉景区”,龙街获评全省旅游名街、全省繁荣夜间经济集聚示范区,瞿家湾镇通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成功举办湘鄂西革命老区精神传承与振兴发展推进会。与韩国扶安郡缔结友好城市。
一年来,我们致力抓改革、谋创新,发展动能持续增强。
重点改革持续发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收官,推动9家国有企业净资产股权变更、行政事业经营性资产划转,组建洪湖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29.52亿元,下达率100%;争取到省财政转贷债券资金15.7亿元、增长65.3%,其中专项债券资金9.04亿元、增长402%,创历史新高;争取世行贷款项目资金6.3亿元并获批复。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成交额达1.1亿元。
营商环境激发活力。纵深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实施“六多合一”“先建后验”,大力开展“清减降通”。增值税留抵退税“精简达”、市场准营即入制等4个试点示范通过省级验收。全面落实中央、省、荆州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累计退税减税降费缓税3.98亿元。金融机构新增贷款38亿元、增长19.3%,位居荆州第二。在全省率先将小微企业低压接电容量放宽至200千伏安;出让工业“标准地”25宗、1145亩;解决重点企业用工需求近4000人。新增市场主体11509户,其中企业2117户、增长76%。
科技创新增添动力。积极推进省级创新型县市创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达3.47亿元、增长36%,有效发明专利83件、增长2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2%;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178家,净增高新技术企业11家,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家、“瞪羚企业”[7]2家;完成科技成果转化27件、技术合同登记交易16亿元。积极开展省级青年发展型城市(县域)试点,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11名,新增企校联合创新中心8家、星创天地2家、众创空间1家。
一年来,我们致力提品质、优生态,城乡品质显著提升。
城乡面貌不断美化。全年实施城市建设项目12个,完成投资7.3亿元。完成920户集体土地房屋征收、498户安置房分配。完成52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居民2877户。落实荆州“房十条”,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消费。“一河两岸”二期基本建成。江滩公园二期获评“全省最美城市公园”。完成控违拆违2.3万平方米,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直收直运无害化闭环处置。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累计获批省级美丽乡村试点村41个、典型示范村17个,位居全省前列。乌林村荣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基础设施不断强化。完成交通、水利、电力投资24.6亿元。“硬联通”项目沿东荆河黄家口至府场段、103省道新滩至汉阳沟改建工程开工建设,省道大修工程建成通车12公里,改造县乡公路10公里,新建、改建通村公路67公里。实施沿江引水灌溉、下内荆河续建配套一期等7项工程,加固堤防37.4公里,治理河道83.3公里。西部中心水厂一期建成运行;东部片区饮水安全工程启动实施,完成新滩水厂应急扩容。新滩农网改造入选国家电网网改百佳工程,群众用电满意率位居荆州第一。
生态治理不断深化。全面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禁捕退捕、洪湖湿地生态园等重点问题整改销号;完成阳柴湖、革马湖、振兴湖7939亩围垸和茶坛岛破口通湖。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5%,位居荆州第一;洪湖大湖水质持续改善,国省市控制断面水质优良率为88.2%;土壤现状调查基本完成,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落地实施。完成植树造林2.06万亩。曹市镇、燕窝镇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
一年来,我们致力办实事、暖民心,民生福祉不断增进。
民生保障更加稳固。统筹安排2.95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环境整治、教育帮扶、雨露计划等123个项目加快实施。全面落实援企稳岗、促进就业政策,新增城镇就业9987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5.2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亿元,带动创业就业1340人。谋划筹集3.62亿元,推进9个小区的“保交楼”工作。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在荆州率先启动乡镇社工站建设,“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75亿元、增长18%。
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成立洪湖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募集资金1200万元;实施各类中小学建设项目121个,增加学位4800个,新招教师209人;“双减”[8]政策落地见效;教育“双优化”整治百日攻坚效果显著;洪湖一中重点本科上线率和上线人数居荆州前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中医院风湿大楼、第四人民医院扩建等项目建成运行,人民医院成功晋级三级综合医院,“323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9]攻坚行动、“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成效明显,成功创建精神卫生攻坚行动省级示范区,乌林镇成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
平安建设更有成效。实现进京上访、群访闹访、涉稳事件、网络舆情、刑事发案、安全生产事故“六下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市委政法委、信访局分别获评全省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信访安全保障先进集体”。消防救援大队被评为“荆楚楷模”。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在全省首创检司联动社区矫正教育基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全面加强。创新推广基层“微治理”,梅桥村成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吴王庙村、春雨亭社区,分别荣获全省“百佳村民委员会”“百佳社区居民委员会”称号。
一年来,我们致力转作风、提效能,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5件、政协委员提案81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一批代表、委员的“金点子”成为政府工作的“金钥匙”。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实施办法。积极开展“能力提升年、制度建设年”活动。审计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加强政务督查,优化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树立务实清廉为民的政府形象。
此外,统计、国调、税务、民宗、烟草、气象、保密、邮政、国防建设、人民武装、公共检测、档案史志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青年、妇女、儿童、慈善、工会、残疾人、红十字、公积金、融媒体、供销合作、科学技术、工商联合、文化艺术等事业取得了新进步。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守初心、担使命、干实事,在应对挑战中主动作为,在克难攻坚中主动担当,在争先创优中主动进取。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市委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有效监督、倾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积极投身洪湖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大干部群众,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团体,向驻地官兵、政法干警和垂管单位,向所有关心支持洪湖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洪湖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重大项目储备不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面临着扩总量和提质量的双重挑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与群众期盼有一定差距,面临着保运转和保民生的双重任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面临着补短板和增福祉的双重压力;营商环境不够优化,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面临着转作风和强能力的双重责任。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奋力攻坚克难,不辱历史使命,不负人民重托!
二、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扎扎实实做好2023年工作
各位代表!推进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将洪湖特殊区位条件与独特的自然禀赋转化为强大的发展优势,要坚持以水为媒、以水塑形、以水促产、以水安城、以水铸魂,探索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四化同步”发展新路径。
明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荆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线,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立足大荆州,融入大武汉,推动“四化同步”,奋进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新征程。
明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力争12%,财政总收入增长1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25%、力争3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力争1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力争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力争9%,外贸出口增长13%、力争1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完成省下达的节能降碳指标。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工业化,挺起洪湖发展硬脊梁。
进一步扩大招商战果。坚持招商引资“第一抓手”“一号工程”不动摇,紧扣“1+2+1”产业体系[10],深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紧盯预制菜产业风口,巩固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既有基础,聚焦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抢抓纺织服装产业回归机遇,深入开展驻点招商、以商招商、产研招商等系列活动;扎实做好洪湖籍在外企业家和成功人士“回归招商”。加大“腾笼换鸟”“二次开发”力度,盘活一批闲置土地及厂房。认真做好前端信息摸排、中端跟踪研判、后端洽谈落地三项工作,全链条招引、“闭环式”服务,确保招商项目选得准、引得来、能落地、有实效。确保全年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00个、10亿元以上项目15个,完成合同引资600亿元以上。
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坚持“项目为王”,深入实施“项目大会战”。全力推进新滩经合区化工园区二期、新材料产业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加快开发区光电产业园、服装产业园、健康食品产业园、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实施。推进长利玻璃深加工产业园二期、一泰科技四期、安井预制菜生产基地、嘉德新能源、水产科学城、国投生物、湖北稀金新材料、阳光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建成投产项目35个以上。持续推进问题项目闲置土地清理,集中要素优先保障亩均产值高、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优质项目。确保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增长42%。大力推动列入全年调度的77个政府投资项目、81个社会资本项目全面落地、快速建设。
进一步壮大产业集群。紧扣“打造三大百亿产业、建设三大百亿园区”工作思路,实施“工业三年翻番”计划,全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石化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三大核心产业,完善产业链条、强化产业配套、打造产业集群。重点依托长江石化、远春石化、昌发容器等骨干企业,加快传统装备制造产业转型发展、迭代升级;全力支持新宏业、华贵食品、井力水产等重点企业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对一泰科技上市实施“定向培育”,加快长利玻璃、华电光伏等龙头企业补链强链延链,打造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增长极”。力争三大核心产业产值分别达到125亿元、94亿元、107亿元。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0家,力争税收过亿元企业突破3家。
(二)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发展竞争力。
积极融入武汉都市圈。抢抓武汉都市圈发展规划获国家批复、省委省政府支持加快洪湖新滩共建园区建设机遇,积极对接武汉都市圈建设相关政策和举措,主动深层次、全方位、全领域融入武汉都市圈,加快实现“规划同编、交通同网、科技同兴、产业同链、民生同保”的区域协同发展格局。重点推进仙洪监客运铁路、103省道汉南至新滩第二通道启动实施,加快推进武松高速洪湖段建设;完成新滩港区综合码头前期工作,确保新堤港综合码头、散货码头建成运营;开展江北高速北延前期工作,力争纳入省级规划。进一步深化新滩经合区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紧密合作,加强双方在招商引资、专业人才挂职交流、研发成果转化等领域的合作,积极承接武汉产业转移,加快构建“研发在武汉、制造在新滩,头部在武汉、链条在新滩,主链在武汉、配套在新滩”的产业格局。
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高水平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构建更加科学系统的城乡规划体系。统筹12.85亿元加快16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棉花小区等84个老旧小区改造;筹划保障性租赁住房1938套,着力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加大对本地建筑施工企业的支持力度,新增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10家。完善城区水系连通和生态补水机制,加快城市防洪排涝二期、污水管网二期、燃气管道及供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提高城市安全运行能力。推广智慧城管信息平台应用,加快智慧水务及二次供水项目建设,建成城区智慧交通信息系统,着力构建“五纵四横”[11]城市交通循环体系。加快发展夜市经济、地摊经济、电商经济,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提质发展批零住餐、休闲娱乐、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大力支持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力争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50家、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5家。做旺城市人气、商气和“烟火气”,力争主城区每年新增人口1万人以上。
着力建设富强、美丽、特色乡镇。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旅则旅”原则,进一步完善分类分层考核评价体系,强化镇域经济调度。支持府场镇、曹市镇打造石化装备智造特色小镇,支持万全镇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强镇。全力支持大沙湖管理区、大同湖管理区打造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做大做强燕窝蔬菜、沙口再生稻、汊河藜蒿、龙口“四大家鱼”、黄家口新特种鱼规模化养殖,做深做优滨湖、螺山、小港虾蟹产业。支持峰口镇建设商贸物流重镇,加快瞿家湾红色小镇、老湾珂里慢游小镇等项目建设,支持乌林镇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扎实推进“擦亮小城镇”、乡镇污水处理二期等项目实施,加快“共同缔造”美丽小城镇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向集镇延伸、公共服务向集镇覆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支持各乡镇聚焦产业,充分挖掘镇村闲置资产盘活潜力,积极推进农副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大力培育冷链物流、农村电商、农旅融合等新兴业态,形成争先进位、特色发展格局。
(三)坚定不移推进农业现代化,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
壮大现代农业实力。继续放大优质稻、莲、鱼、虾、蟹5大特色农业产业优势,建设10个高标准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全力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深度对接全省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洪湖莲藕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农业精深加工产业链,培育壮大洪湖安井、华贵食品、新宏业等龙头企业,着力培育2家领军企业,建成1条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确保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125亿元。坚持品牌创建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擦亮“洪湖莲藕”“洪湖大闸蟹”等区域公用品牌。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质量水平,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和就业帮扶、驻村帮扶等重点工作,稳定脱贫人口劳动力就业2万人以上,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占比60%以上,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做实“公司+合作社+农户”“租金+分成+就业”利益联结机制,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巩固拓展“三清一治”成果,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村级债务全面清零,力争所有行政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60%行政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过20万元。
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创建“美丽庭院”为主攻方向,统筹推进省级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村庄整治向功能品质提升迈进,积极打造重点片带。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引导群众以“五共”理念推进11个试点村(社区)建设,创造高品质美好生活。启动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建设,完成4个“硬联通”项目123.3公里路基工程,完成国省干线提质改造及农村公路达标示范工程200公里。确保110千伏大兴变电站、110千伏盛龙线迁改工程建成运行,启动220千伏沙口变电站建设,完成5000万元农网改造投资,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坚定不移推进信息化建设,蓄积后发赶超新动能。
加快信息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5G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城区5G网络全覆盖,行政村5G网络通达比例力争达到80%;加快5G网络与电商直播业态深度融合,力争网上零售额突破40亿元。积极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等服务,力争电子社保卡普及率、国家医保电子凭证覆盖率分别达到50%以上、60%以上。实施“5G+工业互联网”数字赋能行动,实现接入工业互联网二级标识解析实际应用企业20家,完成企业上云30家,申报省“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6家,培育省级5G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1家以上,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实现新突破。
增创数字经济新优势。抢抓新一轮数字技术产业变革机遇,加强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加快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改覆盖率、装备数控化率,加快推进以一泰科技四期、远春石化扩产扩能、力拓装备改造升级为代表的25个智能改造项目,全年技改投资完成45亿元、增长50%。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家、省级隐形冠军企业5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20家。大力招引一批高层次人才,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全力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市、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市。
推动营商环境便利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深化涉企审批制度改革,落实“退减缓免”等惠企政策。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通数据壁垒,全面接入“鄂汇办”等掌上办理渠道,推动更多事项自助办理服务向镇村延伸。着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大140项“一事联办”[12]事项推广,企业开办时限再减少50%,项目审批时限整体压缩52%。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诚信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塑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继续深化“双优化”治理,全面破除营商环境堵点、难点,确保新增市场主体1.2万户以上。
(五)坚定不移守牢安全底线,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
守住水安全底线。统筹推进“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建设,对照全省流域综合治理“底图单元”,科学划定两级流域片区,分区分类建立安全管控“负面清单”。启动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编制。确保东分块安全建设工程年内开工。投资19.78亿元,重点实施老闸泵站新建、南套沟泵站更新改造、下内荆河灌区续建配套二期、西部中心水厂二期等10个项目,进一步夯实水利基础。扎实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重要河湖功能水质达标率为100%。加强泵站、涵闸、堤防维修管护,排查整改重点险工险段隐患,确保防汛抗旱安全。
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完成项目年度投资5.26亿元。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全域推进扬尘治理、秸秆禁烧、禁鞭禁香等防治攻坚行动,力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5%以上。扎实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退垸还湖,巩固禁捕退捕成果,完善河湖长效管护机制,深入开展长江、洪湖及主要河湖水污染排查和截污整治,集中连片开展养殖尾水治理,稳步提升大湖水质,力争四湖总干渠新滩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扎实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切实做好乡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和生态修复。全面落实“三线一单”[13]要求,践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完成造林绿化1.2万亩。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人人参与、成果全民共享。积极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市。
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农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新建高标准农田7.25万亩。全面实施老湾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争取大沙湖管理区、大同湖管理区、戴家场镇三个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加强农村宅基地管控,牢牢守住110.53万亩耕地、101.5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底线。坚持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促进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统筹抓好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加快粮油仓储物流中心、中储粮洪湖仓储等项目建设,稳定农民收益预期、激发种粮积极性,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4.2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5万吨。
守住文物安全底线。坚持守正创新,推进市非遗馆建设,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与整理,做好“洪湖十大碗”等一批非遗项目申报。加强文物普法宣传。制定实施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负面清单,扎实做好620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推进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保护和利用工程建设,打造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示范区。深化研究阐释,讲好“洪湖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推动非遗文物、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全力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打好“老区”牌,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层面支持湘鄂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在红色旅游、承接产业转移、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六)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
坚持“抓改革”增民利。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提高财政治理效能,推动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全力支持洪湖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拓展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等业务,提升资本和投资运营能力,力争全年融资25亿元。积极稳妥实施农业农村改革。持续深化供销社改革,加快供销驿站项目建设,提高农业服务水平。巩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推动“市局主战、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改革。扎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现经济总量和结构数据更好衔接。深入推进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加强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教联体建设质量,落实“县管校聘”、医保基金统筹等重点改革。
坚持“补短板”惠民生。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政策,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重点抓好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防控诊疗,着力保健康、防重症。力争人民医院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和中医院门急诊大楼项目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力支持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完成120急救体系和急救站点建设,完成峰口、戴家场等乡镇胸痛救治、卒中防治站建设。完成燕窝、府场、黄家口、万全、沙口等乡镇中心学校扩容提升、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城乡教育布局。引进大专院校,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完成城市公益性公墓、乡镇社工站、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峰口区域性养老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实施。启动市级文化馆、城市书吧建设,组建花鼓戏剧研究院,打造“水乡大舞台”,全力承办好、举办好、参与好各类体育竞技赛事,持续浓厚全民文化体育氛围,积极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坚持“强保障”暖民心。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新增城镇就业1万人以上,转移农村劳动力15.5万人以上。切实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抓好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和慈善救助体系,加大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和救助力度。运用“尊崇工作法”[14],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力保障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各位代表,今年我们继续按照“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的原则,梳理形成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请本次大会票决选出8项。对每一项民生实事,我们都将定点定时、定标定责,加强进度和质量管控,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坚持“善治理”保民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好建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常态化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评选,全面净化社会环境。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全力做好中期迎检。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红色物业管理全覆盖,创新“微治理”模式,积极推广吴王庙村“五治融合”经验,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食品药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自建房、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加快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水上救援训练基地、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保持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严打整治高压态势。完善“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机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洪湖。
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文联、科协、侨联、残联、老促会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进民族宗教、对外交流、台湾事务工作,扎实做好老干部、保密、气象、烟草、邮政、通信、石油等工作。
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始终
各位代表,新征程肩负新使命。新的一年,市政府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嘱托,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勇于作为、勇毅前行,努力建设群众更加满意的人民政府。
讲政治、顾大局,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带头维护市委权威,坚决落实市委决定,始终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委工作部署到哪里,政府工作就落实到哪里。
强法治、重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扎实推进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体推进法治洪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一府一委两院”联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问民计、解民忧,厚植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切的就业岗位、上学座位、医疗床位、养老点位、停车车位等“急难愁盼”问题,财力优先向民生集中、政策优先向民生倾斜、服务优先向民生覆盖,用政府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进一步拓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成果,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矢志不渝为企业和群众干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严纪律、守廉洁,强化自我革命的斗争精神。自我革命是我们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我们要始终牢记“三个务必”和“两个永远在路上”,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长期坚持的铁规矩、硬杠杠,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清廉洪湖”建设要求,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万里征程风正劲,扬帆起航再出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向未来,笃行不怠开新局,为洪湖加快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而努力奋斗!
名词注释:
1.“三命”共识:以工业振兴崛起为使命,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像拼命,视营商环境为生命。
2.“四大会战”:工业突围战、招商阵地战、投资立体战、“双优化”攻坚战。
3.“八大竞赛”:招商引资、“三大工程”、争资争项等8个领域的大竞赛。
4.“三个环境”: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5.“三区三线”:“三区”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指根据“三区”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6.“三清一治”:针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查、债权清收、债务清偿、问题合同专项治理。
7.“瞪羚企业”: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
8.“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9.“323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
10.“1+2+1”产业体系:“1”指农副食品加工产业;“2”指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1”指文化旅游产业。
11.“五纵四横”:“五纵”指万家墩大道、洪湖大道、茅江大道、州陵大道、宏伟南(北)路。“四横”指芙蓉大道、文泉大道、百里长渠-玉沙路、乌林大道。
12.“一事联办”:在个体或企业开办环节,设立登记、公章刻制、涉税业务、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事项“一网办理、一表申请、一窗发件”,实现“一事联办”。
13.“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4.“尊崇工作法”:紧密结合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各项职能,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努力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崇”的具体要求落地、落实、落深、落细,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浓厚氛围的工作方法。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洪湖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2022年12月27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洪湖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洪湖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洪湖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5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书面报告洪湖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以及多点散发的周边疫情影响,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全面系统、精准精细、较真碰硬的工作方法,围绕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任务,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基本盘,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向好。
(一)坚持稳字当头保增长,经济基础“显韧性”
主要指标总体平稳。2022年,预计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0亿元,同比增长6.8%。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111.85亿元、87.95亿元和150.2亿元。产业结构由2021年同期的31.9︰25.4︰42.7调整为31.9:25.2:42.9。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0.3亿元,同比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6.1亿元,同比增长6%;财政总收入18.4亿元,增长8.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亿元,增长6.2%;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8587元、22729元,分别同比增长6.7%、8.6%;城镇新增就业998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预期目标4.5%以内;预计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3%,完成荆州下达任务目标。
惠企政策成效明显。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市全面落实中省、荆州市33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19项接续政策措施、“稳增长18条”全面扩大内需等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充分发挥助企纾困、主体培育、消费提振等各项政策叠加效益,推进惠企利民政策直达快享。预计2022年全市累计退税减税降费缓税791户3.98亿元;申报缓缴政策的企业28家,缓缴社会保险费1017.8万元;稳岗返还企业拨付380家,返还金额353.78万元;新增信贷投放38亿元,新增市场主体11509户。
(二)注重发展质量促转型,产业升级“见实效”
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全市工业经济克服多重影响,以转型为主调,实现了恢复性增长。预计全年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272亿元,同比增长35%,增幅居荆州第一;全年完成工业入库税金10.5亿元,同比增长38.8%,增幅居荆州第一;工业经济综合排名位居荆州市第一方阵。全年纳税超5000万元的企业有3家,其中一泰科技税收超3亿元,长利玻璃税收超2.5亿元,远春石化税收超5500万元;全年税收超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有新宏业水产、长江石化、昌发容器、威弘鞋业等7家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断壮大,预计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1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2%。传统产业加快升级,预计全年完成工业技改投资30亿元,同比增长66.7%。全年新建工业项目86个,总投资70亿元,同比增长49.3%。
服务业恢复发展。预计全年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11家,超任务2家。完成限上企业零售额47.55亿元,同比增长14.7%。电商、旅游业加快恢复。2022年“洪湖莲藕”获评最受网友欢迎的“荆州味道”之一,评选产生洪湖市“十大名菜”“十大名小吃”“十大好礼”。隆客多、洪湖扶贫馆等传统商贸公司,洪湖龙街、湘鄂西革命遗址等特色特区开拓“线下打烊、线上开播”新运营模式,推动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洪湖市成功入选湖北省第二批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单位,瞿家湾老街、珂里村正式申报创建AAA景区。洪湖湿地生态园成功通过AAAA景区评定验收。乡村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等线路深受市场欢迎,预计全年接待游客55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0亿元。
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坚持把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三农工作头等大事,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预计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02.7亿元,同比增长6%;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44.2万亩,总产量64.5万吨;水产品产量43.1万吨,居全国县市区第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推进,圆满完成2021年7.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现代农业科技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3%以上。产业强镇、强村特色明显,“洪湖莲藕”入选2022年国家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乌林镇乌林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名单,老湾珂里村入选省级农村“一约四会”优秀典型案例。
(三)强化项目建设挖潜力,投资支撑“夯基础”
重点项目持续推进。2022年,全市124个重点项目已开复工项目104个,综合开工率达83.9%;已投产项目21个,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力对接全省“三高地、两基地”战略定位,2022年全年签约“三高地、两基地”项目99个,其中制造强国类项目68个,科技创新类项目28个,数字经济类项目15个,现代农业类项目27个,现代服务类项目23个,签约率位居荆州第四位。2022年成功举办四次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共开工重点项目85个、总投资406.88亿元。“三大百亿级产业”加快发展。其中投资120亿元的长利玻璃光伏发电及装备制造基地、投资52亿元的华电新能源、投资30亿元的水产科技城、投资10亿元的洪湖安井预制菜肴、投资10亿元的湖北嘉德新能源电池电解质等一批项目已开工建设。5月中旬,圆满组织荆州市二季度重大项目拉练洪湖现场活动,参与拉练的7个优质项目得到了荆州市领导一致好评。
招商引资势头良好。千方百计大招商、招大商,主动积极对接,着力引进落地更多固链、补链、强链的优质龙头项目。2022年,开展各类重点项目招商会、云对接、云签约活动百余场,预计全年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05个,签约合同引资额520亿,入库入统亿元以上项目48个,投产38个,创历史新高。新引进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投资10亿元的安井预制菜肴项目、投资10亿元湖北嘉德新能源电池电解质等项目落户。
跑项争资成效显著。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城镇建设、生态治理、现代服务、民生事业等领域谋划储备项目,各级各部门主动对接,勤跑动、勤汇报,争取支持。市主要领导也多次带队奔赴武汉、北京,争取转移支付资金、中省预算资金、基金贷款、政府专项债。2022年,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29.52亿元,下达率100%;争取到省财政转贷债券资金15.7亿元、增长65.3%,其中专项债券资金9.04亿元、增长402%,创历史新高。
(四)加快改革创新育新能,发展环境“彰活力”
重要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民主法制、文化体制、民生领域、社会治理与司法体制等领域改革。有序推进“标准地”改革,完成环评、水资源、水土保持、文物等8项区域评估工作。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持续推进土地规模流转,切实保护经营者的土地经营权,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国企改革稳步推进,圆满完成9家国有企业5亿元净资产股权变更、近19亿元行政事业经营性资产划转。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全市有效灌溉面积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实现我市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出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117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达87.01%,“即办件”事项1443项。完善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服务、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全程帮办服务。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1509户,其中企业2117家、增长76%。创新服务方式,推出并常态化开展帮办代办、推行电子证照,力促政务服务“零跑动”。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多验合一”、“多审合一”改革,精简审批环节和时限,降低办理建筑许可成本,全面实现获得用气用水“110”服务。持续开展15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全面融圈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高位推进。编制《洪湖市融入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积极谋划融入武汉都市圈项目清单。主动参加武汉都市圈各项活动,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新滩经合区建设,实施新滩经合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工程,推进新滩在产业配套、新城建设、体制机制上不断融入武汉。截至目前,武松高速洪湖段已全面开工建设;地铁16号线延伸段线路方案已同步纳入新一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S103汉南区邓南至洪湖新滩新改扩建工程工可报告已编制,并纳入正在开展的全省“三区三线”划定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五)致力城乡融合优生态,市域面貌“焕新颜”
城乡区域发展更趋协调。完成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精心编制“三区三线”划定方案,初步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70.72平方公里,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01.59万亩。有序推进城市更新,2022年完成城区52个老旧小区2877户改造任务,涉及建筑面积28.38万平方米。改造供水管网3公里,老旧小区水改1255户,高层小区户表安装5854户。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4%,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和自然村组覆盖率均达到100%,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率100%。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高速公路路网加速完善,境内高速公路里程达162.8公里,位居荆州各县市第一位。江北东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武松高速公路洪湖段全面展开,“四路两桥”高速主骨架基本形成。农村公路路网结构不断优化。新建、改建通村公路67公里,改造县乡公路10公里,完成全年目标的100%。交通枢纽设施稳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完成。老闸泵站建设已获批,中省专项预算资金陆续下达。内荆河航道一期工程洪湖段6.2公里疏浚项目工可报告已获批,正在开展初步设计。新堤港区散货码头后方陆域已建成,前方码头前期工作稳步推进。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流域综合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保护和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目前已完成全市80处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和过渡性临时集并点关停清场,长江两岸绿化造林已完成复绿面积2.06万亩;船舶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企业非法排污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生活污水治理等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明显。2022年全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位居荆州第一;空气优良天数为318天,空气优良率86.5%,位居荆州第一。长江干流和东荆河汉洪大桥断面达标率100%,国省市控断面优良率为88.2%。
(六)积极抓好民生强保障,社会事业“暖人心”
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倾力办好2022年政府民生实事,全年民生支出15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加强重点人群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累计为1975人次提供创业服务。落实企业稳岗措施,举办28场线上和线下招聘会,新增城镇就业9987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持续推进,全市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2.13万人,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纵深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3.44万人,参保率达100%。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9套,发放租赁补贴610户115万元,对84户困难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25万元。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发放低保救助资金2083万元、特困供养资金3086万元、物价补贴756.44万元。
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能力改造与提升,全年改善各级各类小学办学条件48所,投入建设资金约3.02亿元。扩大普惠性教育,新增普惠学位524个。实施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全市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数3604张,每千人口达到床位数5.19张。成功创建省级精神卫生攻坚行动示范区,市中医医院风湿病大楼、市精神卫生中心等重点项目全面建成,市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级医院,新增2个省级重点专科,323影响群众健康突出攻坚行动、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成效明显。
社会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深入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整改各类市容乱象5000余起。狠抓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强化矛盾风险防范,攻坚化解突出问题。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化解,实现全国“两会”、庆祝建党100周年和“二十大”期间“零进京”目标。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推进“制度化管理、自动化阻隔、实时化监控、现代化救援”四项举措,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总体上看,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一些短板:经济下行导致稳增长压力较大,开工建设的奠基础利长远的大项目较少,投资稳增长作用还需强化;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项目招引、产业链培育发力不够,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还不强;新入库“四上”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未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基础设施配套仍需完善提升,城乡建设、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民生保障水平与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但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面临前所未有的国务院六方面33项稳经济一揽子和19项接续政策措施、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我们必须抢抓政策窗口期,分类对接、精准发力、全力以赴、快马加鞭,切实把国省政策红利转化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实效。
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建议202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安排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力争12%;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力争18%;
——财政总收入增长10%;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
——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8%、力争2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力争9%;
——外贸出口增长13%、力争15%;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单位生产总值降耗、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约束性指标达到省和荆州市目标要求。
三、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工作措施
(一)聚焦产业转型,推动经济增长再提速
推动工业经济再上台阶。继续围绕打造“三个百亿产业”,建设“三个百亿园区”奋斗目标,全力推进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石化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三大核心产业做大做强。持续推进汽车零部件、医药化工等重点产业能级提升。加快推动纺织服装、轻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迈进。力争全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100亿元、增长42%,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达45亿元、增长50%。大力支持企业研发创新,鼓励链主型企业积极实施绿色化、数字化改造,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聚集成群、协同创新,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区域竞争力。
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科技服务、文化旅游等八大行业,持续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工作,加大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限上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加强服务业运行监测,进一步做大服务业经济总量。开展线上线下相融合、各具特色的促消费活动,加快乡镇商贸中心、15分钟便民生活圈、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三级物流服务体系等建设,推动重点文旅项目提档升级,促进传统消费和新型消费协调发展。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稳定粮食生产,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新建高标准农田7.25万亩,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加快建设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业等发展。做强农业品牌,推动五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发展,加大“洪湖莲藕”、再生稻、淡水小龙虾、清水大闸蟹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
(二)聚焦项目带动,推动有效投资再发力
切实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扎实推进“项目大会战”,紧盯省市重点项目,千方百计抓进度,全力以赴抢工期。全市已谋划储备940多亿元的重点项目,2023年年度计划投资近2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争取达到204亿元。强力推进水产科技城、储力中药产业园、江北高速公路北延接天仙高速、洪湖市人民医院肿瘤综合治疗中心等项目建设。抢抓政策机遇,加强重点领域项目储备,推动一批论证较为充分、条件较为成熟的新项目进入中省盘子,重点谋划推进一批重大水利项目,推动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纳入国家扩大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项目建设。
创新举措提升招商实效。深入开展“招商引资突破年”活动,瞄准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落实好产业链链长带头招商任务。开展招商引资“百日竞赛”活动,采用“云互动”“云洽谈”“云签约”等线上招商方式,构建线上线下全天候招商引资机制。全面梳理在手在谈项目信息,加大跟踪对接力度,推动项目快注册、资金早到账。全年力争实现招引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00个,合同引资额600亿元以上。
全力提升要素保障能力。坚持节约优先,向上争取扩总量,向内挖潜提效率,为重大产业项目发展、重大项目落地提供有力的保障。发挥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工作机制作用,统筹用好各类要素指标,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前提下,强化区域内统筹,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加强用地保障。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探索科学合理的指标分配和考核机制,保障产业发展合理用能。强化银企融资对接,畅通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题。
(三)聚焦改革攻坚,推动创新活力再释放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和弹性供应改革,提高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开发强度,推行“亩均论英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健全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与审查流程。推进服务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完善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政策。全面推行荆州市惠企直达服务平台,推动部门之间系统集成、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实现更多事项免申即享,一事联办经营备案“多证合一”改革。
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拓展一网通办、帮办代办服务范围,加大电子证照推广使用,扩大“一证一照办”服务事项,推动“一件事一次办”落地落实。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行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隐性门槛。
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为牵引,鼓励企业开展两化融合2.0的贯标工作。全力推进规模以上企业“智改数转”诊断工作,推动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大力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计划,积极组织企业参与湖北省重点领域质量攻关活动。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组织开展“百企联百校”系列产学研活动,推动先进实用技术高效对接、最新科研成果落地转化。
(四)聚焦融合发展,推动城乡环境再优化
全面提升流域综合治理能力。按照建设流域综合治理先行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充分论证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特征和可能面临的问题,完善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坚持底线管控,做强支撑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信息化“四化”同步发展。特别是实施好水利、城建、环保等一系列重大项目,努力建成流域综合治理先行示范区,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注重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根据国家及省市统一部署,优化“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按照全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加强用地布局研究,合理确定规划编制方案。统筹老城发展与新城建设,加快城东片区开发进程和老旧小区改造步伐,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大力推进农村公路桥、管道燃气“镇镇通”等重点工程有序实施,不断提高城乡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强化生态绿色发展。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中央、省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环境问题按期整改到位,避免出现反弹。进一步加强环评审批、“三同时”工作,严格环境准入,严控新增污染源。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进入,争取实现存量项目提质、增效、减能,努力完成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五)聚焦共享发展,推动民生福祉再改善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全面落实稳经济、保民生、促就业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结合“十问十帮”和“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集中化解一批企业招工用工难问题。加强大学生就业帮扶,统筹做好退役军人、退捕渔民、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全面推广“机构+社区+居家”链式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和服务外包。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特殊群体享受叠加福利政策和兜底线基本民生保障全覆盖。
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职业教育提质创优、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持续落实“双减”政策。推进城东开发区学校新建、职教中心实训楼新建项目开工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县级医院和乡镇医疗卫生中心服务能力,稳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巩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启动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升文化惠民活动质量。
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打好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扎实开展新一轮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推进综治中心、社管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四位一体”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大会审议意见和决议,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奋力开创洪湖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洪湖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12月2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洪湖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之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市财政局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大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财政经济委员会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稳中向好
市人民政府提交的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预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1.7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8.93亿元,政府债券6.14亿元,调入资金4.37亿元,上年结转0.89亿元;预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61.7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68亿元,上解支出3.05亿元。收支相抵,预计2022年收支平衡。
预计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3.46亿元,支出总量11.78亿元,结转下年1.68亿元。
预计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0.66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预计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40.0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量43.69亿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缺口3.63亿元。
2022年,湖北省政府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61.62亿元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0.8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79亿元。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0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04亿元,专项债券9.04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市人民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人大决议,着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助企纾困政策,大力保障民生支出,在经济下行、疫情困扰等多方减收因素影响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稳定增长,为全市经济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要看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长的不确定因素增多,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一些预算支出项目固化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有的财政支出绩效较低;存量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隐性债务化解压力较大等。这些问题市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洪湖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6.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3.66亿元,调入资金10.92亿元;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56.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85亿元,上解支出3.05亿元。收支相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2.4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12.42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8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43.8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47.87亿元,收支相抵,预计2023年社保基金当年结余-3.98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执行了预算法相关规定,预算收入安排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支出安排有保有压、重点突出,实现预算任务的措施适当,预算草案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3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做好全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把牢经济大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提升政策效能,坚决扛起稳定经济运行的重大责任。统筹财政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着力保障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项目实施。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加大对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精准有效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加大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聚焦重点领域保障,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量质并举,动态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对教育、科技、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保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兜牢民生发展底线。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关口,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
(三)深化拓展财政领域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增强预算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多层次的预算支出和绩效标准体系,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人员编制、资产配置与绩效评价结果协同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市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四)提升风险应对能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密切关注新一轮减税降费措施、房地产市场预期减弱、重大项目支出加大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聚焦保障财政收支平衡,增强收入组织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预见性。强化精算平衡理念,加强社保政策研究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持续运行。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抓实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洪湖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2022年12月27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洪湖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洪湖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
关于洪湖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5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洪湖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洪湖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债务风险逐步化解,财政运行稳中向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1]收支
1.预计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17283万元
(1)预计实现地方财政总收入[2]184255万元,按自然口径增长[3]8.08%。剔除上划中央的税收部分,预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14047万元,按自然口径增长6.2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8802万元,按自然口径增长1.49%;非税收入完成25245万元,同比增长27.11%。
(2)上级补助收入389294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17624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13049万元。
(3)政府一般债券61372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094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40432万元。
(4)调入资金43687万元,其中:教育资金调入8832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34855万元。
(5)上年结存8883万元。
2.预计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617283万元
(1)预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6831万元,同比下降4.01%。
(2)上解省财政支出30452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以上资金收支相抵,预计2022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5]收支
1.预计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34658万元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126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926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300万元。
(2)债务收入95479万元,其中:置换债券507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9040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1665万元。
(4)上年结转6253万元。
2.预计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17817万元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7883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5079万元。
(3)调出资金34855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以上资金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684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6]收支
1.预计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622万元
(1)本级收入6600万元。其中,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638万元,国有农场土地出租收入[7]477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收入1076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09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22万元。
2.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
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反映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方面的情况,有关支出数据均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内容中反映。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8]收支
1.预计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00620万元
(1)全国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计完成227324万元。
(2)荆州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预计完成6484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450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40万元。
(3)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844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5933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425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357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290万元。
2.预计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实现支出436873万元
其中:企业养老保险支出25257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0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6584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356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73119万元,失业保险支出1055万元,工伤保险支出657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以上资金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缺口36253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13083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40432万元,专项债券[11]90400万元。
2022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12]61623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0831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07922万元。预计本年末省财政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债务余额为57319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65275万元,专项债务207922万元。全市政府债务规模在限额以内,风险总体可控。
(六)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2年,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突出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交出了精彩答卷。
1.大力组织收入,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强对经济形势的研判,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抓好税源管控,强化征管调度,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全面落实政策。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响,全面落实“免申即享[13]”财税政策,全年为167户企业办理留抵退税[14]19300万元,为559户企业缓缴税费10955万元,兑现减税降费7929万元。全力争资争项。深入研究国家、省市政策导向,积极向上争资争项,缓解地方财政运转困难,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需要。全年共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4714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7521万元,增长3.63%;争取债券资金1568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940万元,增长65.26%。节流与开源并重。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的财政分配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推动政府“过紧日子”常态化管理。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1263万元,“三公”经费[15]缩减3.12%。
2.支持经济发展,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围绕“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加大投入力度。聚焦“三大园区”,投入基础设施建设12778万元,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12108万元,推动形成支持企业发展与培育涵养财源的良性循环。加大扶持力度。全年安排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2617万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激发企业活力。加大引导力度。用足用好融资担保、PPP[16]等财政金融工具,逐步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撬动社会资本,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
3.兜牢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聚焦重点战略。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全力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呼应群众关切,突出做好普惠性、基础性民生建设;锚定民生承诺,高效完成年初政府确定的8件民生实事;紧盯重点项目,支持西部水厂和三水厂、城市功能优化与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大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坚持就业优先。安排就业补助资金6024万元,支持保就业、稳就业、促就业。加大教育投入。安排资金104427万元,全面落实“双减”政策,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建设健康洪湖。筹集资金32000万元,全力保障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疫苗免费接种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使用专项债券53200万元,推进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等项目建设,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支持乡村振兴。统筹资金29450万元,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螺山、乌林等乡镇开展试点,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争取中省专项转移支付15390万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洪湖经验”和乡村振兴模式。
4.深化预算改革,构建现代财政体制。坚持抓改革强管理,财税各项改革全面发力,纵深推进,现代财税体制加快构建。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预算管理一体化[17]为契机,将全市65个预算部门、193个预算单位纳入系统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模块平稳运行,政府采购、国资管理等模块有序上线。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各部门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全市8个重点部门16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项目资金22640万元;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全年组织实施评审项目309个,评审金额229480万元,综合审减率14.34%;加强项目源头管理,全年政府采购总额159400万元,共节约财政资金10500万元,节约率6.2%。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七项重点任务,重点针对银行账户、预算指标、工程项目及欠款开展专项清理,深入自查自纠,处理问题线索16个,涉及资金1540万元;清理结转结余资金11518万元,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重大风险,确保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守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红线,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内依法举债;将政府性债务纳入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监管平台”,加强日常监测,积极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近三年来累计化解债务67350万元;建立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定期核查机制,防范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着力兜牢基层“三保”安全底线。增强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18]的政治意识,实现202992万元民生补助资金直达监控全覆盖;支持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基层组织运转保障水平,落实城乡社区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16010万元。着力兜牢社保基金安全底线。本级预算托底,安排资金34120万元,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不留硬缺口;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基金地方配套,切实增强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意义重大。
(一)财政收支形势及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
尽管目前我市财政经济运行基本稳定,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2023年我市财政形势总体来说依然严峻。一方面,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诸多不确定性,财政收入难以形成高位增长格局;另一方面,长期积累的历史包袱短期内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压力很大,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占预算支出比重逐年增高,2023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
基于上述形势,2023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
1.积极稳妥。财政收入计划安排既要充分考虑当前经济形势,全面落实稳增长的各项政策,又要从保持财政稳定运行的角度,积极作为,依法征管,应收尽收。
2.量入为出。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适应现代财政管理要求,根据财力情况合理安排支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
3.从紧从严。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精打细算,努力降低运行成本。尽力控制财政支出规模,压缩地方财政预算缺口。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禁铺张浪费、敞口支出。
4.有保有压。将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突出“三保”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优化支出结构,及时调整无效或低效、政策已经过时过期的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
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68956万元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23200万元。根据上级工作建议,结合我市地方经济发展现状,2023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计划202675万元,比2022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0%。其中,税收计划179475万元,同比增长12.87%;非税收入计划23200万元,同比下降8.1%。剔除上划中央的税收部分后,2023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23200万元,比2022年预计完成数增长8.03%,其中,税收100000万元,同比增长12.61%。
(2)上级补助收入336591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14809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88493万元。
(3)调入资金109165万元。其中:教育收费9910万元,置换债券27609万元,农场收入7000万元,政府性基金64646万元。
2.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568956万元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538504万元,比2022年预计完成数下降4.19%。其中:财政补助支出504552万元(基本运行支出162356万元,项目支出342196万元),非税及其他收入安排项目支出33952万元。
(2)上解支出30452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以上资金计划收支相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
1.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124241万元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103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500万元。
(2)置换债券4400万元。
(3)上年结转16841万元。
2.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124241万元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40308万元。其中:土地收储成本及开发支出24863万元,城市公共设施建设15445万元。
(2)调出资金64646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19287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以上资金计划收支相抵,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
1.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计划8000万元
其中:国有农场土地出租收入70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收入800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00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计划
2023年有关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反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计划
1.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438931万元
(1)上级统筹的社保基金311006万元。其中:国家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3131万元,荆州市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747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05万元。
(2)本级社保基金12792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254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19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2512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066万元。
2.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478721万元
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74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254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18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64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149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63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736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以上资金计划收支相抵,预计2023年当年收支缺口39790万元。
(六)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全市部门预算严格按照“两上两下”工作流程,完成了编制工作。经统计,全市财政供养人员10543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人员2660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7648人,公益二类及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人员235人。
1.部门预算保障政策
(1)人员工资保障口径。公务员(参公)人员、公益一类事业人员支出,由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即原差额事业单位),实行定项补助人员支出,财政预算对国家统一规定的基本工资予以保障。街道社区人员支出,按编办定员、人社定标、民政审核,据实保障。离休、乡改、离待岗、民师退养、遗属补助等其他人员,按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的既定标准保障,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口径。除公安、司法、纪委等部门和中小学校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计算外, 2023年市直部门公用经费在2022年标准基础上统一压减10%。
(3)项目经费保障口径。全面推行零基预算,体现财政资金分配“能进能出”,各预算单位经费保障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坚持“四问[19]”原则,强化项目政策依据的审查,严控新增财政拨款项目,严控一般性支出列入项目;强化部门非税收入使用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部门重大项目经费,按上年预算执行,本年原则上不再新增;政策性项目按照中省有关政策要求,重点落实民生政策地方配套;中省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按已经明确的项目据实编入到部门预算中。
2.部门预算收入预算
2023年,全市部门预算收入预算207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2703万元,非税收入及其他资金34953万元。
3.部门预算支出预算
2023年,全市部门预算支出预算207656万元,所有支出均以项目形式安排。人员类项目1162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8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392万元。公用经费项目13599万元。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778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项目4388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项目33952万元。
三、全面完成2023年财政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大力加强财源建设。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核心,围绕打造“工业强市、水产大市、旅游名市”,整合产业发展资金,与产业升级、结构调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和有机衔接,培植重点税源企业,构建多点支撑、结构合理的现代财源体系。统筹财力保重点支出。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集中财力兜牢“三保”底线,保障市委“立足大荆州,争当排头兵;融入大武汉,争当先行者”的发展战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开好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严格在债务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筹集资金,保障公益性项目建设融资需求,有效弥补重点领域短板,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财税政策和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财经秩序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高效落实人大审查、审计检查、财政监督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切实规范财经行为,提高履职能力。
(二)强化财税支持引导,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融入,支持“四区引领、全域协同”区域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落实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明确减费降税政策清单,加大政策宣传,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工业经济和制造业企业发展。加大援企纾困力度。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切实发挥融资增信功能。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支持小微“三农”企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高效利用债券资金。紧跟国家政策导向,抢抓债券政策窗口,做好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工作。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管,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保障基本民生。落实社保待遇发放,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应急体系建设。落实教育优先保障,加强教育经费统筹,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支持健康洪湖建设,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财政职责,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管好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支持全市公租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实施,保障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支持基层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促进文旅融合,助力“红色洪湖”。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用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和完善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建设,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整合资源,开展试点,加大投入,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村庄治理机制,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深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用,完善以项目库为源头的预算管理机制。严格预算执行控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增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财力保障。加强财政支出统筹,坚持以收定支,无收入来源的原则上不安排支出。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加强库款监测和运行分析,提升库款综合管理效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指标体系,严格执行绩效目标编审。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预算监控结果应用,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与投资评审的综合运用。
(五)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提高站位,把准财政工作的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压紧压实党建主责,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财政内控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用制度管人管事,守住廉政底线。建强财政干部队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队伍,塑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提升财政工作质效。
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关心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守正笃实、久久为功,为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智慧和财政力量!
名词注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财政总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范围内的有关收入项目,包括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在当地纳税的中央增值税分享收入、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
3.按自然口径增长:从今年4月份起大规模实施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对财政收入造成了较大影响。为了真实反映财政收入形势,财政收入分为“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和“按自然口径”两种情况进行计算。2022年,我市财政总收入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8.08%,按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计算,增长13.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6.23%,按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计算,增长13.4%。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地方财政上划完中央、省级财政收入之后地方留成部分收入,它主要是体现地方三级财政分税制体系的税收分成情况。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7.国有农场土地出租收入:是指我市小港、大同湖、大沙湖三个农场的国有农用地依法实行有偿使用,通过向社会发包租赁形成的国有农场土地出租收入。
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9.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是指在上级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券限额内、由省级政府统一发行、用于公益项目资本性支出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新增地方专项债券。
10.一般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1.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2.政府债务限额:是指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及中央国债管理做法,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
13.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群众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14.留抵退税:即“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1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16.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通过正式的协议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其中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互相取长补短,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17.预算管理一体化:就是在已经基本确立的现代预算制度框架基础上,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 运用系统化思维综合预算管理全流程各业务环节,制定全国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和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各级预算管理的工作流程、控制规则、管理要素和数据标准。
18.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指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民生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建立,极大缩短了资金流转链条,降低了浪费、截留、挪用风险,有助于实现监管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监控和科学评价。
19.“四问”原则:2022年4月,荆州市委书记吴锦在调研财税工作时强调,要强化支出管理,坚持问据、问由、问源、问效的“四问”原则,将绩效原则嵌入预算管理全流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洪湖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12月2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洪湖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大会期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再次组织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2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2022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全市经济运行平稳、态势向好。尤其是工业增长韧劲十足,重大投资密集启动,产城融合纵深推进,产业转型势头强劲,改革创新红利普惠,生态建设不断加强,民生改善有力有效。经过不懈努力,年度计划的主要预期目标基本实现,主要任务顺利完成,实现了经济平稳增长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同时也要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下行导致稳增长压力较大,开工建设打基础、利长远的大项目较少,投资稳增长作用还需强化;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项目招引、产业链培育发力不够,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还不强;新入库“四上”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未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基础设施配套仍需完善提升,城乡建设、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民生保障水平与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改革创新,综合谋划,精准施策,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3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要求,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与主要工作措施基本协调匹配,总体可行。
三、建议批准2023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计划草案。
四、做好2023年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全力抓经济稳大盘,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切实落实中央、省、荆州稳经济一揽子各项政策措施,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坚持问题导向,分行业、分领域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精准分析和指导,全力稳住工业基本盘。强化创新驱动,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做大做强现代特色产业集群。研究制定有效的扩大内需政策,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着力打造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持续推动洪湖本土品牌做优做强。
(二)全力抓项目促投资,充实储备持续发力。加强重大项目招引储备,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招引、储备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形成我市经济新增长点。狠抓项目开工,及时解决未开工项目的征迁、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问题,确保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新增政府性重大项目按期开工。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聚焦建设进度偏慢的重点项目,确保项目完成序时进度。
(三)全力抓改革激活力,持续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改善企业发展环境,聚焦市场主体需求,紧盯企业的痛点、堵点、难点,打造高效的政务环境、优质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突出抓好创新驱动,切实以创新引领发展。进一步完善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措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持续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四)全力抓民生增福祉,切实守牢民生底线。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办好各项民生实事。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抓好各类人群就业工作。全面落实“双减”政策,推进基础教育优化布局,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洪湖、平安洪湖。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2月27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代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四个机关”建设新要求,不断推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洪湖实践,依法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充分发扬代表主体作用,广泛凝聚代表智慧和力量,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打造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推动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新的贡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6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同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全市发展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为全面开启洪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年共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1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个,组织开展视察调研10次,作出决议决定、提出审议意见13项,迎接省、荆州市人大和其他地方人大来我市视察、检查、调研和交流学习等共18批次。圆满完成了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治自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荆州市委和洪湖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站位和清醒的政治自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市委报告全面工作2次,请示报告重要事项12件。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抓住关系我市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问题,作出决定8项、决议4项,依法及时把市委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后向宪法宣誓等制度,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2人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确保人大工作立场不移、方向不偏。
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思想自觉。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常委会党组带头学,每月组织常委会党组成员集体学习,每周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周四集中学习”,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中央、省委、荆州市委和洪湖市委重要精神。坚持理论学习常态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坚持理论指导实践,紧密联系地方人大工作实际,努力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法治思维、系统观念等贯彻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确保人大工作思想统一,行动一致。
融入中心大局,展现担当自觉。紧紧围绕市委中心任务和全市发展大局,主动投身一线开展工作、建功立业。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河湖长制、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度参与新滩经合区建设、重点企业包保、重大项目服务、“一河两岸”二期项目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治理、东分块蓄滞洪区安转工程、退垸还湖渔民上岸、铁路和通用机场项目争取、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水上救援训练基地等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等。在推进这些工作中,讲党性,顾大局,不辞辛劳,不怕困难,自我加压,埋头苦干,取得了可圈可点的业绩和成效,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了人大担当、贡献了人大力量。
带头冲锋在前,保持行动自觉。今年以来,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形势和经济下行的压力,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听党指挥、响应号召、冲锋在前,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勇当先锋、争作表率。有勇挑重担,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领导干部代表;有坚守常态化疫情防控一线,舍小家顾大家的志愿者代表;有顶烈日、冒酷暑,带领群众抗旱保收的基层一线代表;有助残帮困、扶助弱小、大爱无声的企业家代表;有积极参与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热心公益者代表;有下沉社区,着力解决基层百姓困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洪湖建设的模范党员代表......他们率先垂范,忠实履职,默默奉献,践行着人大代表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书写着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责任担当!
各位代表,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只要我们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胸有大局、行有方向,攻坚克难、勇毅前行,就一定能在全面开启洪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创造新业绩、展现新风采!
二、持之以恒强监督,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人大常委会遵照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围绕省委、荆州市委和洪湖市委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依法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努力做到敢监督、善监督、真监督,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经济建设,助力发展提质增效。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深入走访企业、视察项目、座谈交流,加强分析研判,提出审议意见。探索改进审查监督方式,组织12名预算审查专家库成员,提前介入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通过审查核减供养人员152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1500万元,归并和整合项目18个,核减预算项目经费支出950万元。全面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工作,实行现场测评、现场公布结果,动真碰硬推动问题整改。深入开展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调研和监督,制定出台《洪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五年规划(2022-2026)》。专题开展全市金融、保险工作视察调研,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保险服务“三农”工作提质增效,并形成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上报市委。组织调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推动侵占村集体“三资”问题的清查处置,促进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专题调研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及三大园区、三大工程建设情况,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评议,将有关意见建议书面交市政府及市营商办办理,切实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减负松绑。针对新滩港区综合码头项目推进迟缓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询问,引起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项目后期推动取得实质性进展。组织开展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项目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政策争取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洪湖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
聚焦生态环保,助力守护碧水蓝天。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情况,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座谈会并作交流发言。组织开展全市城乡污水和大气治理、大湖治理、环保问题整改、老湾泵站拆除重建项目视察调研,及时反馈交办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有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聚焦民生改善,助力社会全面进步。持续推进全市县乡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对市级人大代表票决产生的8件民生实事,乡镇人大代表票决产生的76件民生实事,全链条、全过程监督督办,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医共体、医联体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加快推动医保资金拨付、基础设施完善、信息化建设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专项督导教育系统“双优化”整治活动,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专题调研,督促突出问题整改、政策落实落地。积极回应群众对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物业管理、交通建设等问题的关切,运用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监督审议,促进人民群众在民生改善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聚焦法治监督,助力建设法治洪湖。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对“七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报告,表决通过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首次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报告。通过《洪湖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向上级人大常委会上报备案规范性文件2件,收到并审查“一府一委两院”报备文件5件,备案3件。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守法执法环境。协助上级人大开展立法工作调研,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受理信访诉求18件,件件进行转办交办督办并回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各位代表,只要我们坚持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开展精准有效监督,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人大监督全过程,将人大监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民生的各个方面和群众生活的各个细节,为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一定能实现。
三、尽心尽责当“五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坚实基础和重要依托,充分发挥代表在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当好“五员”,即宣传员、信息员、勤务员、协调员、监督员,在积极投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中履好职,尽好责。
强化代表素质提升。制定并完善代表学习制度,先后举办两期新任代表履职培训班,采取理论讲解、案例教学、互动教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为新任代表履职充电赋能,新任代表培训实现全覆盖。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理论+实践”培训,大力推进政策理论学习进网课、下基层,在“云课堂”上推送《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及代表履职知识45期,引导代表开展常态化学习,全面提升人大代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组织乡镇人大工作者分批次开展专题培训、举办专题研讨会,让基层人大工作者进一步开阔视野、提升能力。
扎实开展“代表行动”。结合全省领导干部下基层实践活动和共同缔造活动,聚焦市委中心工作,组织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人大代表当‘五员’‘两争’‘三市’比贡献”代表行动。市委书记魏朝东以普通代表身份参加企业家代表专业小组活动,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15条意见建议,市场主体深受鼓舞,信心倍增。全市1447名各级代表编成106个代表小组,坚持每季度深入基层一线,聚焦经济建设、民生保障、社会发展、基层治理等方面,广泛联系基层群众,积极开展视察调研、走访座谈,收集各方意见建议281条,全部办理完成。同时,各级代表广泛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在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文化传承创新、农业产业化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出实招、做表率,发挥了人大代表在共同缔造活动中的独特优势和率带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双联”制度,定期组织委员深入基层开展集中联系走访活动,加强对代表行动的指导督办。常态化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审议、询问、评议以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参与。今年,我市代表行动工作受到荆州市人大充分肯定,典型经验被省人大简报刊发,代表履职典型事例被中国人大杂志刊载。
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健全完善分类办理、重点督办、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督办、评价和总结。实行主任会议成员带头督办、人大专工委对口督办、代表参与督办等督办机制,推动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坚持重点建议重点办理,对9件重点建议实行市政府领导领办制,取得良好示范效果。创新督办方式,定期走访代表建议承办数量较多的单位,专题听取财政、水利、交通、文旅等承办单位的工作汇报,面对面交流指导,推动问题解决。注重跟踪问效,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专题听”和“再测评”,推动过程落实由“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建议办理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委书记魏朝东于12月上旬召开代表建议办理专题调度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精准指导并提出明确要求;市长林继军于11月初召开代表建议专题督办会,对重点建议进行面对面督办并解决相关问题。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15件建议,均在法定时限内办复完毕,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对全市四级代表进行科学合理编组,并将代表小组调研和专门委员会调研结合运用,切实提升代表履职效能。按照“六有”标准,对全市21个乡镇区街道代表之家、98个代表联络站进行规范建设和提档升级,全力保障工作队伍和工作经费,夯实基层人大基础。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规范代表小组活动,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督促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注重开展代表履职宣传,讲好人大故事、传播洪湖声音,多篇报道被省人大工作通报、荆州人大微信公众号、荆州日报客户端等采用,在全社会营造了人大代表积极进取、务实为民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代表着人民的利益。人大常委会始终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服务和保障代表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凝聚代表智慧和力量,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洪湖实践。
四、毫不放松练内功,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人大常委会对标对表“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始终坚持强化政治意识,加强实践锻炼,严明纪律作风,聚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激发工作活力,提升履职水平。
政治建设不断深化。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把党建工作融入人大工作各环节、各方面,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制度,推进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高标准高质量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等活动,引领人大机关干部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和谐共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洪湖人大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持续开展知识宣讲、制度宣传、法律普及、对外推介和亮点展示,进一步传递好声音、凝聚正能量。
能力素质逐步提升。全面激发人大干部队伍生机活力,努力让人大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在实干中锻炼本领。人大主任会议成员带头深入一线,聚焦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企业、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市场主体的堵点痛点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办实事,解难题。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下基层办实事收集问题清单,件件得到落实和解决。实行人大机关干部包村(社区)包企业制度,让干部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面对面、心贴心,解决他们急难愁盼的问题。机关干部累计深入村(社区)和企业开展走访291次,收集解决问题85个。组织机关干部拓展能力。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荆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为机关干部开展代表履职培训,组织机关干部赴深圳等发达地区开展人大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切实提升机关干部履职和服务代表的能力。
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制度》,规范公文处理、考勤纪律、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多项制度。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强化干部岗位责任,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实际情况,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明确人大机关岗位素质要求,做到行有方向、学有目标。树立实绩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配置,向市委推荐提拔交流机关干部2名。机关运行呈现出管理规范有序、工作务实高效、竟相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纪律作风持续向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带头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坚持以上率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认真做好巡视巡察交办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推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支持派出纪检监察组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打造清廉人大机关。常态化开展正反两面典型的廉政宣传教育,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人心齐,泰山移。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工作者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政协、社会各界以及全市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的认识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有不少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主要是:监督工作实效还需持续增强,视察调研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代表履职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等。在今后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思想,围绕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四个机关”建设新要求,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推动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坚定不移围绕核心,奋力打造立场坚定的政治机关
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始终坚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市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严格执行向市委汇报人大工作制度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提请市委研究决定年度工作计划、重点监督议题、重要会议活动等事项。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和人事安排意图,依法作出决议决定,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市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得到顺利实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讲好人大故事,让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二、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奋力打造高效履职的权力机关
立足法定职责定位,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使监督过程真正成为维护人民利益的过程。锚定市委“两争”“三市”总体目标,持续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三大园区建设、重大项目推进等调研评议,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金融服务实体等加强经济工作监督,保证经济平稳运行。持续跟踪监督医疗教育、文旅健康、环境保护、大湖治理、污水处理等工作推进和落实,努力使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高度关注“三农”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农业产业化等视察调研,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充分运用人大执法检查,切实加强法律实施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维护公平正义。
三、坚定不移紧贴民心,奋力打造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
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联系人大代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努力提高代表为群众代言、为人民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抓实学习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着力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上下功夫。抓实阵地建设。代表“家站”建设提标升级,实现“家站”布局科学化、建设标准化、配置信息化、运行制度化,着力在激发代表履职活力上下功夫。抓实作用发挥。紧贴市委年度工作重心,持续开展代表行动主题活动;深化拓展“双联”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继续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积极建言献策,着力在汇聚代表履职合力上下功夫。抓实建议办理,加强代表建议的审核,严把代表建议“入口”关,引导代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制度,建立代表建议台账,实行办理销号制度,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办结率和满意率。
四、坚定不移凝聚人心,奋力打造守正创新的工作机关
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强化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肃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从严从实抓好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制度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履职行为,增强工作效能。强化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市乡人大代表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学习理论、依法监督、群众工作、狠抓落实的本领,不断提升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风正时济,自当扬帆启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全面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为奋力谱写洪湖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2月27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郭鹏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化司法改革,落实司法为民,加强队伍建设,为奋力谱写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6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 郭 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洪湖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洪湖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执法办案为要务,以规范管理为抓手,全力推动队伍素质、司法质效再上新台阶,各项工作持续稳步向好。截至11月30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359件,结案4713件,结案率87.95%;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同比分别增长1.88%、15.2%、10.17%。
一、坚持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提升社会安全感。聚焦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共受理刑事案件503件,审结443件,判处罪犯640人,对5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严惩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两抢一盗”等暴力和侵财犯罪案件99件;积极参与“反诈禁毒交通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审结诈骗案件18件,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1】26件,审结与缅甸“电诈”相关的偷越国(边)境案件【2】4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对市某福利院原院长张某某诈骗一案【3】中反映出的监管漏洞,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人民法院报刊载;严惩群众深恶痛绝的“黄赌毒”犯罪,审结组织卖淫、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赌博案件59件;维护公共安全,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案件129件;配合做好卷烟打假市场整顿工作,审结非法经营、销售伪劣香烟案件6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原副支队长蔡某、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某【4】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坚定不移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魏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开设赌场一案。
依法审理民事纠纷,提升民生幸福感。贯彻落实《民法典》,依法服务和改善民生,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557件,审结3166件。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确定21名家事审判人民陪审员,审结离婚、抚养、赡养、监护等案件740件;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家庭教育令【5】2份,督促“失职”家长“依法履职”;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6】,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引入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聘任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辅导,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强化民生领域及人身权司法保护,审结劳动、医疗、物业纠纷案件253件,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329件;坚持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703件;落实“保交楼”,审结建设工程合同、房屋买卖纠纷案件87件,确保市场稳定,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提升法治认同感。坚持支持与保护并重,共受理行政案件78件,审结75件。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挖争议根源,加大释法说理力度,调解撤诉9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37件;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向市政府报送《洪湖市依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洪湖市交通事故审判工作调研报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座谈、培训、庭审观摩,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4份,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依法开展执行攻坚,提升司法获得感。以省法院拉练检查和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围绕深化改革、强化质量、加强管理、推动信息化建设,扎实开展“规范执行提质增效”专项活动,共受理执行案件1221件,执结1029件,执行到位金额2.487亿元。持续优化完善不动产查询、查封、解封等一体化运作,与市资规局签订“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一体化”合作协议,增强查控财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执行会战、涉民生案件、服务中小微企业、开发区问题项目土地清理等专项执行活动,集中解决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78人次,限制高消费696人次,拘传84人,拘留62人,向市公安局移送涉嫌拒执罪线索4条;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网络拍卖100次,成交金额1040.4498万元,以物抵债8件;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盘活僵尸企业(昌洪米业)闲置资产,助力乡镇招商引资;全力做好“一案一账号”【7】及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让胜诉当事人及时拿到“真金白银”。
二、坚持主动作为,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民商事涉企案件1096件,涉企案件调解撤诉389件。以2022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为契机,建立健全协同服务保障机制,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多元化纠纷解决专业委员会签订《关于协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解纷渠道;与市总工会完善落实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发挥好“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8】作用,保障职工权益,降低维权成本;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人民法院与工商联常态化规范化沟通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聘任6名民营企业代表担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全力护航中小微企业发展;与市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洪湖市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荆州监管分局洪湖监管组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协作机制合力防控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见》,加大金融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努力解决破产企业处置中的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2022年度共受理案件5件,审结1件;健全破产审判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关于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破产管理人监督与选任暂行办法》,推行债权人推荐指定管理人方式,探索“执转破”【9】案件审判新思路,47天高效审结“乐一食品”破产清算案件,保障“僵尸企业”快速出清,该案例被省法院报道推介;深入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等活动,走访重点及规模企业,赠送《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问答手册》,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和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立足退费“小切口”,推行“胜诉即退费” 改革,解决胜诉当事人退费难、退费慢等问题。
深化枫桥式法庭,争当共同缔造生力军。加快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将法治力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融入当地党委领导下的共同缔造实践,人民法庭办案数量占全院案件的43.67%。调整优化法庭布局,重启新滩人民法庭,形成“1个诉讼服务中心+6个基层人民法庭+14个乡镇巡回审判点+1个开发区法官工作室”的诉讼服务网络,确保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社会治理最前端。实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10】机制,全面建成人民法庭多功能室,全面运用网上立案、电子送达、互联网庭审等方式,让解纷更快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11】,强化“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利用“法庭+司法所+村委会”的调解网络及借助“乡贤”“族老”社会力量,多元化解纠纷;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互助,6个法庭全部设立驻庭警务室,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当好乡村普法宣传“燃灯者”,法庭庭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法庭开展“法治夜校”讲堂10次,校园普法讲座4场。
聚焦共抓大保护,推动生态新洪湖建设。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的司法责任,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0件,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3件。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推动形成破坏、惩处、修复、监督的生态司法闭环;与武汉海事法院、荆州中院、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签订“共建洪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基地框架协议”,设立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司法联动协作“共同体”;联合公、检、司等9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司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形成防范打击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荆州中院在洪湖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张新民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入选湖北法院开展长江大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三、坚持守正创新,增强科学发展动能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429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97%。坚持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简案速裁、繁案精审“四步走”,深化案件“分调裁审”【12】改革,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速裁快审方式办理案件2673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5.79%,案件调解撤诉率40.5%;推进庭审方式改革,贯彻新修改《民事诉讼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13】新模式,独任审结民事案件230件;推进裁判文书改革,推行要素式审判【14】和令状式裁判文书【15】,制定常见案件类型要素表和8种令状式文书样式,并将令状式文书样式嵌入审判系统,提升文书制作效率和质量;深化执行机制改革,推行“繁简分流、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模式,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模式;落实律师调查令【16】制度,签发律师调查令39份,共同促进司法效能的发挥。
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坚持从管理中要质量,院党组定期研判、部署审判质效工作,科学制定审判质效评价考核标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院领导常态化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65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4.03件,人均结案数同比增加16.37件,案件平均办理天数57.07天;常态化开展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工作成效与个人审判绩效挂钩,倒逼质效提升,目前一年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已降至个位数;全面落实“四类案件”【17】识别和监督机制,通过类案检索【18】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规范统一法律适用工作,目前全荆州基层法院中我院案件被发回改判率最低。
优化利民服务举措。巩固“一站式”建设及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行网上立案容缺受理【19】机制,破解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异地“立案难”“开庭难”问题,完成网上立案3173件,跨域立案【20】3件,在线调解902件,互联网开庭506件;推进诉讼服务转型升级,深入应用送达、鉴定、保全、律师服务、道交纠纷一体化解决等平台,实现辅助事务的一站通办,集约送达中心办理送达17617人次,受理网上鉴定120件,网上保全23件,网上交费1874件;强化司法救助,依法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47.465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6.1万元,传递司法温情。
四、坚持清廉筑院,夯实公正司法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把牢政治“方向盘”。加强思想引领,深化理论武装,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周四夜学”常态化、开展“点单式”宣讲辅导,打造“荷韵清心”青年读书分享会品牌,多种方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发挥党建在执法办案中的统领作用。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优化队伍政治生态,积极推进“清廉法院”创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组织干警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旁听法院系统职务犯罪庭审,签订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承诺书,强化廉洁司法意识,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今年以来,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提醒谈话、批评教育16人,纪律处分4人,移送司法1人。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院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视频讲座、引导各业务部门就最新的业务知识专题探讨等方式,不断提升加强队伍业务技能。落实员额法官必须具有两年法庭工作经验要求,开展轮岗交流、下派锻炼,在实践中考验、培养青年干部。提升学术研讨能力,引导干警撰写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典型案例,2篇判决书分别荣获2022年度荆州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二、三等奖,1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
五、自觉接受监督,坚定法院发展方向
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法律、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坚持重点工作主动向市委、人大报告,坚决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及时向市人大监司委报告市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决定》的自查情况、贯彻落实《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三入”情况、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及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工作自查情况。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积极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调解、参观法院建设。组织开展恳谈会7场次,主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依法接受法律监督,积极配合纪委监察机关对法院涉嫌违纪违法人员的审查调查。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认真审理抗诉案件和办理检察建议,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并在市法院挂牌设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室”,积极配合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院领导带班接访,倾听民众诉求,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法律资讯、工作动态212期375条,2件刑事案件巡回审判现场以案释法,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3场次,使用科技法庭开庭2016次,直播庭审792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法院在责任中坚守,在坚守中奋进,与疫情抗争,与时间赛跑,紧跟党的步伐,抓好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完成。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法院向多年来关心、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市法院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学习不够,工作方法无法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审判监督管理模式仍在优化过程中,部分案件审判、执行时间较长、效率不高,长期未结案件“边清边积”,案件质效有待提高;少数干警思想不纯、作风不正,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法院的形象;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诉源治理的效果不佳。对此,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立足自身,争取各方支持,努力推动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忠诚履职,持续深化司法改革,落实司法为民,加强队伍建设,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洪湖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为基,更加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案件报告制度,积极打造学习型法院、创新型党组织,引导干警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筑牢政治忠诚思想根基。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坚持大局为任,更加主动服务保障发展。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对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安排和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找准找实法院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之以恒保障安全稳定,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力推动平安洪湖建设。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帮助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从严惩处涉环境违法犯罪,推进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落实善意文明执行,推进诚信洪湖建设。
三是坚持民生为本,更加积极守护美好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养老、住房、婚姻等涉民生案件,实质高效化解问题楼盘、劳动争议等群体性纠纷。着力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升级版”,实现诉讼便捷、解纷多元、服务集约。坚持强基导向,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四是坚持创新驱动,更加务实推进高效司法。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审限措施,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激发内生动力,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努力实现审判提速和增进司法公正。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探索推进“庭审记录方式、胜诉即退费、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执行一站式办理”改革项目。坚持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加快实现法院信息化4.0版本的转型升级,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坚持责任为重,更加坚定从严管党治院。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年轻化、专业化人才梯次培养机制。着力锤炼司法能力,加强专业能力培养和职业道德培育,不断提升法官公正司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紧抓廉政建设不放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使命在肩,惟有奋斗。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洪湖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坚定的自信、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勇毅前行,担当尽责、为洪湖加快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相关用语说明
【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典型案例:2021年4月初至4月中旬,被告人万某某经人介绍加入社交软件“telegram”的一个群里,在明知该群是做洗钱单子的生意后,仍将自己名下6张银行卡及妻子名下5张银行卡发到群里抢单子,用于接收非法资金。收款后,被告人万某某根据群里提供收款的银行卡号或者收款所用的微信或支付宝二维码,将这些赃款转出,并约定按银行卡转账流水的1%抽成获利。截至案发,被告人万某某所持有的银行卡统计转账流水收入约135万元,共获利1.35万余元。
【2】偷越国(边)境犯罪:是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典型案例:2020年8月被告人付某、邱某、曹某某商量决定通过云南省边境到缅甸工作。到达云南省大理市后,被告人邱某与在云南省瑞丽市的“蛇头”联系,三人从瑞丽市边境非法偷越国境线到缅甸。到达缅甸后,三人一起在他人的安排下在一诈骗公司上班,2020年底,三人以偷渡的方式返回云南省边境回国。
【3】张某某诈骗一案:2005年10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张某某因欠银行贷款无力偿还,便萌生骗取退休人员社保退休工资的意图。在其担任洪湖市某福利院院长期间,利用保管福利院养老人员社保退休工资存折之便,在供养人员陆某某等8人相继去世后,故意未将上述人员按规定上报人社部门予以注销户口,致使陆某某等8人去世后社保退休资金一直在发放。被告人张某某多次通过取现、转账方式将8人去世后仍然发放的社保退休工资转归自己所有,共骗取社保退休工资69万余元。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社保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张某某的违法所得,返还给洪湖市大同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办案中发现的张某某利用监管漏洞,冒领已故老人退休工资,侵占公共福利,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洪湖法院向洪湖市相关行政部门建议,立即对洪湖市所有的公立和私立福利院养老人员退休工资的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杜绝代领已故供养人员养老金并违规使用的情形,同时,及时了解供养人员死亡信息的问题,加强信息一体化建设,与养老院及公安机关、殡仪馆、医院等建立供养人员死亡信息共享机制,堵塞冒领漏洞。
【4】李某职务犯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4.9592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共计4.2万元,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20万元,应当以介绍贿赂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徇私枉法罪,应予依法惩处,数罪并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李某经通知到案,如实供述已被掌握的行贿、介绍贿赂犯罪事实及尚未被掌握的受贿、徇私枉法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退缴了受贿及徇私枉法的全部违法所得,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介绍贿赂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罚金已缴纳)。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5.2592万元由扣押机关洪湖市监察委员会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5】家庭教育令: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公、检、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如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6】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 “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7】一案一账号:是银行依托法院在银行开设的主账户,为每一个新立的执行案件绑定一个唯一专属虚拟子账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执行员扣划、变现时,只需把款项打入相应的虚拟子账户,通过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的智能化处理,即可实现案款、案号、当事人的一一对应。
【8】“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2019年以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总工会的决策部署,全省法院加强与各级工会沟通协作,发挥法院和工会各自职能和优势特长,积极推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促进劳动争议案件妥善解决。2022年7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北省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通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荆州市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
【9】执转破:是在执行过程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并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裁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对企业进行清算或重整的法律制度。
【10】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机制: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基层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洪湖法院制定《中心法庭直接立案规定》,赋予基层法庭直接立案权限,在基层法庭即可直接为群众提供立案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
【11】枫桥经验:是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管理方式。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专章论述,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12】分调裁审:是为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行的“分调裁审”机制改革。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试行)》,全面开展“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202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通过对案件的繁简分流、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简案快审“四步走”方式,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一种工作机制,有利于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科学配置司法资源,缓解人案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
【13】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案件:是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14】要素式审判:是对固定案情的事实和法律要素进行提炼,就各要素是否存在争议进行归纳,重点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审理并撰写裁判文书的审判工作方法。一般而言,包括生成要素表、进行要素式庭审和制作要素式文书三个阶段。
【15】令状式裁判文书:是当前民事裁判文书改革所采用的一种,只包含诉讼参与人称谓和法院裁判主文
